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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自天涯社区论坛,作者:加拿大农民
原帖链接地址:http://www13.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459984.shtml
作者个人博客:http://michaelcanada.tianyablo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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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
我叫石念。为了避免老板不至于因为念不出我的名字而把我这位优秀员工置于加薪升职的名单之外, 5年前移民到了加拿大多伦多后,我给自己取了个英文名字叫Michael,朋友们都叫我麦子。现状单身。
我非常郁闷。刚才在MSN上又被李明这家伙羞辱了一下。李明是我的大学同学。当初是多好多纯洁的一个同志啊。我追女孩子的时候他老给我通风报信女孩子的行程路线啥的,或者替我在女孩子面前说好话,效果还挺好。因为这家伙是出了名的老实人,所以人家都信他。当初移民这档子事还是他提起的,他和他老婆拼了命怂恿我一块办。说等到了加拿大也好有个伴。等我快办完了,这家伙却说他不移了,他要买房子生儿子了。万幸啊,你说这么立场不坚定的家伙如果早生个几十年,那多少革命同志都得给他出卖了啊。想想我都一头冷汗。结果就我一个人万里迢迢来到了加拿大。
这几年李明混的还行,换了工作当了个大型外资公司的中层经理。5年前买的房子也升值了不少,车子也买了。儿子也大了。还上了啥EMBA,我当时听了真是五雷轰顶,心想这家伙傻乎乎地怎么生了个神童啊,这才多大啊就上EMBA啊?后来才知道那叫啥Early MBA。你说这才5年啊,咱们的祖国都欣欣向荣到啥地步了,连孩子都是MBA教育了。近几年随着国内的海带市场日渐繁荣,特别是有些归国同志不小心把加拿大说成是个农村后,这个家伙就担心我在加国农村的生活情况了,动不动就对我来个爱心大放送。有一次MSN聊天,他说回来吧。我说我是想回啊,但回不去了啊。国内海龟市场的行情不好。他很怜悯地对我说,是啊。你们这些海外游子是挺苦的。要不先回来,弄个低薪点的工作先干着,再看看。我说那我吃饱啦,抛弃这里的生活回国,赚得比我出国前还少。那家伙连忙语重心长地对我说那就不错了,最起码你摆脱农村,重新过上都市生活了。我当时就喉咙口发咸,丹田运气总算把那口鲜血咽下去了。当天晚上我差点就给这家伙扎一小布人。这还是其次地,这家伙简直是比我妈还关心我的个人生活。老是说,听说海外男同胞们在那里都憋得很辛苦啊。见个女都眼冒绿光。你家伙没啥本事,长得又不帅,估计有啥女的也轮不到你了。那里气候又干燥,更容易上火了。你可要保重啊。还有实在不行就学习一下南泥湾精神,自己动手干吧。不然几年不用会功能衰退的。你现在不会就不行了吧?对于这个无赖问出这么隐私的问题,我实在是深表遗憾。如果要证明我还行。那将是个难度很大的论证过程。方法有: 1。我通过一个我们俩都熟识的女性来论证。2。我当面向他演示。第一个方法从地理学角度来说,目前还不具备可行性。第二个方法从啥科学角度来说都不可行。所以,我,一个32岁的壮男,在李明眼里成了一个因为长期性压抑而引起的性功能障碍患者。
我对李明这样对海外男同胞的成人生活在缺乏科学论证的情况下就做出不负责任的推断是很有意见的。在怎么着,一个大男人怎么可能被憋出病来?我们还有勤劳的双手嘛。还有我对一些比如中国男人因为尺寸不符合所以没法找到洋妞之类不负责任的话也非常愤怒。通过我在gym更衣室等地方的实地考察论证。在非战斗状态下,各种族男性的武器装备差别最大的是体现在武器外包装的颜色上面,而不是口径的大小。至于战备情况下,我无法具体得到数据也就不下结论了。因为虽然我具备很强烈的科学头脑,但是我还没有到为了科学献身的崇高境界。在加拿大同性婚姻已经取得了合法地位。但我还是比较倾向于小鸟依依在女性的胸膛上,哪怕是飞机场也比那长满黑毛的胸膛更温暖一些。
其实,在加拿大,成人娱乐业也是比较发达的。比如这里的脱衣舞厅就遍地都是。而且是合法的。消费也不高。花5个加刀买瓶啤酒就随便坐,爱多久就多久。如果再花个20刀,那就可以有舞女单独带你到旁边,在你身上跳。那叫Lap Dance。当然,规矩就是许看不许摸。一般消费者在看到了门口那些King Kong体形的门卫后,基本都不会违反这个规定的。从一个曾经的骨灰级的电脑攒机爱好者的角度来说,我们的追求就是性价比的最大化。我对这种消费的性价比实在是不敢苟同。因为去脱衣舞厅和用BT下载A片自己看所达到的效果是一样的。都是视觉刺激。至于触觉,味觉等等各种其它的感受都无法实现。前者是不敢。后者是不能。所以,我选择了后者。在加拿大妓女是非法的。但是,它可以换了个名字叫“Escort”,就是陪伴服务。只要不在公众场合谈论价格就行了。但是,洋妞基本上是只可远看不看近观的。她们的毛发浓密程度早在大清康熙年间,韦爵爷在和罗刹公主共度良宵的时候就已经清楚地认识到了。而且在夏天的时候,因为她们的皮肤缺乏黑色素,会在太阳的照射下产生很多色斑。最主要的是,她们普遍守时,守时得没隔2分钟要看一下墙上的钟。这让我很会产生错觉。我感觉到花了几百加刀只是买了个闹钟。而且我还无法退货。也没啥315热线投诉。在当了几次不满意的消费者后,我决定不再消费了。
当然,我还有凌玲。但是我无法对李明介绍她。我国内的任何亲戚朋友都不知道她的存在。
凌玲比我晚2年到的加拿大。我是在回国探亲回来的飞机上认识她的。她是一个人到加拿大定居的。老公和7岁的女儿还留在了中国。她老公是一个技术骨干。在现在的公司干得不错。又一对为了出国自己把家拆散的。这样的例子很多。很多人在国内有一份比较不错的工作,同时他们又得到了加拿大的移民身份。他们没有勇气放弃国内得到的一切到一个陌生的国家重新开始一切。也无法放弃他们的出国梦想。于是就先让一个先去加拿大熬着。另一方在国内继续工作。3-4年后,只要一方取得了加国国籍后,那另一方也就可以继续保留移民身份了。这看起来是个两全其美的方法。但是我认为这样做很SB。因为他们的代价是家庭长达几年的分离。这造就了多少潘金莲啊。半年后,我的观点在我疯狂吮吸凌玲的乳房的时候得到了论证。当然我也不太愿意把自己当成西门庆。我没西门庆帅,也没西门庆有钱。更不愿意象西门庆那样让人砍了。我更愿意把自己看作是于连。不过这样做的危险性更大,我有一次对朋友们说我像于连的时候,差点被他们浸了猪笼。幸亏他们没买到那笼子。
我一开始就喜欢凌玲。凌玲不是个大美女。她是个白净秀气的少妇。我比较欣赏熟女。有时候我也很奇怪我的审美观点。上次一帮子人一块看电视《大唐双龙传》,当里面有个叫董淑妮的角色出现的时候,我大呼了一声,说这真是个天人啊。这个演员叫啥名字啊?等了一会儿我看到没有人回答,回头一看,一帮子人全瞪着眼张着嘴看着我。然后指指门口集体喊了一声“Get Out!”。直到如今这帮家伙还以认识了我这么一个没有品味的朋友而感到耻辱。
虽然我一开始就很想和凌玲好。但是我没有说。因为我不敢。从小我就有这毛病,脑子里成天想着美事,但是实际很少敢真正去做的。聪明的网民们给这种现象起了个名字,叫意淫。简写为YY。我活了30多年了,天天意淫。记得小学时看射雕英雄传,被蓉儿迷的7荤8素走路都打飘。那时老YY自己是靖哥哥。后来高中时YY我们班那生活委员喜欢我。但是这小妞除了发补助粮票的时候跟我讲几句话外就没怎么理过我。整天和班里那些流里流气的小流氓混在一起。我对她的这种不自重行为非常心焦。你说你一良家妇女不和我这样的正派人多交流交流你和帮小流氓瞎混啥啊。有时候在食堂看到她和那帮家伙在一起的时候真是气得饭都吃不太下了,一般我吃7两米饭,那时候基本就只剩下半斤的量了。残酷的现实让我领会到了一句至理名言:男人不坏女人不爱。我也尝试过去变坏,当个流氓。不过更血淋淋的现实告诉了我另一个真理:不是是个人就能当个合格的流氓的。所以我就又开始YY了。关于我的辉煌YY史我这里也就只能简单举两个例子了,因为我YY过的东西实在太多了,涉及的领域也实在太广了。从特种兵战士到电影明星,成功商人,社会名流。。。这么说吧,如果YY界也有世界锦标赛的话,我估计从 7岁开始我的排名就应该是世界前5位的了。
凌玲一开始对我没感觉。这我也相当理解。一个女人如果第一眼看到一个不富有又不帅的男人就喜欢上他的话,那这个女人不是有病就是这个女人是个9流导演拍的电视剧里的女主角-手下的Y环。对凌玲这种成熟少妇来说,更不会做这么没有面子的事了。
我一直感觉我和凌玲的关系发展属于路遥知马力那种。
加拿大的一大特点就是地广人稀。国土比中国还大,人口却只有3000万。最大的多伦多也才600万人。我国内居住的那个城市面积和多伦多差不多,但是光固定人口都快达到2000万了。地广人稀的好处就是安静。还有干净。晴天的话天基本是碧蓝的。和Windows开机画面一个样。当然坏处也有。其中之一就是菜篮子工程没法具体落实到每个小区了。如果没有车的话,每星期的买菜确实成了个问题。特别对一个单身女人来说。
凌玲其实来之前就从网上了解了车子在加拿大的重要性了。所以来之前就花钱弄了个中国的假驾照,这样一来她一到加拿大就可以考驾照了。而不需要像没有中国驾照的人那样要等上8个月才能参加路考。但是凌玲再次论证了女人和汽车无缘这个道理。摸了方向盘就发晕。上了考场更是没了方向。有一次考试,考官说出发吧。她很有信心地回答了声“Yes",然后挂挡踩油门。车子顺利启动了。但是向后方运动。原来她挂了倒车挡。幸亏那考官大概这种事情见多了,警惕性很高。连忙就踩副刹车把车停住了。不然真是要出大事了。非得把后面连人带车撞下一大片。考官吓得脸无人色,连滚带爬地下了车。就这样,连凌玲自己都忘记考过多少次了。当然,每次的结果都一样。前面说到女人和车无缘这话估计女同胞不满意了。其实我这人特男女平等。不过在加拿大好多女司机都是马路杀手级的。不管啥种族的。一般白人妇女特别是中年的,喜欢开那种大的SUV,VAN之类的。开起来那个叫猛啊,横冲直撞,到处乱窜。每当看到有这么个车跟后面总是后背凉嗖嗖的。前一段有一妇女同志开了一本田CIVIC在多伦多高驾上到处乱窜。楞是把一辆运啤酒的18轮大卡车给弄翻在地。看到这新闻,我马上想起了蚂蚁战胜大象的故事。多勇猛的女司机啊。宝贵的啤酒撒了一地。看得我这个啤酒爱好者心痛了好几天。相比之下亚洲女性一般开个烤肉啦(国内叫花冠)之类的小型车,双手紧抱方向盘,两眼直视前方,在限速60公里的马路上以40的速度蹒跚蠕动着。
因为凌玲老也考不出驾照。我的那辆90年的Civic(中文名小市民)就派上用处了。别看这车是旧了点。可它筋骨好啊。高驾上开个120公里根本没事。就是嘈音响点。在里面坐上超过半小时,下车后2分钟之内基本上听不出人说话。
我是个老实人。尽管我脑子里有时候不太老实。所以一开始帮凌玲买完菜后。基本不太久留。虽然我很想留。但是我不敢。我的脸皮太薄了。所以我成不了真正的流氓的。不过这样却给凌玲带来了好印象。认为我这人对她没坏心。所以以后帮忙总想到我了。后来有一次她躺在我怀里说,如果当时一开始我就表现得挺色的话,她不会再找我了。”找谁不行啊?就你那破车,买个菜都能颠出个腰肌劳损来”。结果很不错。过程我很不满意。我一直YY着哪一天能像个流氓一样地征服一个女人。而不是优良品德取胜的。
就这样过了一段日子以后,也许看着我忠厚老实,有时候凌玲也会主动留我下来吃个便饭。有的时候我还会帮她解决点电脑问题,装个软件啥的。她要高兴了还会招待我喝点啤酒。喝啤酒绝对是人生一大快事。特别是有个漂亮的女人陪着。凌玲不喝酒的,这一点我非常的喜欢。喝酒误事啊。像绝大多数男人一样,我一喝酒就显得特博学。古今中外,天上地下,没啥我侃不到的。凌玲一般不说话,瞪着个大眼睛听我说。有时候问两个傻问题。这也是我喜欢凌玲的一方面。她不太有一些少妇的世俗。想想如果和一个女人喝酒,你聊得起劲,结果对方比你还博学。那岂不是很没有面子。我特满足。觉得自己很流氓。不过我们俩也只是这样聊聊天,而已。虽然看到凌玲那丰满的臀部时候我经常是鼻孔发热。但我也不敢有啥进一步的举动了。在这寂寞的加拿大,有个女人能有时候陪你喝喝酒,已经是不错的待遇了。
而且像我们这些70年代早期的人,特别是搞技术的,都有些见腆。和那些吃着汉堡肯德鸡玩着游戏机长大的80小青年不同,我们相对骨子里也还是比较传统的。毕竟小时候也受了很多的革命教育啊。而且真的相信。报纸上说啥就信啥。记得我大学快毕业得时候,那时候在宣传孔繁生,一次我看了宣传他的电视剧。感动得一塌糊涂。哭得跟滩泥似的。这件事情我一直耿耿于怀。一个20多岁的人还能SB成这样也真是不容易。这事我是准备藏在心里以后带到棺材里去的。幸亏当时没人看见。要不然我本来就见腆,再让人臊两句估计就得寻短见了。然后,工作了,出国了,我们发现很多事情和我们小时候学的是不一样的。于是,有时候想,我们那10几年的教育学到了什么?
