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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0-2-22 18:28:4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我带孩子去爬山,弯弯的山路两边数不清的野花吸引孩子不停地采摘,很快手里就有了一大把。
然而,一路走着,永远都有比手里更好更艳的花在怒放,于是,就一直摘,于是,就想把手里的扔掉。
丈夫笑说:“你是典型的喜新厌旧。”
孩子问:“什么是喜新厌旧?”
我说:“就是说你只喜欢新的好的,不喜欢原来的旧的。”
孩子说:“是啊,这不对吗?”
我说:“对,没错,但是,如果你扔掉你手里的这些,它们很快就会干枯得死去的。”
孩子想了想说:“那我不扔它们就是。”
如此看来,喜新厌旧是人的本能,不需要什么理由,而人能够在喜新的时候不厌旧,完全是因为一种道义和责任的驱使,这也是人的一种本能,并不是什么理由。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0-2-22 18:31:09 | 只看该作者

In the eye of the lover, his beloved is a beauty.

丈夫在街头的垃圾堆里捡了一只流浪狗,一只又脏又丑的狗。
他带回家后我拒绝收留它,理由就是它太丑,我不喜欢它。
他和孩子一起说这狗太可怜,要留下它,而且说它不象我说的那么丑。
因为孩子的坚持,它终于成了我家的一员。于是,把它列入家务之中,按时给它吃的东西,这便是我对它的态度。
日子一天天过去,它天天在我下班回家时跑出来接我,我也慢慢不再讨厌它,有一次无意中看见它的眼睛,又大又黑又亮,再看它,便发现它没以前那么丑了。
晚上和丈夫说起我的感觉,丈夫说:“你以前嫌它丑,是因为你不喜欢它,现在看它不丑,是因为你开始喜欢它。”
说完他笑了,他说:“你没听说过情人眼里出西施吗?道理是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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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0-2-22 18:34:00 | 只看该作者
我的手指又一次被一本杂志的一张纸割破了,那种无法描述的刺痛从手指开始,传遍我的全身。
举起手指,可以从那整齐的伤口处看出纸张的锋利。
我已经记不起这是第多少次被纸割伤手指了。
每次,我都是在感觉到疼痛时,看到有血慢慢流出时,才会意识到又被纸割破了手指,而在伤口好了之后,我就会忘记,直到下一次不经意受伤时才会想起。
因为,割伤我手指的不过是一张纸,是一张我轻而易举就能揉皱,就能撕得粉碎的纸。
一张我以为根本不可能伤害我的纸,却常常因为我的不小心,割伤我的手指。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也是大自然里的一种规律,即使是最柔弱的,也会有反抗的时候,也会攻其不意,在你不经意的时候伤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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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0-2-22 18:57:16 | 只看该作者
很有道理的文章,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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