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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存钱要小心了!!!TD银行盗华人账户20万案 2年未达和解 (转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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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8-19 23:57: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大家存钱要小心了!!!TD银行盗华人账户20万案 2年未达和解 (转摘)
来源: 明报

华人账户遭盗款案 和解2年未达协议 因拒放弃追究涉案银行职员

2年前华裔老翁倪深海入禀安省高等法院﹐控告TD Bank,道明加拿大信托银行(前身加拿大信托银行)﹐指其银行职员在10年间﹐从其户口盗取20万元﹐但审讯至第5日﹐倪家突宣布愿与银行庭外和解﹐事 件似乎告一段落。但事隔2年﹐倪深海昨偕同儿子公开表示﹐因未能接受银行在和解协议中﹐要求他们放弃追究涉案银行职员的权利﹐而一直未能与对方真正达成协 议。

有鑑于事件已拖拉了2年﹐倪深海亦已届90高龄﹐事件若再拖延﹐恐对他们不利﹐故再度公开事件﹐并扬言今午会由倪深海亲自到多伦多警察总局﹐要求面见总长布莱尔﹐希望警方能接手处理该案;必要时他们亦会将行动升级﹐发动示威及游行。

容来自 canadameet.com
望警方介入 今午求见总长布莱尔 加拿大

家园,
道明银行发言人赫克勒(Kelly Hechler)则回应指﹐该银行已就有关事件作深入调查﹐认为倪的指控并不成立﹐当日愿与倪作庭外和解﹐乃考虑到不想支付庞大的诉讼费而已。但至于协议 内容的细节则不便透露﹐亦不肯就对方为何拒绝签署和解协议作任何评论。「我们不久前已去信对方﹐提醒赔偿金额已准备好﹐对于他们将有何行动﹐是对方的自 由。」

TD银行职员盗用倪深海户口 损失20万元


倪深海指﹐他在1988年至1998年﹐被位于丹佛路﹑时为加拿大信托银行的银行职员﹐在172宗过户办理中﹐盗用他的户口﹐据2年前其诉讼书指﹐损失金钱为20万元。当案件审讯进行至第5日时﹐倪家突宣布会与银行庭外和解。

倪深海的儿子倪恩辉昨表示﹐当时由于「法官施压」﹐加上考虑到年事已高的父亲可能要「连续审问100日﹐恐他捱不住」﹐为顾及他的健康﹐他们惟有「被迫同意庭外和解」。然而﹐当时和解协议只是一份简单的草议书﹐当中的一些细节﹐他们是在事后3日才得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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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和解协议:放弃追究涉案银行职员


据悉当时银行给予的赔偿只是2万元的象征式数目﹐甚至不足缴付一堂堂费﹐但是他们声称﹐赔偿额多少并非关键所在﹐而是他们无法接受银行提出的和解协议中﹐其中一项条款是要求倪深海放弃追究涉案的(4名)银行职员。内容来自 canadameet.com


「当初我们调查事件时﹐要求与有关的银行职员了解事件﹐银行方面拒绝﹔当事件闹到法庭时﹐银行又强调诉讼只是我们与银行之间的事情﹐但到了签订和解协议﹐对方竟要我们不能向银行职员追究﹖」倪恩辉说。

因此﹐他们要求银行删除是项条款﹐但对方不允﹐结果双方拖拉至今﹐期间双方律师互相通讯8至10次﹐双方始终无法达成和解协议。

事件涉及公众利益 誓要追查真相 ww

w.iask.ca
倪恩辉声称﹐由于事件涉及公众利益﹐故誓要追查真相。对于拖拉2年才再次挺身而出。倪恩辉则解释﹐有感银行採取拖字诀﹐而父亲又的确年事已高﹐才有此决定。他们正办理手续﹐以便父亲授权他日后继续追讨行动。