半年后的一天,事情发生了。那天我去给凌玲装个杀毒软件。她站我后面看我装。也许是求学心切。她站得离我越来越近。近得我能感受到她胸部的温度。对了,那是在炎热的夏天。所以,我们两人的着装都不是太厚实。我对凌玲的胸部也已经YY已久了。突然间,本来只存在于4维空间的YY对像一下子物理性得离开我那么近。对于这一点我很不适应。有点烦躁。于是我本能性地扭动了一下身想离开得远一点。没想到的事情发生了。我的肘部竟然碰到了她的胸部。霎那间,天崩地裂。晕晕糊糊中,我竟然发现凌玲的脸红了。我想起了我的偶像韦爵爷的话,女人脸红,那是想老公。这时候我那种严谨的科学论证精神又来了。冒着挨个耳光,下部被踢或者坐牢被鸡奸的危险,我想论证一下韦爵爷的理论。我又碰了一下凌玲的胸部,这次不是肘部。是整个手掌。天哪,我发现凌玲的脸居然更红了。这使我非常的为难。以后的事情就发展得很难收拾了。一步步地朝着凌玲老公不愿意看到的方向发展了下去。对此,我实在是很遗憾。
事后,我仔细研究了心理学,生理学,刑事侦探学,阴阳五行学等各种学科,就差刑讯逼供了,希望能找到那天我能够得逞的科学依据。我没有得到具体的答案。但按照我的理解,时间是能冲淡很多东西的。它能冲淡仇恨,但也能冲淡亲情。而且,我一直信奉食色性也的观点。这都是人的本性。别说半年不吃饭,就算是吃半年素,很多人估计就得跳楼。性,也是一样的。
我和凌玲好了。但是我们没有住在一起。因为从严格的意义来说,我们不属于情侣。我们的行为属于通奸。凌玲非常不愿意让人说成淫妇。而我对于奸夫这个定位实在还是缺乏足够的心理准备。于是,我们还是各住各的。
凌玲和一个叫小修的女人一起租借了一个house的2层楼。House就是带前后花园车库的房子。一般有2-3层楼。类似于国内的别墅。近几年,很多大陆移民家庭都选择买房,然后再租借出去几间屋子或者一层楼,靠租房费用来还贷。这样过25年后,他们也就拥有了自己的一幢房子。当然,生活质量是肯定保证不了。我曾经住过一个房子,从地下室到楼上一共住了7户人家,近20口人。天天晚上,那个带淋浴的主卫生间比我小时候去的公共澡塘子还忙。这里房子还都是木头结构的。隔音设备非常不好。楼上楼下干啥都听得清清楚楚的。害得很多明媒正娶的夫妻行房事的时候也缩手缩脚跟奸夫淫妇通奸似的。然后门口基本都是停满破车。你要停上7-8辆宝时捷那还算能够忍受,如果停的都是10年以上年龄的破车,那确实看着很不爽。我看着不爽,小区里的原住居民看着也很不爽。中国人还不太习惯收拾花园草坪,因为我们从小就没受过这教育。所以很多中国人家门口的草坪基本都跟瘌痢头似的。很难看。和老外们喜欢在后花园里种些花花草草一样,中国人也喜欢在后花园里种点东西。就是品种不太一样,我们种的是菜。丝瓜,黄瓜,西红柿之类的。菜籽还是回国探亲的时候从国内带来的。一个中国人,不远万里,冒着被海关抓住罚款的危险,将种子从中国带过来,撒在了加拿大的土地上,这是种啥精神啊!其它种族的人很生气。于是他们就卖房搬迁。就这样,近几年一个个大陆华人聚居地在多伦多诞生了。凌玲和小修是在一起上ESL课的时候认识的。ESL是加拿大政府为英语不是母语的新移民开办的英语课程。免费。说到外语,我实在不得不说两句。我们从小到大就被逼着学外语。记得那时我4级老是过不了,到了大四的时候,我急得茶不思饭不香的都快便秘了。最后我以60。5分的优良成绩通过的时候,兴奋地抱着室友大杨就是一个热吻。引来拳头无数。就这样像驴一样被赶着学了10几年的外语。结果跑国外一看,其实和没学也没啥区别。反正我说的老外听不懂,他们说的我也不懂。我分析过这个问题。经过了10几年的教育,我的外语还那么破的原因有: 1我是脑瘫。2。这种教育方法根本就是错的。我不是天才,但脑子肯定没有瘫掉。这一点见过我的人都可以证明。因为原因1不成立。所以就是原因2。我相信,如果用正确的方法教一只鹦鹉一门语言,十几年后我喝酒的时候它也应该能和我聊天了。
我没有问过小修的年龄。如果根据她胸部的发育程度推断,她应该10岁。如果根据她的世俗风尘程度推断,她应该50岁。我于是就取了个平均值,算她30岁。关于她的容貌,这么说吧,如果把她的照片贴在国内天涯,猫扑等国内网站上, 10分钟后让她去看看评论。然后她还有勇气生存下去话。那以后谁跟我提芙蓉姐姐我跟谁急。就这样她还一茬茬地换男朋友。其实应该说是男长工。还免费的。虽然说我升任为奸夫之前的职称也是长工。但相比小修手下那些长工我是幸福多了。首先,凌玲的胸部发育程度和她的年龄非常相称。着实让我享了不少眼福。其次,凌玲总是笑嘻嘻的,说起话来也慢条斯理叮铃铛啷好听得很。哪里像小修那样,对着男长工,我就没看到她笑过。说话还特冲。每次看到她假惺惺地对凌玲说,这些男人真讨厌,甩也甩不掉。我胃里就翻江倒海。不过被她弄得也挺心虚。有一次憋不住了,怯生生地问凌玲,我应该是你的独家姘头吧?凌玲二话不说,撩起白晃晃的大腿将我踢飞于床下。
就因为小修这种现象的存在。每次当李明这种家伙在祖国肆意攻击蹂躏我等海外侨男的时候,我也无话可说。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这吃饭还容易点,你没米饭吃还能吃个馒头啥的。实在不行拿个地瓜也能充饥一下。这结婚生子的,你要没个女的还真没其它选择。我把加拿大的妇女同志分为几类: 1。华人移民妇女。2。华人留学妇女。3。所有其它种族妇女。第一类妇女同志基本已婚。剩下几个小修之类的漏网之鱼。所以这一类的选择面很窄了。要么就像我这样舍身当个姘头。不过这样做也只不过是暂时摆脱了自耕自种的小农经济罢了。离夫唱妇随举案齐眉的小康社会还是相差甚远啊。第二类华人留学妇女。虽说都是从伟大祖国来的。但是年龄相差太大。而且背景,爱好等等各方面的区别实在太大。选择起来困难很大。第三类妇女更是如此。结婚生子毕竟不是搞一夜情啊。你只要哼哧哼哧埋头苦干就行了。也不需要啥交流。成家立业的话,语言,文化,宗教,人生观等等个个都是拦路虎。除了这些。光吃饭就是个大问题。比如你要和个印度天仙MM结婚了。猪肉牛肉狗肉啥的你这辈子是别指望再吃了。充其量给你吃两口鸡肉鱼肉,每日伙食基本以素菜为主。除此之外,你还必须每天摄入大量咖喱。不熟悉的国内同胞一听肯定说咖喱好吃啊。国内还挺贵的呢。这到也是,我回国探亲的时候看到有些啥”咖喱工厂”之类的饭店,看上去还挺高档的。但是,那叫吃着玩呢。如果天天按照印度人的量吃, 5年之后还能活着也算是奇迹了。有些移民买了印巴人住过的房子,搬进去后发现满屋子咖喱味道,日熏夜熏的人都要疯掉了。跟行家们一咨询,答案就是任你怎样办,这味道是肯定去不掉了。因为已经渗入到木头里去了。您说说,这连木头都给熏成这样了。咱一个从小不习惯吃咖喱的中国人的血肉之躯哪里挡得住啊。因为第三类的婚姻难度很大。成功的话都很轰动。
有些聪明些的男同胞于是转战到了中国战场。效果还挺好。再长得怎么歪瓜裂枣的也都能娶个香喷喷的美人回来。不过这些革命同志中很多人后来都升职为运输大队长了。婚姻寿命可以根据女方得到加国身份所花的时间推断。这更惨。习惯了天天晚上抱着个热乎乎的美人睡觉,突然之间人去被空。脆弱点的人基本是当场就祥林嫂了。
我和陆明一起在Apartment合租了个2室一厅。Apartment就是公寓房,这是和国内的房型最类似的一种。除了House和Apartment外,还有一种房型叫Condo,其实也是公寓房,但是高级点。带有游泳池健身房等各种设施。加拿大的房型一般就是这3大类了。
陆明是我出国前读雅丝复习班的时候认识的。后来又碰巧乘同一班飞机移民到了多伦多。陆明到了多伦多后没有马上找工作,他又到滑铁卢大学去读了个电脑硕士。毕业后在一家小公司搞编程。
陆明和我除了身高都长得不尽人意这点相似外,基本没啥共同爱好。他喜欢Camping,就是野营。多伦多地处加拿大安大略省。被北美5大湖之一的安大略湖包围着。所以到处都是沙滩湖泊。夏天的时候美丽异常。多伦多附近也有很多的原始森林。它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原始森林覆盖面积超过50%的大都市。这些条件使多伦多变成了个野营露宿的好地方。但是我实在是无法体会到露营有什么乐趣。而且花费也不少。一顶帐篷最便宜也要好几十加刀。还得租营地。多伦多虽然森林多,但也不是随便找个地方然后往那一躺就行的。那是要被熊吃掉的。所以要租有人管理的营地露营。有床不睡,非去睡那湿乎乎的野地。弄不好就让蚊子叮得跟个蛤蟆似的。还有喂熊的危险。我这么能YY也想不出这个野营的乐趣出来。
陆明还喜欢Hiking。对这项运动我都找不出个合适的中文名字。因为在国内时根本没有接触过。我管这种运动叫”密林狂奔”。就是找个老林子,然后就一头扎进去狂走一通。这运动好像还在加拿大挺流行。很多地方都专门在林子里开辟出道路来供人行走的。这种路叫”Trail”。
滑雪也是陆明的一大爱好。今年更是早早的买好了季票。可惜今年多伦多出现了少见的暖冬。光下雨不下雪。把他气得欲哭无泪。天天在家抱着滑雪板看了又看。状若疑狂。我打小就怕摔。所以也不喜欢滑雪。我没有问过陆明的情史。也不知道他有没有过。但我知道2年前他想有过。那次他回国探亲。出发时他非常高兴。因为他要去见一个女孩子。他不是回去相亲的。他真的是回去恋爱的。那时候他很兴奋。天天在MSN上拉着我不肯放。一会儿问今天晚上要请那女孩子吃饭了,我该干啥啊?第二天又说昨天吃饭的时候我没有表白。那女孩子也好像没有啥特别的表示,我该怎么办啊?过几天又会问我该不该去主动牵一下那个女孩子的手啊?。。。我也没有啥太多的恋爱经验。于是我就把能想起的小说情节和我以前YY时构思过的情节都告诉了他。
两个30岁的男人还在一起傻乎乎地讨论怎样约女孩子吃饭,怎样拉那女孩子的手。纯情得跟两个SB似的。估计现在的初中生看到我们这样都看不起我们。现在人们就算要问,也一般问今晚我怎么让那女人上床。
有时候,纯情只是一种无奈的选择。我们小时候是和女同桌划着38线长大的。从小的教育使我们没法像现在的新新人类那样敢想敢做。等我们成人了,我们来到了空旷的加拿大。又失去了一次在国内繁荣娼盛的大好形势下接受再教育的机会。于是,我们只能继续像SB一样的纯情着。
那次探亲快结束的时候,陆明告诉我那个女孩子想和他保持一种兄妹一样的关系。我对于在21世纪还能听到这么傻的说法感到非常震惊。
