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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3-8-7 16:2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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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住房私有化是根据自愿、无偿与一次性三原则进行的。自愿原则就是公民根据自己的意愿参与住房私有化,使公有住房归己所有;无偿原则即所有公民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无偿获得已住房屋的所有权。无偿转为公民所有的住房按俄罗斯人均住房面积确定,不得少于每人18平方米,特殊条件下,可按住房性能再向每户提供9平方米,超标部分按一次性或分期付款方式解决。一次性原则即公民可按私有化方式一次性获得归己所有的住房。
1992年(苏联解体之时)俄住房总面积为24.92亿平方米,2011年增加到32.72亿平方米。从而使人均住房面积从1992年的16.8平方米,提高到2011年的22.8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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