一名华裔律师表示﹐当与讼双方同意庭外和解﹐基本上应即场倾谈和解协议的内容﹐包括所有细节。然后以文字作记录﹐双方再签署确立。万一双方事后就协议内容有争拗﹐或可申请内庭聆讯﹐研究争拗点应否纳入协议内容。
当与讼双方同意庭外和解﹐但其中一方事后又拒绝接受协议内容﹐不满的一方很难再将事件提交到法院审理。


对于银行坚持要求倪家同意不会追究涉案的银行职员﹐该律师表示是可以理解﹐因为若倪家日后再向有关银行职员提出诉讼﹐银行职员亦可能向银行兴讼﹐原 因是银行为顾及公司名誉及公众形象﹐与对方达成庭外和解﹐却未为因工作而惹上官非的员工提供足够的保障﹔而且职员一旦败诉﹐亦间接指银行有问题。 本文来自

老父花了10年时间「日查夜查」


昨日倪恩辉述及1998年事件暴露后﹐老父花了10年时间「日查夜查」﹐间接连累母亲跌断大腿﹐令两老无法安享晚年时﹐一度哽咽。

提存纪录疑点重重 内容来自 canadameet.com

倪恩辉展示部分可疑的转帐纪录﹐并即场讲解当中疑点。(明报照片) www.iask.ca



倪深海一案中﹐被指有问题的银行帐户办理多达172宗﹐倪恩辉在记者会上即场展示了其中5宗﹐并解释当中疑点。以下一宗就是令倪深海开始怀疑银行职员监守自盗的交易纪录。

疑点1﹕倪深海于1998年12月23日下午12时半﹐将9,000元存入银行﹐但银行纪录竟显示﹐2个小时后有银行职员作更正(见缩写COR)﹐经过一取一存后﹐9,000元存款变为8,600元﹐意即当中有400元不翼而飞。

疑点2﹕倪深海在银行9号台(见374/9)存款﹐但作出更正的职员竟来自6号台(见374/6)。

疑点3﹕倪深海存款后﹐结余应为2万元﹐他遂于翌日﹐前往银行预备将该2万元转作G.I.C.﹐却被职员指存款不足。

倪深海声称﹐当时银行职员?他在一边等候﹐有数名银行职员则在另一边讨论﹐约半小时后﹐先有8,600元被扣除﹐在5分鐘后﹐有人再先后2次分别将8,600元及400元存入倪的户口﹐令存款再变回2万元。

其他可疑的帐户交易还包括﹕倪没有到银行提款﹐但有不同数目的款项多次被提走﹔有人冒签他的名字提款等。

第2页: 2年前神秘庭外和解

华裔老翁倪深海控告多伦多道明信託银行职员盗款案,2008年4月2日突然宣布以庭外和解的方式结束,双方皆大欢喜,倪家人露出笑容。根据常规,双方律师均没有透露和解协议的具体内容,只表示双方都没有错。倪伯的律师称,庭外和解始终比打官司要好,这是一个双赢的局面。

倪伯案从2008年3月开审至2008年4月1日,突然出现奇怪的转折,双方律师在开审前一起消失,并休庭一整天。直到2008年4月2日,这些奇怪的举动才有了一个合理的解释,塬来控辩双方律师前日是一起商讨庭外和解的内容去了。

法官乐见双方和解

2008年4月2日刚一开庭,倪伯的律师雅尔顿(Gosbee Roger Alton)就向法官禀告,双方已经达成庭外和解协议。银行方面的律师尤金(Pepall William Eugene)也向法官表示,他对此结果无异议。法官麦当劳(Justice Macdonald)称很高兴双方找到自己的解决办法。整个过程约15分鐘。
雅尔顿随后在庭外对媒体表示,根据此类民事诉讼案的庭外和解规定,和解双方均不得向外界透露协议内容,也不得透露达成协议的塬因。而签署该份协议,意味着双方无所谓谁对谁错,「没有任何一方是错的。」

雅尔顿解释说,前日他和辩护律师尤金一起「失踪」,是他们一起去见了另一位法官,这位法官之前曾参与此案的2次审前闭门会议,对此案相当熟悉。在该名法官的帮助下,双方商讨一整天后,终于达成协议。