回到多伦多后。陆明看上去没有多少悲伤。但是,他野营的次数越来越多了。而且更频繁地一个人开几百公里路去老林子里狂走。也开始到赌场里去玩了。有一次他晚上没有回家。打手机也没打通。害得我差点就拨了911。第二天一早,他满眼血丝的回来了。他说他昨晚开车去蒙特利尔逛了一圈。然后倒下睡了。多伦多到蒙特利尔的来回路程将近1000公里。
前一段他又要回去探亲了。我跟他说让他父母什么的给安排个相亲吧。不管怎么说先娶个老婆。至于以后是不是当运输大队长就再说吧。他回答我说,“我现在不喜欢女人”。一听这话吓得我差点翻到地上去。我紧护胸部,颤巍巍问道,“你现在该不会喜欢男人了吧?”“去你妈的。我现在什么人都不喜欢。我就喜欢吃”。回国后,陆明实现了他的诺言。着实胡吃海喝了一翻。两个礼拜后,胃部终告不支,轰然倒下。然后喝了一个礼拜的清米汤,吞噬了两大瓶黄连素后面无人色地回到了多伦多
有了凌玲后,我的生活和以前不同了。
我不喜欢Camping也不喜欢狂奔。闲来无事的时候我喜欢到gym去练锻炼。只有当我看到镜子里那身结实的肌肉的时候,我才能真正感受到自己很男人。而不是YY。
一开始来的时候我也喜欢日夜泡在各大中文移民论坛上,和一些跟我一样寂寞无聊的移民朋友们探讨些比如中国好还是加拿大好,日本车好还是美国车好之类的问题。练就了一身砖雨之中,气闲若定的横练功夫。
在漫长的冬天,我还会下载很多电视剧来看。我一般喜欢看喜剧片。因为我想笑笑。
每年的11月是我最喜欢的。因为NBA开赛了。每天晚上,喝着啤酒看球赛,看完之后再到各大论坛上看球评,看吵架。有时还和陆明吵。因为他是姚黑我是姚密。我认为他是逆反心理看不得人家好,他说我是狗屁不懂纯粹盲从。一个晚上很快就过去了。
有了凌玲后,我不再像以前那样一星期去5次gym了。很多时候我都等不急下班。有时候我们会到外面吃饭。有时候凌玲会在她那里做完了饭等我下班去吃。小修因为有很多男长工要应付。所以不在家的时间比较多。这样她们的那个二楼就只有我和凌玲两个人了。她在家的时候一般喜欢穿件宽松的休闲服或者衬衫,柔顺的长发随意地披着,再配上一条紧身的牛仔裤。凌玲的腿长得很美。特别是小腿。我一般看女人是从小腿看起的。然后往上看臀部。这两个部位长的好的女人基本不会差。每次看到凌玲的这样打扮,我就像中了阴阳九合散的毒一样,全身发热,七孔就要流血。我总是拉着凌玲先到卧室去给我解毒。然后再吃饭。
每次吃饭我都会喝点啤酒。除了说些天南海北的事外。我也会和凌玲说些一般我不告诉别人的小秘密。比如我初中的时候就很喜欢看《红楼梦》,因为贾宝玉那种让众小妞围绕的感觉让我很YY。还有比如我高中的时候非常喜欢《红与黑》里的于连。因为他那种卑微和尊严,野心之间的抗争我也一直都有。
凌玲总是瞪着大眼睛听着我说。她的眼睛真的很大,也很清澈。和我以前想像的少妇的眼睛不一样。我还喜欢她那些傻傻的问题。我很享受这些傻问题。每次都忍不住想亲吻蹦出这些傻话的那对鲜红润滑的嘴唇。
凌玲不是傻大姐那个类型的。她其实很有主见。但是她的个性不强烈。就算她有不同意见,她也是两只大眼睛静静地看着你。轻声慢气叮铃铛啷地跟你说。看着她的眼睛,听着那好听的声音。就算她告诉我我刚才吃的那只鸡腿是从鸭子身上来的。我也愿意相信一只鸭子的身上真的能长出只鸡腿来我喜欢看”The lord of the ring”,“The last samurai”这样的电影。尽管凌玲不喜欢这样类型的影片。但她也总是陪我去看。加拿大的电影院是没有坐位号的。随便挑空位子做。那次看”The lord of the rings”的时候,我们去得晚了点。只剩下前两排的位置了。结果只能仰着脖子歪着头看了。看完后两个人是互相搀扶着踉踉跄跄才算走出了电影院。凌玲根本看不懂故事情节。因为事后她问了我很多的傻问题。但是她还是瞪着大眼睛坐在那看了3个多小时。我问她你看不懂还看得眼都不眨一下啊?她说不看的话她怕我觉得扫兴。
我也经常陪凌玲看电视。奥斯卡,艾美奖,格莱美什么都不拉下。一般颁奖晚会如果8点正式开始的话, 6点开始就开始直播了。播放明星们走上红地毯的时刻和现场采访他们的镜头。这个时候凌玲总是早早地给我准备几个下酒的小菜。让我坐在她旁边一边喝啤酒一边陪她看。她一个一个的给我讲那些明星的故事。我也经常陪她看看Fashion等频道。还有movie频道里她喜欢看的电影。让我想像不到的是这么一个柔弱的女子竟然最喜欢看的是Horror片。实在是人不可貌像。当然我们也有都喜欢的电视频道Food Network。
我和凌玲都喜欢到沙滩去玩。我最喜欢看凌玲穿那身白色的bikini。那是我在我们通奸一周年的时候送给她的。我到现在也没有想通为什么这三块小布头能卖上几百加刀。早知道我就到沃儿玛扯上二尺白布自己做一个了。不过这身bikini和凌玲那雪白的肌肤真是太相配了。那天晚上看了凌玲试穿后,我冲动地就像吃了一整瓶的伟哥。第二天脚软得连油门都快踩不动了。我们最喜欢去的是Wasaga beach。这是世界上最长的淡水湖沙滩。这个沙滩的特点就是离岸几百米地方的水位也淹不了人。我们喜欢躺在沙滩上晒太阳浴。凌玲很怕晒黑,所以动不动就要涂防晒霜。这个任务我就义不容辞地承包了下来。我工作得很认真,很仔细。凌玲全身上下不管啥犄角旮旯的地方我都能涂到。饿了我们就去买份炸薯条,或者热狗汉堡,两个人分着吃。我们还买了条充气小船。凌玲躺在上面,我拉着小船慢慢地在湖里走。走到水深的地方了,我就头靠着凌玲的胸,浮在水面上,让波浪将我们一点点的送回岸边。
我和凌玲出去玩的时候有时候不走直接的高速公路而情愿绕到去走走一些乡间道路。多伦多农田的特色就是一望无际。田野里间或竖着一两间农户的木屋或者仓库。隔一段距离就能见一群牛马悠闲地在田野里漫步。我没有考证过外国的月亮是不是真的比中国的圆。但我可以很负责任地说外国的牛粪肯定不比中国的香。乡间公路上很少有车,天空碧蓝。打开车窗,驰骋在田野间。天地间仿佛只剩下我们两个人。我高兴得像只傻鸟。
在多伦多附近有个叫St。Jacobs的小镇。有很多的德裔居民。德国人的猪肘子是名菜。小镇上有家饭店就是以肘子出名的。在华人的论坛上一传十十传百。都驾车来回两百多公里去啃猪肘子了。据说现在德裔老板开口打招呼改为“哟,您来啦。。。”小镇最大的特色其实是人,因为那是“阿米绪”人居住的地方。“阿米绪”人笃信再洗礼教。他们的特色就是保持旧时的生活方式。他们只穿黑色的长袍衣服。不用电。也不开车,他们驾马车。于是就能经常看到公路上一辆汽车跟在一架马车后面慢慢的开着。汽车和马车和谐地共存。凌玲说像这样两个人驾着辆马车慢慢地走着,看上去很浪漫。以后我们也这样就好了。女人就喜欢说傻话。如果要有马车,那肯定要养马。养马这事一般是男人做的,我是个男人。所以我会天天被迫在臭烘烘的马厩里呆上一段时间。一个被马粪熏得臭烘烘的人还能感觉到浪漫,那很奇怪。我猜想婚姻也大概如此,婚前的浪漫,会一天天地被柴米油盐熏淡
每个星期六我不和凌玲在一起。因为这时候她会和家里人联系。打电话或者用视频。这个时候呆在旁边显得很白疑。我不想当白疑,于是我就会拉着陆明喝啤酒。这个时候我老是想起我的第一次喝酒。那是我读大一的时候。那个圣诞节的晚上。整个寝室就剩下了我和大杨两个人。从生理学角度来说两个男人这么对坐着大眼瞪小眼的不是太正常。于是我们想做点正常的事。我们想到了喝酒。我们买了一只大烤鸭,还有很多熟菜。经过精确的计算我们两个人合着喝一瓶啤酒就够了。但是觉得两个男人才买一瓶啤酒是很没面子的事。特别是那个杂货店的老板娘很漂亮。我们为了不在漂亮的老板娘面前丢面子,就买了两瓶啤酒。后来,据老板娘回忆我们那天又去探访了她5次。每次买两瓶啤酒。她当时相信我们两个人对她有什么企图。她很害怕。后来又听其他的室友说,我那天在执着地尝试了101次以后总算爬上了自己的上铺。我举了一只鞋说谁敢上来碰我我就打谁。他们很害怕,就坐在旁边看我爬。大杨也睡上铺。他没有爬。他坐着,坐在门口,胸口还抱了只大脸盆。从那以后,酒越喝越多。随着酒量的增加,菜的质量也不断的下降。最后两年里我们再也没有钱买过那么大的烤鸭。有时候我一个人喝。买几瓶啤酒就着几只鸡爪在食堂里吃。晚上食堂里没有人,就我一个。我喜欢坐在一幅画旁边。那是一幅很大的风景画。画面很简单。一条大湖,湖中央漂着一条小船,船上坐着一个人。我看不出这个人在干什么,也许在钓鱼。我一边喝酒一边看画,我总觉得自己是那个坐在小船上随波漂流的人。在茫茫的江面上不断地漂。我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也许是喝多了头晕造成的。毕业后我再有没有看到过这幅画,但是那种坐船的感觉我还是经常有。我已经决定到医生那去查查。
一般星期天我会给凌玲打电话,但是不去吃饭。因为这时候她的傻问题比平时都多。而且专攻我的偏门。比如有一次,我正滔滔不绝地讲故事,她淡淡地笑了笑,嘴角微微地撇了一撇。这个动作说明有问题要来了。我一般很享受这个时刻。慢慢地喝上一口啤酒,然后靠着椅子后背,等着那对小嘴唇吐出傻话来。然后很博学地给她解释。特别满足。“你到底只是为了和我上床还是真的喜欢我?”如同一声耳边雷,震得我硬生生将那口啤酒呛到了肺里。差点当场翘掉。藉着喘气的机会,我整理了一下思路。我想得很认真,因为桌子上的那把水果刀亮晃晃的很刺眼。我的推理是这样的:首先,每个人都会被肉欲吸引。这种吸引一般来自异性的肉体,不过现在很多人也被同性的吸引。我走在马路上,在办公室里,老是要看一些漂亮女人的屁股和胸部,虽然很多人我根本就不认识。这就是肉欲。有了肉欲的吸引后,如果除了床上运动以外,两个人还喜欢一起做很多其它事情。那就是爱情。有了爱情了,如果还愿意承担一份责任,那就有了婚姻。随着婚龄的增加,肉欲会逐渐淡化,因为已经变成了左手和右手的游戏。直到老年,肉欲会彻底退出,两个人会成为互相灵魂的依托,一起慢慢地老去。我对凌玲的肉体非常着迷。但是我们也经常做其它的事。比如今天,我就在讲故事,凌玲在听故事,而且我们都穿着衣服。所以,我的结论就是,我是爱凌玲的。凌玲很高兴。拿起那把锋利的水果刀给我削了个苹果。我也很高兴,就又跟她说了个俗透了的故事。如果我妈和她落水了。知道我会救谁吗?我会一起跳下去的。因为没有了你们任何一个人,我都无法再活下去。凌玲更高兴了,又给我剥了个桔子。她笑得很甜。我抹了抹满头的冷汗后也笑了,笑得很阴险。因为我的故事没有讲完。我妈从小能在黄浦江里游上半个来回。我跳下去后,她会救我的。
