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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徐茂公申请表 [打印本页]

作者: 徐茂公    时间: 2011-4-14 11:06
标题: 徐茂公申请表
附 版主申请表

* 注意:以下内容必须真实,包括个人资料、在线时间和联系方式,一经发现有不实之处,申请将不予受理,若已经获得版主资格,也将撤销。  

您的用户名:徐茂公

申请版块的名称:中医论坛(可多个)

目前居住城市:多伦多                     

职业及专长:中西医结合

电子邮件:[email protected]

平均上网时间和时段(小时/天):5

您平时常活动的版块有:中医论坛、衣食住行

您认为自己能胜任该版版主的详细理由:专业性强、以普及医学科学知识为己任

面对网友的投诉或指责,您会怎么做:耐心、细心、公心、仁心

您觉得如何能更好的行使版主权利:

您认为该版目前现状是否需改进及您的计划: 目前尚无

是否担任过(或者)正担任斑竹以及聊管职务:
作者: 小牧    时间: 2011-4-15 09:10
收到。符合版主要求。那么中医版就交给茂公了。中医版的管理包括:每天固定发帖、删除广告帖、每三天推荐一篇帖子(可以是自己的)、评定精华。版内禁止对网友进行人身攻击。版主不能给自己的帖子评精华,必须由上一级的版主评。

论坛删除帖的注意事项包括:

交易类信息应统一发至本网的商城栏目(http://mall.51.ca/),遇到则删除;
服务类信息应统一发至本网的黄页栏目(http://www.51.ca/service/),遇到则删除;
工作类信息应统一发至本网的工作栏目(http://www.51.ca/job/),遇到则删除;
出租类信息应统一发至本网的房屋栏目(http://www.51.ca/house/),遇到则删除;
讲座类信息应统一发至本网的社区消息栏目(http://info.51.ca/community/),遇到则删除;
求助帖统一发在论坛的“悬赏问答”栏目,遇到则转移;养生类的求助留在版内。
作者: Elander    时间: 2011-4-15 10:12
呵呵,祝贺楼主上任。。。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哈哈!:laugh:
作者: 星汉灿烂    时间: 2011-4-15 18:44
祝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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