雅尔顿对这个结果表示高兴,他说,「庭外和解始终要比打官司好……庭外和解始终都是一个双赢的局面」。任何一方输了,都有可能再上诉,再多耗费2至3年的时间,考虑到倪伯年事已高,现在达成协议是个很好的结局。他说,约98%的民事诉讼案件最后都是以庭外和解告终。

他说,其实开审之前,2008年1月和3月初,双方曾经在2次审前闭门会议上,试图达成协议,但均未成功。「直到你走入法庭,讲述你的故事之前,真的很难达成(协议)」。

倪伯儿子表示结果OK

银行方面的律师尤金不愿对此案结果多评,只说这个结果大家都很支持。他并首次和倪家人握手。

倪伯脸上露出笑容,由于协议保密的关係,他无法接受媒体的採访,一直陪伴在侧的二儿子倪恩赐表示,这个结果OK啦,父亲年事已高,打官司使他压力很大,现在庭外和解他就不用那么辛苦,大家都鬆了一口气,可以睡个好觉。

大家存钱要小心了!!!
到底庭外和解了没有?受害人招开记者会澄清
请看----
第3页: 盗账户案事件回放

据报道,两年多前在多伦多曾轰动一时的“倪伯与TD银行法律诉讼”事件,现在又再起波澜。年已90岁的当事人倪伯与儿子倪恩辉24日下午召开记者 会,不仅澄清坊间传闻的“倪伯已同该银行达成庭外和解,并已获数百万元赔偿”为全无之事,更披露该案由于银行方的有意阻挠和拖延、法官的不公,至今已12 年仍然是投诉无门、悬而未决,全家人为此而“恶梦” 连连,心力交瘁,对加拿大的银行监管和司法制度信心尽失。
为讨回一个公道,并使加拿大国民免受银行内部职员擅自侵占个人钱财之害,倪家将于当地时间25日下午前往多伦多警察局向警察总长布莱尔申诉,促使警方接手切查此案,并呼吁政府三级议员和财长、司法部、银监会界入调查,还倪伯以公道。

20万存款在“操作”中消失 www.iask.ca
倪恩辉在记者会上介绍,他父倪伯于1998年12月23日在位于Daforth Ave. 的TD银行先存入9000元到自己的个人帐户,当时结余额为2万多元,第二天再去银行要将其中2万元款项转为GIC定存时,被职员告知帐内款项不足此数, 才开始揭发自己的存款被该银行职员“转移、提取及欺骗”10多年的事件。
倪深海于1984年与家人移民加拿大﹐他最先是在多伦多士巴丹拿街夹登打士街的道明加拿大信託银行的前身加拿大信託银行开户﹐但从1986年起﹐其所有有关该银行帐户活动都改在位于同市的丹佛路1684号的分行进行。
一切看来相安无事﹐直至1998年12月圣诞前不久﹐倪发现其户口曾被人盗用﹐始引起倪的疑心。

据倪恩辉展示的帐户记录及回忆,在倪伯当天存入9000元的两小时后,有同一柜台银行职员擅自进入倪伯帐户,先提出9000元,然后马上以无存折存 款方式再存入8600元,从而侵占了其400元款项。有打印存折习惯的倪伯在发现记录和金额不对,向职员提出交涉后,该分行5位职员当即走入内间办公室, 商议近半小时才出来向倪伯存款帐户补回400元,并向倪伯说:我们会为你处理好这件事的。

当倪家兄弟追问职员为何这样大方地补入400元钱时,银行职员先说是可怜倪伯是老人,后又改口说因为倪伯是熟客,前言不对后语。倪恩辉开始心生疑窦。事后,倪曾多次向银行索取有关入数纪录,但不果,而银行方面亦从未交代该笔款项交易的来由。

之后3年,倪向银行索取各种其户口的交收纪录及有关文件,直至2002年,倪伯认为拥有足够证据证明有银行职员涉及诈骗。
原来倪恩辉只能听懂简单英语,却没有阅读能力,故每次到银行提存款项时,都需倚靠职员负责指示署名位置。倪相信有一名或以上的银行职员刻意引导他签 署文件,从户口提取原定的款额,或存款少于原有款项等,以致他在过去10年来的172宗交易中,在其户口被盗取约15.9万元(但总损失为20万)。