读完了免费的ESL后,反正也没有找到工作,凌玲就去了College读收费的外语课,继续练英文。College相当于国内的大专。University相当于大学。但是很多College也是可以发学士学位的。在日常美语里,经常就是用College这个单词把两者统称了。凌玲去读之前,我已经在College里读了好一阵子英文了。我是被公司逼着去的。事情是这样的。我拿了一张刻着我以前国内做过项目的光盘去公司面试,我一边演示,一边滔滔不绝。我的外语从来没有这么流利过,说得面试我的人哑口无言。第二天我接到了电话,让我去上班。我很骄傲我用口才征服了他们。上班没几天,开会了。我又根据这几天的了解发表了一通我的建议。我的口才又征服了所有的同事。因为听了我的见解后没有人反对。散会后,我的经理找到我。他说他很对不起我,他知道从面试开始我就说了很多话。但他一共才只听懂了5句。他们当初决定要我是被我以前做的项目吸引了。所以他劝我去College上英语课,公司报销。原来如此。我很受伤。为了泄愤我选了很多科目。从基本口语到商业口语,从语法到写作,一个学期一个学期地读了很长的时间。直到有一天那个教College English的老太太告诉我下个学期我可以上剧本写作课后,我的报复行为才作罢。
我读的第一个班是口语4级班,最高是8级。老师是个长得非常像阿加西的光头帅哥。班里有来自世界各国的移民。有中国人,韩国人,日本人,埃及人,哥伦比亚人,苏联人,还有其它一些名字很难记的国家来的人。年龄从20多岁到50多岁不等。这是我最快乐的一个学期。班级人员的成分比较简单,就是业余来读外语的新移民。大家的外语基础都不好,闹了很多笑话,但也相处得其乐融融。以后班级读得越高,人之间也越冷漠。因为班级越高,人员越变越复杂。很多全日制攻读专业的学生也加入了进来。这里College里的课没有什么业余班全日班之分的。一堂课,不管你读着玩的还是全日制读了要拿学分的,都在一起上课。业余和全职的的最大区别是你每学期选课的数目。
上了外语课后。我进一步认识到了中国的英语教育害人不浅。就是在那个四级口语班里,我闹了个很大的笑话。从小到大,我的老师都教育我公鸡这个单词叫Cock。那天上课的内容是大家介绍一下自己家乡的风味菜。我选的是我最喜欢吃的三黄鸡。我介绍得很多很全。说完后,我想他们肯定听了很馋,很想吃。因为我发现那个像阿加西的老师面色潮红。还有很多同学张开了嘴巴看着我。后来,有人悄悄地告诉我, Cock在这里的日常口语里主要特指男性生殖器,就是鸡巴,而不是公鸡。我回想了一下,我那天讲话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我的家乡有道很好吃的菜是用鸡巴做的。做这道菜要选用特别的鸡巴,不能太大的,鸡巴太大了肉质就老了。我们把鸡巴放在水里煮熟后,捞起来切成小块,然后沾上好吃的调料吃。这道菜的名字叫Three Yellow鸡巴。
和不同种族,不同年龄的人做在一个教室里上课是件很有趣的事。我经常和来自北京的小李坐在一起。我们都对一个来自名字很难记住的非洲国家的中年妇女意见很大。据我们统计,这位中年女同学平均每一堂课问的问题达到20个。这些问题根据小李的理解是小学毕业前就应该问完的。他认为自己读了10几年书最后又和小学水平的同学坐在了一个课堂里了。他很生气。一次在那女同学问完了一个问题后,我们再也憋不住了。小李悄悄对我说如果今天她再敢问一次这么低级的问题,他就上去抽她。我说她的块头比我们两个都大,我们要智取,你攻前面,我后面抱住她。话音刚落,就听到一声“Execuse me",然后那位女同学又问了个比前一个更低级的问题。我们两人如中枪击,面无人色地瘫坐在座位上。过了半晌,小李在我旁边呻吟道”这娘们儿实在是太厉害了。“虽然经常问些低级问题,但是这位中年女同学的为人很不错。非常热情。
那个日本同学不太合群。老是独来独往的。不过很有礼貌。和人说话的时候经常笑容满面,还经常鞠个躬。日本人说英语的口音非常的重。有时候我都分不出他是在讲英文还是日本语。一次我看到他对着小李叽哩呱啦说了一大通。他走后我对小李说你还行啊,没想到你还能听懂日文呢。这次小李没有像通常的那样顺杆往上爬地再把自己夸一通。他没吱声。过了一会儿他突然冒了一句,”我琢磨着他刚才说的应该是英文吧。“日本同学在做Presentation的时候向大家介绍了他的理想。他想当个推理小说作家。从外表看他没有40也有30多了。这个年纪还能保持有一种梦想。我听了真的是很佩服。不过后来他又介绍说他现在的职业是老师。在多伦多教日本人英语。我和小李更是佩服地眼冒金星,又双双瘫坐在了座位上。Presentation其实就是到台前给大家讲故事。题材不限,爱讲啥就讲啥。唯一要求是要用英文。当然关于宗教种族性取向之类的问题还是少触及的好。英文里管这叫”Taboo”,类似中文的禁忌。做Presentation非常能看出一些民族性格来。比如韩国人普遍严谨认真。他们的Presentation都准备得非常充分。还要根据内容自己做幻灯片。有的还拿来实物具体演示给大家看。一个叫Sun的韩国同学做的Presentation是关于韩国传统服饰的。他把他和老婆结婚时穿的服装都拿到了教室了。好几大盒子的衣服。非常好看,面料也很讲究。衣服看上去很复杂,估计穿起来要费很大的功夫了。后来我又琢磨,新婚之夜要脱掉这么复杂的衣服也应该是很费劲的吧。Sun后来和我一起上了好几个学期的课。我们经常坐在一起。不过交流不多。他上课喜欢带个保温杯。里面不是茶,是他老婆给他煮的汤。他就一边上课,一边喝汤。盖子一打开的时候,满教室肉汤的味道,还带有蒜香。最后一个学期,Sun对我说下学期他不在这上课了。他要到200多公里外的Kingston校区去了。因为他已经正式报读了高儿夫球场管理维护这个专业。那是我第一次听到还有这么一个专业。不过我很佩服他能够做自己喜欢的事。而且不怕放弃刚刚熟悉的多伦多生活。相比之下,在中国人眼里,世界上只有三个专业:男的Computer,女的Accounting,不想搞专业的就读个MBA。
和韩国人的认真相比,我们中国人就显得懒了点。一般都找篇现成的文章背下来,然后上台给大家朗诵一遍。小李从国内带来了一本英文版的中国旅游手册。这本书里的内容就是我们班中国同学做Presentation的主题了。小李深情地朗诵了“我的家在长城边,万里长城长啊长。。。”还有个同学咽着口水说道“猪头肉是深受中国人民喜欢的食物。。。”惊昏听众若干。我说的内容不像他们那么俗,我说“中国的历史源远流长。中国的文字也有很悠久的历史。今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中国文字的起源和特点。。。”在坐的同学们听没听懂我不知道。反正我肯定不懂自己在说什么。我这人挺低调的,本来没打算显得这么有文化。做Presentation的次序是老师订的。每堂课1-2个人。到学期末正好全部结束。我被排在了学期末。在此之前我的中国同学已经把这本旅游手册里吃的玩的都给同学们介绍过了,轮到我的时候就只能从事传播中华文化这么神圣的工作了。文化使者当起来不容易。这篇文章我足足花了两天两夜才背了下来。其实我已经很久没有接触过高于初中语文水平的文化书了。特别是近几年,我一般只专注于生理学方面的书籍。比如像“今夜,我高潮了10次”之类的。
一个学期很快就过去了。读这第一个学期的时候我还没有车。于是就上了班后挤公车去上课。下课后再踩着雪回家。到家都很晚了。但这是我过得最快乐的一个学期。我和小李还有肖泽也成为了好朋友,以后也一直一起玩。以后的学期里,也没有人像那个中年非洲女同学那样问那么点低级问题了。相反你问个问题人家恨不得替老师回答你。后来想想那个女同学挺可爱的。上课的时候也少了那份轻松,特别是读写作课的时候,因为这只是很多有专业的同学众多科目中的一门,而且是很不受欢迎的一门。就如我们很多人以前不喜欢上语文课和写作文一样。
小李的老婆那时还在读书。读计算机硕士。其实她在国内的时候已经读过了硕士了。但是实在没有勇气读博士,所以又读了一遍硕士。和国内的情况有点不同,这里的博士是真的做学问,非常难读,据说再聪明的人没有5年时间是读不出来的。而且读完以后的的就业市场相当小。基本就是大学和研究机构。花那么多精力时间读出来了,找工作的时候也没啥帮助。所以人们轻易是不走读博这条路的。这一点也是加拿大移民和在美国的同胞的区别之一。在美国的同胞当初基本是拿了学生签证去的美国。上大学的时候就是托福, GRE等等一路考下来。还没毕业或者毕业不久就乘上飞机,从中国的校园走向美国的校园。年轻力壮又心无旁念,到30多岁的时候博士也读完了。而很多加拿大移民托儿带口移民到加拿大的时候,年纪已经不轻了。他们最需要的是工作,而不是学位。所以很多中国的博士到了加拿大后,会倒回去再到College去读一个找工作容易的证书比如计算机。有时候哪怕是一张本地的结业证书也比中国的博士学位更容易找到工作。
我和小李肖泽经常一起喝酒,一起踢球。也一起去看脱衣舞。他们两个脱衣舞厅比我去得多。有时候还会讨论哪家舞厅的妞跳得更有艺术性。听了这种讨论,我的结论就是这两个家伙的脑袋被麻雀啄了一口。因为他们居然要到脱衣舞厅里去追寻艺术。有一次我们3个人正看着,小李的手机突响。他老婆让他送她到一个朋友家去。肖泽正好对那个地区熟。所以小李拉着肖泽开了我的车就走了。我们因为嫌停车麻烦,开了一辆车去的。我于是一个人在那里欣赏人体艺术。这一看就是3个多小时。那天的脱衣舞女也不多。就那么几个在跳。再漂亮的躯体这么盯着看3个多小时也有点吃不消了。而且又不让我摸。我人困体乏,浑身冒火,是欲火还是怒火我也分不清。反正烧得我口渴。我于是喝了很多的啤酒。最后我还一咬牙一跺脚多花了几十刀让一个舞女给我来了几个Lap Dance。晕晕乎乎中,我终于看到了这两个家伙。我像井冈山人民看到毛委员一样激动。拎起一个啤酒瓶子就扑了过去。那天我几乎就醉了。脱衣舞厅里喝醉酒是件很无聊的事,喝酒应该到酒吧里去,而不是舞厅。舞厅里的啤酒又不像国内的火锅店那样是免费的。
