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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诗维多利亚专业租霸 3年整惨6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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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1-22 09:26:1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相关文章内容摘要

买房出租,坐享租金与增值双重利益是许多民众的致富之道,但卑诗省租务法规保障租客权益,万一遇到专业「租霸」,藉由法律漏洞不断上诉,拒不迁出又可免费续住,对房东而言将是一场花钱消灾的「恶梦」。一些身受其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13-1-22
对加拿大的法律真是无语,对弱者的保护过了头,以至让无赖钻空子。
沙发
发表于 2013-1-22 09:42:48 | 只看该作者
加拿大保护租霸纵容犯罪的法律和司法系统, 是对守法的老百姓最大的不公平. 这也是左翼政客们追求的"理想"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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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1-22 10:06:53 | 只看该作者
这个社会就是这样,惩罚好人(特别是好人偶尔无心犯了个小错),但对真正的骗子无赖无能为力,有时还非常包容。说白了就是政客无能软蛋只敢欺负好人,不敢也没有魄力制定法律对方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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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1-22 10:18:17 | 只看该作者

卑诗维多利亚专业租霸 3年整惨6房东

本帖最后由 加拿大老张 于 2013-1-22 10:22 编辑
这个社会就是这样,惩罚好人(特别是好人偶尔无心犯了个小错),但对真正的骗子无赖无能为力,有时还非常包容。说白了就是政客无能软蛋只敢欺负好人,不敢也没有魄力制定法律对方恶人。
了然于胸 发表于 2013-1-22 10:06


加拿大几十年左翼政党控制各级政府, 制订了大批名义上保护弱者实际上惩罚好人的法律, 政府又任命了一大批左翼律师成为终身制的法官和检察官, 加上星报等极左翼媒体的宣传, 租霸, 保护小偷, 政客自己投票给自己加薪 等, 在加拿大都成了绝对正确的事, 民猪程度很高的~~~~

偶尔出来个跟主流民猪对着干的福特市长, 马上让法官出面扣个"利益冲突"的罪名罢官, 你不想从老百姓那里多收税多赚钱, 还妨碍别的政客从那里多赚钱, 能没有利益冲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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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1-22 10:52:06 | 只看该作者
善良也需要一个度,善良过头就会助长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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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1-22 11:03:59 | 只看该作者
由于贺特比入住后一毛钱都没付,罗雅拉向卑诗租务管理局(B.C.'s Residential Tenancy Branch)申请强制迁离令(eviction),但直到今年1月才搬走,整栋房子被他搞得面目全非,到处都是垃圾,还要花钱请人清理。

她说每当租务管理局颁布「迁离令」,贺特比就向法庭提出上诉,法官凭其一面之词就决定给他更多时间,让房东充满无力感。后来她才知道自己不是唯一的受害者,原来过去三年贺特比用同样手法,吃定其他五位房东,白住好几个月,是名符其实的「租霸」。

另一名受害房东罗伯森(Dwayne Robertson)表示,去年为了将贺特比赶走,花了他超过1万元,他说卑诗租务局的强制迁离人员早就认识这名「租霸」,尽管迁离令很快发下,但只要贺特比提出上诉,就拿他没辙。

房东们认为现行上诉制度有问题,完全不考虑租客过往纪录,也不给房东申诉机会,只要租客说房东要赶他们走,但他们想留下,法官就会受理,有时一拖就是三个月,对房东相当不公平。

省府不愿就此个案表态,仅强调房东应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仔细查核租客信用纪录,包括过去房东的评语等。


都到这种地步了, 自由党省府还不愿修改法律漏洞, 保护房东的合理利益, 真让人见识了左翼政客如何保护租霸免费租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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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1-22 11:41:57 | 只看该作者
加拿大警方对诈骗行为从来不会主动防范。如果向警方报案,警察首先就会问你对方是否已经诈骗成功。如果没有诈骗成功,警方就会拒绝立案。只有被骗子成功诈骗以后,警察才会立案——证明你被骗过。至于是否抓住并且惩罚骗子,则不是他们关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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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3-1-22 15:20:54 | 只看该作者
请走不良租客的方法很简单,虽然不是很道德,但绝不违法。我曾经想了很久才琢磨出的方法,绝对独家。我用过一次,透露给我的好友用过一次,立竿见影,第二月一定主动搬出,而且走之前不会破坏你任何东西,因为他做梦都想不到会是你房东做了手脚。这种方法的前提条件是房东和房客不在一栋房子里。当然打死我我也不能公开,你知道的,公开了就没法再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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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3-1-22 16:48:27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8# 某新移民


    如果真的合理合法,你可以以此为第二职业了,能否给我私下透漏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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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3-1-22 17:03:58 | 只看该作者
请走不良租客的方法很简单,虽然不是很道德,但绝不违法。我曾经想了很久才琢磨出的方法,绝对独家。我用过一次,透露给我的好友用过一次,立竿见影,第二月一定主动搬出,而且走之前不会破坏你任何东西,因为他做梦都想不到会是你房东做了手脚。这种方法的前提条件是房东和房客不在一栋房子里。当然打死我我也不能公开,你知道的,公开了就没法再用了。
某新移民 发表于 2013-1-22 15:20

闹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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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3-1-22 18:07:43 | 只看该作者

卑诗维多利亚专业租霸 3年整惨6房东

本帖最后由 griffiel 于 2013-1-22 18:12 编辑
请走不良租客的方法很简单,虽然不是很道德,但绝不违法。我曾经想了很久才琢磨出的方法,绝对独家。我用过一次,透露给我的好友用过一次,立竿见影,第二月一定主动搬出,而且走之前不会破坏你任何东西,因为他做梦都想不到会是你房东做了手脚。这种方法的前提条件是房东和房客不在一栋房子里。当然打死我我也不能公开,你知道的,公开了就没法再用了。
某新移民 发表于 2013-1-22 15:2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让我想起一种威力无比的“生物武器”,俺瞎猜总不犯法吧。
Only the good feel guilty... 道德有时是无法兼顾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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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3-1-22 18:28:00 | 只看该作者
省府不愿就此个案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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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3-1-22 18:33:03 | 只看该作者
法律确实需要改进,这里对坏人真是天堂。自由民主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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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3-1-22 19:43:52 | 只看该作者
民猪泛滥,"爱心"泛滥,要不了多久加拿大就是小偷罪犯无赖难民的天堂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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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3-1-22 21:21:57 | 只看该作者
犯罪天堂,实至名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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