由于倪的太太身患重病,故足不出户,日常起居皆由丈夫照顾,因此,倪总是趁妻子睡觉时才到银行办事,所以出入银行时间很固定,从不挑在下午前往银 行,而且倪习惯每次从户口提款后,用尽手上现金,才会到银行提款,而每次他提款不会少于1000元。但按银行纪录,却有多次提款时间为下午,而且数额均少 于1000元。此外,资料显示,有至少一次的交收纪录并没有倪的签署;另一次则是被扣款的户口号码虽与倪帐户吻合,但户主则是另有其人。而在1987年至 1988年,倪曾存款入户口,然纪录则不相符。事发后,倪多次向银行索取户口交易文件时,银行方面却极不合作,如托词银行只保管户口交收纪录长达7年
为保护自己的钱物和讨回公道,倪家老二陪同已年逾八旬的倪伯于1999年3月21日向区内的O'couer 警察局报案,并由于走上了与银行打官司的充满“恶梦”的漫长之路。

讨公道投诉无门

据倪恩辉介绍,当初报案时,警方并不接案,而是叫他回去银行投诉,由银行调查后再向警方报案和要求抓人。倪恩辉表示,记录显示,这宗长达十多年的 “偷钱”行为,“不会是个别职员的单独行为,而且可能是多个职员的所为,甚至会有经理级高层参与其中”,为了保住自己的声誉,银行自始至终都拒绝他们的职 员有问题,并扬言“你们可以告我银行……你赢了,我银行大把钱赔”。无奈之下,倪伯只好经咨询律师后,于2002年以“民事诉讼”将银行告入法庭。但倪恩 辉表示,他们原本对加拿大的法律充满信心,相信法律会给他们公道,而事实上,真正的“恶梦”才从这里正式开始

法庭开审的2008年3月31日,倪伯先被法官叫到办公室签署一份“保密协议”,然在银行方面的要求和法官施压下,他们第二天被招去签署一份同意庭外和解 协议。面对这份银行只承诺给予象征式赔偿、无实质内容的“协议”,倪恩辉表示:当时考虑到倪伯年已年逾八旬,一天庭审下来需歇上一周才能回过神,实在是陪 不起,所以在压力之下才签字同意。但令他们想不到的是,银行方至今并未签认,不仅分毫“赔偿”全无,而且连他们“被偷走”的20万元也仍无踪影,法庭至今 也未再开过庭,事情象是不了了之一样。

银行“拖”字诀 www.iask.ca
这期间,为了讨公道,倪家到处奔走,甚至老母亲因此局跌断脚骨、长卧在床。他们求助于警察,警察说是很难查;找到皇家骑警,又说不归他们管;投诉到 警政委员会,他们同样不理会;找到政府及议员,也全都是避而不见、不谈。倪恩辉认为,虽然人人都知道是怎么回事,但因为银行的势力突在太大了;而且银行也 是尽可能在拖,以图拖至已90岁的倪伯年老去世后,让事情不了了之。

倪恩辉悲愤地说,倪伯当年在法庭上讲过,自从发现银行职员偷钱及法庭的不当处理,已觉得加拿大开始无公平、无公义。他呼吁1987年至今曾在该银行顾客,如发现有可疑情况,都要大胆地出来进行揭发;希望当时的犯案者“良心发现”去自首,从而还倪伯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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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涉及公众利益

倪恩辉还表示,为了使案件能够有个结果和预防万一,倪家正让倪伯办理委托授权,将官司继续打下去。他表示,事件如果得不到公开、合理、公平的回应,他们将会发起签名运动、甚至游行示威,表达对加拿大银行制度及司法的不满,直至社会大众的利益得到保护。
沙发
发表于 2010-9-6 18:47:10 | 只看该作者
听说今年评出RBC是最安全的,在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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