后来小李去了大西洋边的Halifax去读硕士。去上学前他做了件事情。他带着老婆开车环游了一下加拿大。看着他那辆破车。我是佩服得很。多伦多附近还好点。加拿大很多地方是几百里内没啥人影的。万一车子有点问题确实是很危险的事情。一个多月后他们精神焕发地回到了多伦多,还拍了很多照片。后遗症就是以后不能听到肯德鸡麦当劳之类的名字,一听到就直奔厕所,洗礼哗啦吐一通。他说那一个多月他基本就靠这充饥了,实在是吃伤掉了。最后一次和小李他们聚在一起是他放假回多伦多的时候。那天是在肖泽的家里,小李夫妻,肖泽还有我。肖泽一个人租了一个house的一楼。那天外面的雪下得很大,将整个城市包裹得像个童话世界。我们坐在一扇落地大窗前,一边看雪景一边喝酒聊天。我们喝了很多酒,把肖泽那瓶压箱底的红酒也翻出来喝掉了。喝得高兴了肖泽还要给国内的女朋友打电话,诉说他有多想她,还有他在这里有多洁身自好。自己说了还不过瘾,还要让我们说。说肖泽有多好,有多想她,有多纯洁…打完电话后,我和小李同时冲向厕所,吐得一塌糊涂,差点把马桶都堵了。小李吐完后脸色惨白得说:肖泽这家伙实在是太厉害了,比肯德鸡都厉害。
那之后没有多久,肖泽就因为家里有事回到了国内,再也没有回来。小李毕业后也很快在北京找了份工作,和老婆一起回流了。就像小李和肖泽一样,有的朋友回了国,还有的朋友入了籍后南下去了美国,或者在其它城市找到了工作搬家了,剩下的也忙着生儿育女,生完老大生老二,很少时间能在一起了。几年时间里,朋友们来了,带来了欢乐。朋友们又走了,留下了孤独。欢乐越来越少,孤独却越来越多。我从不愿意承认我的孤独,因为我一直认为”孤独的人是可耻的”,承认自己很孤独是件很没面子的事。人孤独了就会想很多。一个人想得太多了就很累。累得说话乏味,一本正经。就如我现在说话的样子。所以,我的结论就是,不管承认不承认,面对孤独是每个移民都无法逃避的课程。
老董一家是我在加拿大认识得最早,也是交往得最久的朋友。他们是我刚到加拿大的时候的roommate。从我到加拿大那年到目前为止的每个圣诞节都是和他们一起度过的。我很敬重他们,凌玲也是。所以老董家也是她唯一愿意陪我一起去的地方。
老董年近40了。通过在加拿大这几年没日没夜地埋头苦干,渐渐成为了公司的技术骨干。最近又通过朋友介绍,换了份很不错的工作。说到找工作,在加拿大找工作如果有朋友介绍的话,那会容易很多。在国内时我们经常说”关系”,其实在加拿大也需要”关系”,这里叫”Networking”。不仅仅是需要,而且非常重要。很多公司招聘的时候,首先做的是给全体员工发一个Email,说公司目前正在招聘什么什么职位,欢迎介绍朋友来公司工作。只有当公司内部没有找到合适的人选的时候,他们才会利用报纸中介等途径招聘。所以说,在加拿大相当一部分的就业机会公开发布前就已经被内部”关系”消化掉了。这种做法能够行得通的前提就是”信用”的存在。你的朋友在他的老板面前介绍你的时候,他已经把自己的个人信用压在了你的身上。这样最起码保证了一个人不会介绍他患恐高症的朋友去从事高空作业的工作。这种做法听上去很不错。但是对新移民来说真是太难了。因为当我们扛着几个大箱子风尘仆仆来到加拿大的时候,我们的Networking和信用记录都是0。对很多的移民来说,把很多这样的”0”变正变大的过程也就是他们的移民史,甚至是心酸血泪史。
小梅是老董的太太。长得娇小玲珑非常秀气。不过在她身上我结结实实地体会到了妇女半边天身上那巨大的潜能。有一段时间,小梅同时打两份工。她在一家华人超市里当收银员的同时,还帮一个公司做电脑维护。同时她还到College里去读了个Accounting专业。回到家里还要教育女儿贝贝。看着她这么干,我当时的感觉就两个字,崇拜。每次见了她我就夸她,“花木兰转世,王铁人重生,穆桂英投胎,移民中的楷模,中国妇女的骄傲…”一开始小梅听了还挺高兴。到后面她笑不动了,脸色也越来越苍白发青。最后她不得不把学停了,把收银员的工作也辞了。老董和我听了她的决定后都一致同意。说她早该这么干了。花木兰再怎么厉害,毕竟也翘了好几百年了。咱凡人还是别向她看齐了,弄不好真的就劳累过度,随她而去了
老董挺好学的。但是他在国内的时候忘了学一样东西。做饭。作为独身女儿的小梅更是连做饭的概念都没有。他们的女儿贝贝也是一直由外公外婆爷爷奶奶带着,直到出国。贝贝还容易对付,因为小孩子好像普遍很喜欢吃Pizza之类的食品。但是老董和小梅的中国胃可经不住天天这么吃。于是小梅就承担起了他们家做饭的任务。看小梅烧饭就像看恐怖片。一会儿被熏着了流眼泪了,一会儿被呛着了流鼻涕了,一会被烫着了哭了,一会儿又被刀割了流血了,还有更恐怖的是油锅着了房子要起火了…每次看到一半我总是落荒而逃,再看下去轻生的念头都有了。从老董他们身上我论证了人的消化系统有多大的潜能。他们每天吃什么菜旁人是看不出来的。估计他们自己也不太清楚。反正桌子上那几盘菜看上去都一个样,黑乎乎的一团。他们就这么吃着也没吃瘦了,反而还胖了。这真是让我对咱们人类的肠胃功能佩服了一翻。所以后来凌玲老嘲笑我自理能力差,说如果她不给我做饭我就会饿死的时候,我非常地不同意。看了老董他们的活例后,我坚定地相信一个人要被饿死是件多么困难的事。当然我可以被饿瘦了,因为我有时候每天只能吃1顿。我也可以被饿胖了,因为有时候我饥饿难忍之下,吞噬了大量的Junk Food。经过几年的磨练,现在小梅的厨艺大进。最起码到他们家吃饭的时候我能分得清往嘴里塞的食物属于哪一个物种了。这一点很重要,我是个食肉狂人,一般只吃肉不吃蔬菜。如果一顿饭下来我总是错误地把一块块看上去像红烧肉的蔬菜放进嘴里话,我会很饿的。
刚来的那会儿,老董他们老说怕孩子跟着他们会吃苦,还是在爷爷奶奶身边好点。所以想等贝贝看到了第一场雪后就把她送回国内去,因为孩子从小没有看到过真正的雪。不过现在贝贝差不多都成了滑雪高手了还没被送回国内,因为他们实在舍不得。他们说,再苦的日子,只要能一家人呆在一起也不觉得什么了。
第一个圣诞节到来前老董他们搬到了另一个house。那年圣诞节期间他们的房东正好一家都去美国玩。所以,圣诞节那天晚上整个房子就只剩下老董一家和我。已经很久很久没有那样静静地吃过饭了。没有房东,也没有其他的房客。没有孩子的喧闹,也没有厨房里等着烧饭队伍。很久以来第一次我们有了一种家的感觉。我想从那次以后,小梅坚定了要有个自己的家的念头。这么多年来他们省吃俭用,也没有回国探过亲。不久以前他们终于拥有了属于自己的house,一幢不出租的house。
后来老董他们又在Apartment租了一个两室一厅。为了节省开支,他们和另一对夫妇小宋小杨一起share这套两室一厅。于是好几个圣诞节都是我和他们两家一起度过的。后来又加入了凌玲。圣诞节只是一个宗教节日。在加拿大很多种族的人并不过圣诞节,他们有自己的节日,而且很多节日也是在年底这个时候。所以很多情况下,对不熟悉的人我们说”Happy Holidays”,而不是”Merry Christmas”。出国这几年一直没有过春节。因为春节的时候白天还要照常上班。就算请假在家,也没有气氛,反而显得更孤单。过节其实过的就是一种气氛。所以我们一般都在圣诞夜聚在一起,因为那时候外面很有节日气氛,大家也都有空,而且顺带把元旦也一起庆祝掉了。记得有一年的圣诞晚上,酒足饭饱后,有人提了个建议去湖边看看(我这几年总想回忆起提出这个建议的天才,一直未果。问他们也没有人承认),其他人居然也都答应了。我没有答应,因为我虽然喝了很多酒,但还尚存有一丝理智。那天外面的温度是零下40度。反正答应不答应也没有用了,我也喝多了反抗不动,就这样被他们横拉竖扯像个行李包一样地塞进了车子里,拉到了湖边。湖面漆黑一片,什么都看不到。而且阴风阵阵,吹得人都站不住。没过几分钟,刚才还兴致勃勃的一帮人就受不了了,连忙撤退。临走前我们几个男的因为啤酒喝多了,还每人找了颗树撒了泡尿,差点冻成东方不败。我的经验就是,这个世界上最愚蠢的事情之一就是:吃饱饭没事干在零下40度的晚上去湖边看风景。比去湖边看风景更愚蠢的行为就是还要在那里拉开裤子撒尿。
夏天秋天的我们还经常和老董他们一家去到农场去采点水果。多伦多附近很多农场是对外开放让人自己采摘,然后论磅或者论筐算钱。可以摘的东西很多。有蔬菜比如南瓜,也有水果比如草莓,撄桃,苹果等等。我们中国人一般不摘菜。我们自己在后院里种。水果到是很受欢迎。我很小的时候就知道苹果是长在树上的,因为万有引力就是被一只树上掉下来的烂苹果砸出来的。但是到了加拿大后才知道草莓是长在地上的,撄桃是长在树上的。以前我认为它们都是跟胡萝卜一样长的。凌玲很喜欢这种活动。我不是太喜欢。特别是在热气腾腾的草莓地里摘草莓。采草莓的姿势是这样的:屁股往上高高撅起,膝盖略弯曲,腰下弯,然后双手下垂于胸前,采摘地上的草莓。一边采一边保持上述姿势摇头晃脑缓慢推进以便发现又大又红的草莓。每当我这么采着草莓的时候,我总是有错觉。我觉得自己像只被饿了10天后放出来觅食的狒狒。不过我对摘苹果撄桃没意见。一般我都让凌玲采,我在下面扶着梯子仰着头看着。而且出发前我通常会善意地建议她穿条短点的裙子,以免在果园里劳作时间长了中暑。
和凌玲在一起后日子过得很快。转眼间就一年多过去了。虽然我们还是各住各的,但是除了周末几乎每天都在一起。凌玲开始找房子准备搬家。因为小修要搬家了,不能再和凌玲一起合租房子。凌玲一个人住一层楼就太大了。据说小修这次把所有中国籍男长工都辞退了。找了个50多岁的匈牙利老头,要搬到老头家里去住了。我对凌玲说不容易啊,总算把自己给嫁出去了,虽然嫁的人老了点。什么时候我请那老头喝酒,他也算为咱中国男同胞做了件好事。免得他们被当了免费长工还美滋滋地每天晚上做春梦。那她婚礼什么时候定了吗?她请你了吗?凌玲说她没听小修说过婚嫁的事。好像就是搬一块儿住了。没啥名分。我听了纳闷不已。想着小修这么精明的人怎么做这么亏本的买卖呢。放着好好的包工头不做,现在却无名无分倒贴了到个50多岁老头家做女保姆去了。看来再精明的女人有时候也是要下昏招的。
陆明也要搬家了。他刚换了工作。新的公司在Downtown,现在住的地方离公司实在太远了。每天路上花掉好几个小时。所以他想在公司附近找一间房住。多少年来,我也已经习惯了和朋友的这种分分离离,聚聚合合。而且陆明也还在多伦多,以后还能找他喝酒看球赛。所以我们也没举行啥惨烈的告别仪式。在一起痛痛快快地喝了分居前最后一顿啤酒后。陆明搬走了,挥一挥手,带走了几个破箱子。
