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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男团聚来加一月离婚 再婚判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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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6-9 09:41:4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相关文章内容摘要

据《星岛日报》报道,来自中国的一男子与一加拿大籍女子结婚,但男事主在抵达加国不足一个月后申请离婚。移民部怀疑当中涉及欺诈成分,因此拒绝他的移民申请。男事主不服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最终胜诉。 据悉,这名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13-6-9
又一则欺骗成功案,法官个人看法的偏差让骗徒得逞。看来移民部打假不是件轻松之事,社会上有帮助骗徒打法律战的移民律师,法庭里有糊涂法官放骗徒一马。
沙发
发表于 2013-6-9 11:39:42 | 只看该作者
应该判五年婚姻之内不能团聚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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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6-9 12:12:50 | 只看该作者
律师是法官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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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6-9 12:17:24 | 只看该作者
判得好!就是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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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6-9 12:30:01 | 只看该作者

中国男团聚来加一月离婚 再婚判欺诈

本帖最后由 阳芷 于 2013-6-10 01:56 编辑

其实,这个case和其他的不太一样的地方就是,事主在10年前就和这个加拿大国籍的女人结婚了,可能一直没有来加拿大,最近才办的家庭团聚来到加拿大,来到加拿大1个月后离婚了,这情况比较特殊,和那种刚结婚就办家庭团聚来,然后来了以后马上离婚的例子不同吧,后者如果上诉绝对不可能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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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6-9 13:18:40 | 只看该作者
其实,这个case和其他的不太一样的地方就是,事主在10年前就和这个加拿大国籍的女人结婚了,可能一直没有来加拿大,最近才办的家庭团聚来到加拿大,来到加拿大1个月后离婚了,这情况比较特殊,和那种刚结婚就办家庭团聚来,然后来了以后马上结婚的例子不同吧,后者如果上诉绝对不可能成功的。
阳芷 发表于 2013-6-9 13:3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比较靠谱的就是这点。
10年前结婚的,只是离得突然了些。
法官还是很客观的。
当然,不拉布拉布拉布拉布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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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6-9 13:30:22 | 只看该作者
据悉,这名来自中国的男子名叫江周旋(Zhou Xuan Jiang,译音)。大约10年前,他与拥有加拿大国籍的一女子结婚,并于2003年12月8日,以家庭团聚移民身分抵达加国 可是,两人却在不足一个月后离异。至2006年1月份,江周旋更返回中国,与另一女子结婚。


楼上两位看帖不认真。:w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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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3-6-9 14:32:35 | 只看该作者
十年前,就是2003年。2003年结婚,然后是2003年年底抵加。 十足的骗婚!

如何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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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3-6-9 17:36:16 | 只看该作者
太多啦这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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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3-6-9 17:50:23 | 只看该作者

中国男团聚来加一月离婚 再婚判欺诈

本帖最后由 2201302 于 2013-6-9 18:51 编辑

搬运工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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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3-6-9 18:34:29 | 只看该作者
你们这些人  也太多事了吧,今天结婚 今天离婚的,还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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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3-6-9 19:17:53 | 只看该作者
应该判五年婚姻之内不能团聚移民
真真真真 发表于 2013-6-9 12:39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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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3-6-9 20:10:04 |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法官要和移民部对着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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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3-6-9 20:11:43 | 只看该作者
为什么法官要和移民部对着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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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3-6-10 01:03:4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7# 山顶洞人

明白了,是我理解错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应该就是假结婚拿身分,只不过人家拿到身分3年后,申请入籍被据,我觉得既然移民部都给了人家永久居民身份了,过了3年之久,阻挡人家入籍,我觉得有点说不过去,要人家当一辈子永久居民,不能当加拿大公民?要不然,刚开始就把他拒之门外,既然接纳了,就宽容对待吧。而且03年那时候没有现在严格,现在不是2年内不能离婚么?那时候又没有这个规定,所以上诉成功也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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