于是我也得想着把现在这套两室一厅转租掉,换个一室的。本来想重新找个Roommate。不过我习惯了和熟悉的陆明无拘无束地呆在一起,一下子另外住个陌生的男人进来,两个男人大眼瞪小眼的我觉得是件很无聊的事。万一看出点火花来我这一生的名节可怎么办?我对住个陌生的女人进来到是没有问题。只要她没长俩斗鸡眼,我和她每天大眼瞪小眼地对一会儿眼神也不会觉得无聊的。但是凌玲听了我的想法觉得我很无聊。她认为我不仅无聊,而且无耻。而且,“用心之险恶另人发指。不是人!”我为了证明自己尚有一丝人性没有泯灭,也只好死了找个女房客这份心了。我对凌玲说与其我们两个人都这么折腾着找房子,还不如你搬我那去,咱们两口锅并一口锅成立个生产合作社算了。(其实我那口锅已经大半年没用快锈没了,我主要是看中凌玲那口锅。)我还说经过了一年多心理和生理的准备,我已经ready做一个Full-time姘头了。凌玲又要踢我,幸亏我吸取了上次被踢下床的血泪教训。在她大腿还没有撩起之前,一个翻身将她压在了身下。凌玲在我身下挣扎了一番。突然紧紧地抱住了我,喃喃地说“麦子,你再给我点时间。”
我住的Apartment地段不错,转租应该没有问题。所以就先帮凌玲找房子。凌玲的房子不太好找,因为我定了些标准。比如男房东的的目光在凌玲胸部停留超过10秒以上的不行,女房东太丑太老的不行,男房客太多太帅的不行。。。这样找了几个星期也没有找到。
一天星期一我到凌玲那去吃饭。她话不多。这属于正常现象。一般她周末和家里人联系过后,总得过两天才能再活蹦乱跳起来。吃饭的时候她给我准备了我最喜欢喝的Guinness Draught。然后她也给自己拿了一瓶喝。这绝对不属于正常现象。凌玲从来不喝酒的。最多有时候喝点我杯子里的啤酒沫,她说啤酒太苦,只有那沫还能忍受。苗头很不对。我的经验是:女人脸红,那是要老公。女人喝酒,那是要抓狂。我悄悄地低头掐指算了算,凶兆!我马上先找了个借口把桌子上所有的铁器都收到厨房里锁起来了。
凌玲看上去没啥太大的异样。估计还处于运气阶段。我丝毫没有放松警惕。因为打小看的电视里就是这样的,血腥大战开始前,战场上总是一片寂静。咱革命战士们总能抽空抽颗烟,谈谈家常,看看老婆儿子或者未婚妻的照片,或者说说家里的那几口猪长得怎么样了,说着说着就是“嗖”地一声,敌人的炮弹打来了。。。最后的结果总是咱们的战士翘了,那张照片也成了遗物。我可不想成为烈士。
喝了几口啤酒后,凌玲的脸开始红了。红扑扑的像个大苹果。看得我就想上去啃两下。我连忙运了口气,开始想我们公司那体重200磅的女同事。
“我老公外面有其他的女人了”
我防备着炮弹。谁知道等来了一颗原子弹。所有防御措施全部失效。我有几个选择:1。我高兴地说,太好了,宝贝儿,恭喜你老公有姘头了。2。我气愤地说,这个王八蛋,怎么可以轧姘头?出门给车撞死。3。不回答。如果我说1,那我今天能活着走出这个屋子的概率不会大于1个百分点。如果我说2,同样作为姘头,我出门有给车撞死的危险。如果我什么都不说,活着的机会也不太大。因为我居然对凌玲这么大的事情漠不关心。最后我天才地问道:”他要女人干什么用?”
凌玲白了我一眼,说:“昨天我给家里打电话的时候,我妈告诉我的。这事好多人都知道了。我妈让我回去一次。”
我问道:“那你准备怎么办?”
“我不知道。我想等一段时间再说。麦子,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我居然不是觉得太悲伤。反而好像有点解脱。你说我是不是个很坏的女人?“
我连忙答道:“你怎么可能坏?你要都是坏人的话,那我不是坏得现在只能在地狱的油锅里游泳了?”
凌玲喝了口啤酒,幽幽地说道:“我也不知道怎么会变成这样的。我只是很想我的女儿。“
这时候不表现还待何时?我马上说”没问题,到时候把你女儿接来,我会像个好爸爸一样对她的。“这话说得水平之高直追人民日报社论。
“麦子,人之间的感情真的是那么脆弱吗?你说我们以后也会是这个结果吗?“
我没有回答。抓过了凌玲粉嫩的小手,轻轻地吻了一下。看着她的大眼睛说:”凌玲,我真的爱你。“
凌玲轻轻叹了口气。”麦子,我也不找房子搬了。“
”那你住哪啊?“
”我搬你那里去住。“
又一颗原子弹下来了。我彻底被炸碎了。瘫坐在椅子上。
在10分钟之内,我做了两件事情:1。我成为一个8岁女孩的潜在继父。2。我和人同居了。和一个我深爱的已婚少妇。
凌玲搬进来后,我们把另外一个卧室做了书房。这样方便凌玲和国内联系。免得她父母什么的在视频聊天聊得高兴的时候,一个贼忒嘻嘻的男人头颅突然出现在他们的电脑屏幕上而吓出个好歹来。当然了,床是肯定要换个新的了,以前挤在凌玲的单人床上让我行动很不方便。于是我特地拉了凌玲去挑了个King Size的大床。床运到家后,我站在床边看着那床,非常的满意,咧开嘴呵呵地笑。凌玲二话不说把我踹了个大马趴。她说这是她这辈子听到过的最淫荡的笑声。
凌玲进来后最大的变化是家里的空气质量急剧改善。以前陆明的那双汗脚简直臭得天理难容。我告诉他多伦多的空气指数就是因为他这双脚而硬生生下降了最少一个百分点。凌玲的脚很白,也很香。她不光自己的脚香,还逼着我每天洗两次澡。弄得我全身上下包括脚也香了不少。我很自豪,老想找机会让陆明闻闻我现在的香脚Y子。凌玲还在家里种上了些盆栽树木和一些花花草草的植物。习惯了臭烘烘的环境后一下子家里香喷喷的我还不太适应了,老打喷嚏。
同居后的另外一个重大变化就是我的伙食的改善。虽然我以前也经常去凌玲那里蹭饭吃,不过那只是解决了晚饭问题。早中饭问题的解决还一直是我的攻关研究项目。这里公司一般都有专门吃午饭的地方,提供微波炉让人热饭。老外一般在外面买着吃。就算自己带饭也是带点三明治,色拉或者意大利面条之类比较简单的食物。我一直很奇怪他们午饭吃这么少怎么还能长那么胖。我们中国人一般带饭,带前一天晚上的剩饭。因为花钱到外面买也只能买点汉堡之类的或者西餐。还不如吃剩饭舒服,而且还省钱。中国移民里很多是搞电脑的,性价比的概念深入人心。
我以前没有剩饭带,所以一般以一杯咖啡当早饭,以一个热狗当午饭。一边啃热狗,一边脑子里想着红烧大排面或者辣肉荷包蛋面。奇怪的是,这几年来,热汤面是我最想念的中国食物。特别是在寒冷的冬天,或者酒喝多后的第二天,就想着来碗热汤面暖暖肚子。后来我终于找到了热汤面的替代品,越南牛肉粉。越南菜的品种虽然没有中餐那么多,但是味道确实不错,特别是牛肉粉。热汤面在多伦多是吃不上了。不过我发掘出了我灵魂深处那淳朴的本质,非常高兴。
有了凌玲给我准备中饭后,我也光荣地加入了”剩饭一族“的行列。我特地去买了个带午饭的包,还有饭盒。乐滋滋地拎着去上班,非常有返朴归真的感觉。因为我打小学毕业后就没有再用饭盒带过饭。第一天晚上凌玲问我带饭的感觉怎么样。我说我感觉特别兴奋,特别光荣。跟小时候入少先队的感觉差不多。
在午餐室里时间呆的时间长了,发现中西饮食的差别实在是大。
比如说蔬菜,老外通常就两种吃法,生的蘸着调料吃或者清水煮着吃。生的蔬菜特别是青椒西兰花之类的蘸着调料吃到是不难吃。清水煮的蔬菜吃得我痛不欲生。实在是太难吃了。我估计大长今当年如果敢给皇上献上这么一道菜的话,再八面玲珑也给卡嚓好几次了。
还有一点就是吃的品种不一样。老外一般不碰动物内脏,而中国人特别喜欢吃内脏,比如腰花,猪肝,大肠之类的。一次我捧着一饭盒糟卤鸡爪啃得正香,满嘴流油。一个漂亮的洋MM走到我身前,颤声问道:你吃的是什么。我听了很高兴,想着中国的美食太有吸引力了,眼前这位洋MM看到鸡爪激动得话都说不利落了。我连忙说我啃的是Chicken的脚Y子。一边说一边递上了那盒鸡爪让那洋MM尝尝。洋MM脸无人色,像被打了一拳一样后退10步。呆立片刻后,双手捂着颈部,如一只受惊的小母鹿般冲出门外,直奔厕所。慌不择路之下她还进了左边的门。那是男厕所。我很没趣。也觉得很庆幸,幸亏这次啃的是鸡爪,如果我拿两鸡头在那啃的话,这小妞岂不是当场就要昏死过去了。为了防止出人命,下一次有人问我正吃的猪大肠是什么东西的时候,我告诉他们那是茄子,Chinese茄子。对于一些如带鱼韭菜臭豆腐之类的菜肴,我一般就留在家里享受了。这些菜的味道实在太大了。有一次我带了条咸鱼。微波炉里一转,臭烘烘的香味立马飘出来,闻得我口水直流。当我喜滋滋拿出咸鱼,转身一看,刚才满当当的屋子里只剩下我一个人了。一个人吃饭很孤独。而且整个下午所有同事都躲着我走,好像我是条臭带鱼似的。非常郁闷。所以我以后就不带咸鱼之类的菜了。
除了吃饭方便了外,我也多了个发牢骚的对象。特别是在公司里受气后。以前和凌铃在一起的时候,时间金贵,吃完晚饭后还得抓紧时间干正经事。现在时间多了,有时候我也可以发发牢骚了。
说到工作,我得扯开谈一下。以前小时候老师老告诉我们资本家多么的万恶。跑国外来一看,哪有的事啊。这里的工人阶级幸福着呢。特别是有工会的工人。美国3大汽车公司,通用福特克莱斯勒,资本家够大了吧。碰到工会那也是白搭。这几年日本车攻势凶猛,美国汽车公司连年亏损。公司想停产点车型,调整一下策略什么的,全部给工会否决了,因为调整会照成下岗现象。
我来加拿大这几年,年年有罢工。图书馆,护士,政府工作人员,垃圾工人,公车司机。。。反正有工会的已经都轮流罢过一圈了。图书馆什么的也算了,我爱看的书籍他们也没有。垃圾工人罢工真是要人命阿。这里的垃圾工人平均5-6万年薪(安省的平均家庭收入才6万)。拿那么多钱他们也不需要天天干活。平时大家都把垃圾放自己家的垃圾桶里。每个星期固定的一天,家家户户把积累了一个星期的垃圾用专门的大垃圾袋包扎好,整整齐齐地放家门口,等着垃圾车来收。垃圾工人只要下车把几个垃圾袋往车里一扔就完事了。多好的职业啊。就这样他们还不满足,还要罢工。那次罢了大概3-4个礼拜,整个城市都快臭了。那时候我租的房子住了近20口人,那得产生多少垃圾啊。3个礼拜后垃圾都堆成小山了。急得我房东直用头撞强。他后来说,再这么罢下去,他准备去超市拉一车面包矿泉水回来每家发点。谁都不准在家里做饭了。我没意见。饿死也比臭死强啊。为了我妈我也忍了。要不以后她怎么和人解释我的死因啊。难道说她的宝贝儿子万里迢迢移民到了加拿大,在白求恩的故乡光荣地被垃圾给活活熏死了?
这里罢工还有个特色。罢工一开始,工会就在厂门口拉起黄线,想上班的工人也不能上。前不久这里一家发电厂罢工。厂方后来从其他省调了几个工人来救急,但大门口给工会堵了。所以最后只能用直升飞机把那几个人空投进了厂区,惊险刺激得一塌糊涂。
前一段多伦多警察又闹腾了。不过警察是法律不允许罢工的。于是他们怠工。首先不戴警帽,工会给每个人发了顶棒球帽戴着。其次,不主动巡逻了,每天就坐在办公室里,只接911电话。最后,不开罚单了。啥超速,闯红灯,全部拒绝给开罚单。等警察恢复正常工作后,多伦多的假牙生意爆好,因为超车党们的牙全笑得掉光了。
至于公车司机的威力,前不久纽约的公车司机们已经给全世界演示过了。他们居然差点把个世界第一大都市给弄瘫了。何等骁勇啊。
除了工会厉害外,印象最深的就是员工的稳定。以前总以为国内的国营企业才在一块地方一干几十年。没想道到加拿大一看,很多公司的员工都是在一个公司工作了几十年了。我工作的那个组里,除了我只有一个人工龄不满20年,他工作了15年。
我对凌玲说,如果我一直这么干下去的话,不要什么照妖镜都能看到我50多岁的时候是什么样子了。这种感觉让我很害怕。
有得必有失。同居以后,我看NBA的机会少很多。凌玲特别讨厌篮球,连听到篮球比赛的解说都讨厌。一看到我在看篮球了,就会说:
“麦子,你怎么又看篮球了?这星期你都看了两场了。”
“宝贝啊,今天晚上可是姚鲨对决。火星撞地球啊。”
“我不要看。我要看CSI。”
“我查过了,今天晚上的CSI不是新的。这集我们都看过3遍了。”
“那也比篮球好看。“
“那好吧,宝贝儿。你来看吧,我到里面看电脑视频去。”
“不嘛,我不想一个人坐在这里看。你要看篮球也行,得坐在我身边陪着我看。”
结果就是,我总是捧着台笔记本电脑坐在凌玲身旁无声地看完整场比赛。暗地里我已经亲吻了发明笔记本电脑的那位神仙一千次了。如果没他老人家,我就老得扛着台庞大的台式电脑看球赛了,一个赛季下来岂不是累得英年早逝了。
说到看篮球,这几年可是吃了不少苦。虽然这里的电视台每晚能看好几场NBA球赛。但是这里毕竟是多伦多,不是休斯顿。所以不可能场场都播火箭的比赛。这可苦了我这个姚蜜。一般都是找视频累掉半条命,好不容易找到视频了,质量太差经常半途卡壳,又急掉半条命。好不容易看完了球赛,火箭输球了,我又气掉半条命。最后往往是看完一场球赛我倒欠阎王半条命。现在自从有了PPlive之类软件后。我们在国外看电视特别是国内的可方便多了。去年国内火爆的超女很多海外同胞也在电脑前和国内的同志们同步共享了。
同时我也看到了些以前没看到过的恐怖场面。凌玲的脸蛋雪白粉嫩的,我喜欢得不得了。但是以前从来没看到过她料理脸部的过程。当凌玲第一次顶着一脸白森森的面膜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嗷的一声,两眼一翻,当场就蹴溜到桌子下面去了。幸亏我还年轻体壮,不然真吓出个好歹来了。事后我想着弄个牌子,上写”CAUTION,前方危险,凌玲脸部施工进行中“,让凌玲做护理时挂上。不过担心没被吓死先被打死,所以一直没敢行动。
凌玲也喜欢购物。加拿大大多数商场的特点就是单调乏味。很多商场都被一些大型的连锁集团占据了。吃的穿的用的,基本就是这些品牌开的分店。所以很多的商场看上去就跟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一样,很乏味。但是这里也有一些比较有特色的购物方式。比如Warehouse Sale,中文应该叫仓库销售。乍一听这名字有点像一种概念的炒作。其实这真的就是仓库销售。在荒郊野外租一仓库(有的仓库里还堆着其它的储藏物资呢),然后摆上些破桌椅板凳,上面放上物品,这就开卖了。卖的东西从洗衣粉到化妆品,从衣服到尿布,啥都卖。让人掉眼镜的是,这种销售方式居然大受欢迎,而且愈演愈烈。弄得一些大品牌的代理商如宝洁,欧莱雅之类的也好好的大商场不呆了,都去租一破仓库,每年在仓库里卖上几个星期的货过过瘾。
我对购物没兴趣。一购物我就浑身上下疼。路走多了我脚疼,站时间长了我腰疼,掏钱包的时候我心疼,被问上几百遍“这件衣服好看吗”之类的问题后我脑门子疼。不过看到凌玲高兴,我也只能拿出红军2万5千里长征那种精神了。有时候凌玲也顺手给我挑两件衣服。时间长了我也跟着时髦了不少。使我在脱离移民们“说话洋气,花钱小气,穿着土气”三气作风的道路上又迈进了一步。
夏天时候的散步是我和凌玲都喜欢的。我们吃完晚饭后就到附近的小区里去散步。一起静静地走在如画般的小区里,看着人们除草浇花整理草坪,或者谈谈我们的过去,谈谈我们的憧憬。我问凌玲:“嫁给我好吗?”
“麦子,你认为我现在还有其它选择吗?”凌玲轻轻地说。
“那什么时候啊?我到是问题不大,虽然现在已经大龄了,不过离老年还早。可你知道我妈已经急得快半神经了。”这是事实。我妈逢人就托他们帮我介绍老婆。虽然她屡次提出让我相亲的要求都被我严辞拒绝了。但老太太韧性十足,屡败屡战。经过几年的努力,她已经成功的把她的宝贝儿子包装成了远近闻名的滞销王老五了。结果我在父老乡亲们的心目中身价大跌。别说啥钻石了,估计连黄铜的价都卖不上了。上次回国的时候,不管我认识不认识的,是个人就想逮着我掬一把同情之泪。弄得我觉得自己再讨不上老婆就是自决于广大人民群众了。
“麦子,再给我点时间好吗?我想好好安排一下。我不愿意失去我的女儿。”
我拥过凌玲,轻轻的吻了一下她的头发:“我知道,宝贝,我等你。”
“麦子,你真的会喜欢我女儿吗?”
“那当然,我哪会拿那么大的事开玩笑。结婚离婚那么好玩啊?不过我实在没有当这么大孩子的后爸的经验。我从小连猫都没养过。你得帮我。”
“麦子,谢谢你。我也会给你生孩子的。”凌玲将头埋进我怀了,娇戆地说。
”那得抓紧点了,你都快是大龄产妇了。这大龄产妇她生孩子的时候。。。嗷“我话还没有说完,就抱着快被凌玲踩断的右脚掌蹦上了半空。我这张嘴有时候确实为我带来了不少皮肉之苦。
我和凌玲一起安静快乐地生活着。凌玲还以我女朋友的身份参加了我的一个斯里兰卡同事的婚礼。在此之前我和凌玲有时候也去光顾一下同事介绍的印度餐厅。偶然吃吃觉得味道还可以。所以出发去婚礼前我们还一直想着好好饱餐一顿斯里兰卡美食。因为斯里兰卡的饮食习惯什么的和印度很像。我特地连早饭都没吃,就指望着下午这顿饭了。
婚礼礼堂很大,他们管这叫Wedding Hall。礼堂的正中央是个大舞台,新郎和新娘就坐在舞台正中央。衣服很漂亮,和我小时候看的“孔雀公主”里王子公主的着装差不多。新人的旁边坐着双方的亲人,舞台一角坐着一队乐师用鼓,笛子之类的乐器演奏传统音乐。我们入座后,我就等着上菜了。没想到等了一个多小时没动静。桌子上除了矿泉水就没东西了。大家就这么干坐着,聊天,顺便参观坐在舞台上的新人。席间一些少男少女们窜来窜去。不论哪个种族的年轻人好像都有反叛精神。当我看到一个漂亮的姑娘穿着条叉开得很高胸开得很低的沙丽走过时,我悄悄和旁边另外一位斯里兰卡同事说:我可是第一次看到这种款式的沙丽。同事告诉我说这是她们年轻人自己乱改的,根本不是传统的。说话间我看到旁边一位老先生盯着那位姑娘气得浑身乱颤。我很庆幸我刚才没有和我同事说出我的下半句话”我太喜欢这种款式的沙丽了。“仪式总算正式开始了,先是父母祝言对着新人祝福,然后宗教牧师念经。最后人们依次排队上舞台向新人祝福。新人弄点黄米粒撒在你头上,把他们的福气带给你。我匆匆祝福完新人后,应用体内仅存的一点能量开始四处觅食了。这时候广播里传来一声"Food is ready",我高兴无比,看来新娘新郎撒的黄米粒还真灵验啊。走到自助餐台前一看,上面有一样米饭,一样类似米粉之类的东西,再加上豆腐等2-3样似汤似酱的素菜。简单就简单点吧,总比没吃的好。我弄了点米饭,再来了点颜色已经被咖哩浸为深棕色的豆腐,一口下去,辣得我差点全喷对面那人脸上了。实在饿得忍不住了,我拉了凌玲落慌而逃。打小参加婚礼就没被饿得这么惨过,我连吃人的心都有了。
后来我问那同事,那天的菜怎么这么辣。我平时在饭店吃的没这么辣。他笑着说饭店的菜是卖给你们吃的,当然不能太辣。我们婚礼上自己吃的当然不同了。你不也老跟我说多伦多卖给我们吃的Chinese Food都是假的吗?我被这家伙貌似有理的话憋住了。我又问怎么没有肉啊,你平时不是也吃点鸡肉鱼肉啥的吗?他说他们在像婚礼这种正规的场合下是不吃荤的。听了这话我真是太怀念中国婚礼了,仪式就是吃,吃就是仪式,有吃有喝还能顺便戏弄一下新郎,调戏一下新娘,想着就爽啊。不过我以后也学乖了,参加不熟悉的种族的婚礼的时候,我兜里都放一片面包防备着。
参加完婚礼后,凌玲问我:”麦子,将来我们的婚礼在哪里办呢?“
”两边都办,多伦多登记,请两桌同事朋友。然后回国好好再办一下。我要让我的宝贝漂漂亮亮风风光光地做回新娘。顺便也在李明这家伙面前平反昭雪一下。“
”麦子,你说你妈会同意吗?“
”傻瓜,你和我结婚还是和我妈结婚啊?“我抱住凌玲说。
”但如果她不同意怎么办?“凌玲眼中的担忧越来越深。
”宝贝啊,你和我那么长时间了,你觉得我是那么顺从的人吗?我要真那么听我妈的话,早让她给以跳楼价打折处理掉了。哪还有我们俩的事啊?再说了,连这点我都不敢向你保证,我还有资格说我爱你吗?“
凌玲开心地笑了,清澈透亮的大眼睛充满了欢乐,真美。
我紧紧的抱着凌玲,一种男人的自豪感从心底里升起。
凌玲让我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人。
她让我懂得了爱。我爱凌玲,我不需要像低级电视剧里的傻男人那样没事自虐地问”我到底爱不爱她?“我爱她性感美妙的肉体,我爱她甜美可爱的笑容,我爱她美丽无邪的大眼睛,我爱她温柔平和的性格。。。我爱凌玲就像我要吃饭才能活下去一样的简单,我无需询问。
凌玲也让我懂得了男人的责任。我从未有过这么强的责任感。我愿意为心爱的女人承担一切的责任。哪怕做一个8岁女孩继父的责任。至于别人包括我妈怎么想怎么说,我根本不考虑,也不在乎。
我认为我已经是个从凌玲身上学到了爱和责任。而拥有爱和责任的男人就是个完整的男人。我错了。我还没有学到怎样抵制诱惑。后来海琳娜给我上了这一课。海琳娜就是在午餐室里看到我的鸡爪差点昏过去的那个女孩
自从上次海琳娜被我的鸡爪吓着了后,每次看到我总是冷眼相对。那神态就好像我就是那只吓着她的鸡爪子一样。我也被她的态度激怒了。又一个愚昧无知不懂得欣赏多元文化还带有种族偏见的白小妞。在加拿大这些年,种族歧视这根神经绷紧了不少,加拿大推崇多元文化,而且将反对种族歧视放在很高的地位,一般人是不敢轻易碰这根线的,因为这会给你带来很大的麻烦。但是,法律能制止那些刺裸裸种族歧视的言语和行为,却无法制止一些无礼的语言,神态,怠慢和敌视。有时候一些小孩子也受家长的影响而带有种族偏见。一次几个小孩居然对我喊“go back to China",气得我够呛,不过我也拿小孩子没办法。特别是有一些肥胖的白人中年妇女,非常的不友好。我都被气着好几回了。海琳娜照这种样子发展下去,中年以后又是另外一个这样的人。我决定还击。她瞪我我也瞪她。她看我像只能让她昏倒的鸡爪子,我看她像块能让我呕吐的Cheese。和她作战的情况有一点和抗美援朝类似。敌我双方的武器装备不平衡。海琳娜比我高了近半个头,眼睛比我大两圈。她居高临下眯着眼睛一付轻蔑的眼光看着我,不用费什么力气。而我得努力仰着我愤怒的头颅,怒睁我充满杀气的小眼,非常累人。不过双方这么瞪来瞪去的,我发现海琳娜的眼睛很蓝,是海蓝色的。尽管这双眼睛里流露出的眼神是那么的让我厌恶,我不得不承认这双蓝眼睛很美丽。我心想怪不得波斯猫的价格要比一般的猫卖得贵呢。
不是冤家不聚头。海琳娜工作的报告分析部门是我在公司里经常溜哒的地方。因为那个部门里基本都是年轻人。而我的部门基本就是爷爷奶奶辈的人了。所以在工作间隙或者午休的时候,我喜欢到他们那个部门去串门聊天。年轻人在一起无所不谈,甚至不太露骨地说些成人问题。有时候我们也一起玩点游戏。比如谁生孩子了,大家就每人压2块钱猜孩子的体重,谁最接近就赢钱。有次一个女孩子和前男友一起去欧洲旅游了。出发前我们就猜下面哪种情况可能会发生:1。什么事都没有发生。2。发生Casual Sex(我翻成休闲娱乐型做爱)3。重归于好。我们把这3个选项贴在墙上,谁猜哪个答案就在下面写上自己的名字。我选第二个。不过后来这个女孩死活说是第一个。我不信,就看她那满脸桃花的样子都不像第一个。
我的特色就是嗓门大和玩笑多。在和他们进行一些类似作为一个男人你愿不愿意做结扎手术的严肃讨论的同时。我也给他们传播点中华文明。顺便纠正一些如中国男人必须都当兵之类的错误信息。我说话的时候海琳娜是从不搭理我的,当然我也不理她。只是有时候我说话的时候她偷偷地笑。特别是我每次学黑人的口音来句”What's up, man"的时候,她更是咧开了嘴笑。我很愤怒。我知道我的英语不是那么好,但这小妞居然敢这么赤裸裸地嘲笑我。所以我对她愤怒依旧,但是海琳娜看到我时候的神态渐渐地不像开始时候那么令人讨厌了,有时候居然还笑盈盈地向我微微点一下头。实在也是弄得我没脾气。而且我也知道了她是西腊后裔,到她这代已经是第三代移民了。
后来我和海琳娜见面的次数更多了。因为她也开始参加了我们办公楼里的gym。我们公司很多同事下班后在那里锻炼。虽然在同一间gym里锻炼,但我们的活动区域截然不同。她喜欢跑步机,瑜伽之类的活动。而我见了跑步机就头疼,我喜欢举重之类的力量训练。后来海琳娜对我说她一开始在gym看到我穿着训练背心的样子的时候非常震惊。当然原因不是因为她看到了什么史上第一强的肌肉男,而是她以前从来没想到一个中国男人会有这么一身肌肉。虽然属于敌我关系,但我不得不客观地承认海琳娜的身材非常得好。细长结实的双腿,屁股尖挺高翘,腰腹间一丝赘肉都没有。而胸部则继承了欧美女性通常的特点,硕大。这样的身材配上一身黑色的紧身健身服,再加上她的一头金发,确实是相当相当地耐看。
我觉得凌玲和海琳娜是东西方女性美的两个很好的例子。凌玲像一件美丽的瓷器,工艺细腻,线条含蓄柔和。而海琳娜就像她故乡的雕塑,工整无暇,线条奔放而有张力。
半年后的一天下午,公司组织活动,包了一条游轮环游安大略湖。船上免费提供食物和饮料。我一般只喝啤酒,很少碰鸡尾酒。以前在国内时喝过几次,但是那股番茄酱加辣椒酱的味道实在让我受不了。所以让我自己掏钱的话我肯定不会买鸡尾酒喝。那天看到很多同事要了鸡尾酒,五颜六色的非常好看。我的兴趣也被勾了起来。反正也不花钱,不如试试看。但是我对鸡尾酒实在是所知有限,所以我就站在吧台前没了主意,东张西望地看人家杯子里的酒。就在我摇头晃脑不知道点什么酒喝的时候,有人在我旁边发出噗哧一声笑。我侧头一看,又是海琳娜。她正端着一杯酒,笑嘻嘻地看着我,问道:“不知道喝什么吗?”说着不等我回答就对着调酒师说”Screwdriver”。我吓了一跳,心想这个小妮子想干什么。我想喝酒,她替我要把螺丝刀干嘛用?海琳娜看到我傻乎乎的瞪着小眼看着她,又调皮地笑了。就在我疑惑的时候,调酒师递给了我一杯饮料。我喝了一口。很好喝,跟桔子汁味道差不多。海琳娜说这杯酒就叫Screwdriver,是很流行的鸡尾酒。第二口我一气喝了半杯。海琳娜又笑了,对我说别喝那么快,那里面可是掺了伏特加酒的。我被这个小妞实在是弄得有点找不到北,只能朝她尴尬地笑笑。
我们在甲板上找了个位置坐下。海琳娜也不说话,只是笑盈盈地看着我。我也只好一边喝酒一边看着她。那天她穿了条露腰的短袖汗衫,使得性感的身材更是曲线必露呼之欲出,火爆得一塌糊涂。同时我还发现海琳娜的皮肤非常光滑,没有像一些女人那样多毛。我心想她脱毛剂应该用了不少吧。我正欣赏着海琳娜的身材呢,她突然说话了,“Chicken的脚Y子真的很好吃吗?”说完还笑着朝我眨眨眼。我一口“螺丝刀”差点就喷了她一脸。我就知道这小妞会找机会陷害我。说实话,我早后悔让海琳娜看到我啃鸡爪了。下次如果她在,我就算把我自己的脚Y子啃了也不啃鸡脚Y子了。不然老被她这么阴魂不散地缠着实在是生不如死。我说:“你这女同志其实人不错,长得也漂亮,就是太过执着。其实你们希腊人很多饮食习惯也让人害怕。我看过个电影叫《My Big Fat Greek Wedding》,你们希腊人又是吃烤全羊又是喝烈酒的,不也把男主角一家吓坏了?“海琳娜听了我的反击也不回驳,咯咯地直笑。那我也实在不好再多说什么了。”我真的很漂亮吗?“这酒算是没法喝了,不然非得被呛死不可。我看着她的胸口说当然漂亮啦,不光pretty,还hot。我真是被海琳娜弄得有点七荤八素了。这种话平时我是绝对不说的。因为老听人说有人只不过说了点荤话就被同事起诉性骚扰的案例。我心想这小妞不会是设套害我吧。正害怕着呢,听到海琳娜说:“麦子,你怎么不像其他中国男人那么shy?”我连忙说:”哪里啊,中国男人都能说会道着呢。那是你接触得太少。“她笑了,倾过身子,靠近我的脸说:”你的眼睛一直在看什么?“我很难回答,因为我的眼睛一直在看她的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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