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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人抓窃贼反有罪 警官伍思聪说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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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5-30 06:30:37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相关文章内容摘要

(世界日报) 当被询及最近华埠金牛超市东主陈旺抓小偷被控罪事件时,当日曾到金牛超市现场处理该案件的52分局警官伍思聪表示,该案是由罪案调查组探长决定控罪,如果他有决定权,应不会向陈旺等人提出控罪。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09-5-30
ding
沙发
发表于 2009-5-30 07:12:23 | 只看该作者
加拿大真是罪犯的天堂啊,小偷的儿子到超市威胁,呜呼,回归原始吧,以暴制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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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9-5-30 07:36:01 | 只看该作者
武术讲究攻防结合,打击敌手时,也要保护自己。
52分局,听起来很熟悉。最近很多华人去那里。www.4just.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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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9-5-30 07:48:58 | 只看该作者
他表示,在加拿大最重要的是依法办事,新移民要了解加拿大的法律,了解自己的权力,知道甚么事情可以做,甚么事情不可以做,警方希望市民在罪案发生时应报警,让警方来处理,移民原居地的法律和警方运作可能与加拿大不同,新移民不要用原居地的方式来处理。  
是不是说,店主不能自己抓小偷,只能打911,然后看着小偷逃掉,等警察去抓?
说了半天,最重要的遇到小偷行窃如何解决的问题没有任何答案。难道加拿大的法律是由外交辞令来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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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9-5-30 08:12:19 | 只看该作者

加拿大教条式的行政

加拿大的一切规矩都是教条式的。免责也是教条式的。不违规就无过错。调查出乎自己的判断。如果当事双方均进局子没有虐待,就是协助调查。如果只对店东采取措施就有歧视之嫌。个人以为店东是在自卫。限制小偷自由也是协助执法。如西人店里的保安将人控制住一样。深究的话,加拿大歧视很严重。
店东请的律师费用能不能抵得了被盗损失(如得逞)。自卫成本不要太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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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9-5-30 09:50:0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看来华人法盲还不少

小心下次逛超市的时候,店主看着不顺眼就把你绑了。


拜托啊,懂法的腿子。
他们绑是的小偷。
要不,你去洋人店偷点试试,看看有没有人绑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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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9-5-30 11:51:16 | 只看该作者

依法办事

伍思聰昨天出席由嘉蘭中心和52分局主辦的社區安全講座﹐向出席市民指出﹐華埠中最容易發生的罪案是店舖偷竊﹐伍思聰提醒各位店主一定不能濫用私刑,除非被捉住的人強行反抗,始可以實施捆綁,且不可毆打或用利器刺傷。

此外,還要確定一定要親眼見到偷竊行為,及當事人已經步出店外才能夠拉人。



小偷偷店里东西肯定该抓,警官伍思聪说的办法应该是可行。店主也有错,动手捆绑显然是把自己当警察了。但是有很多细节不大清楚,伍思聪警官说得有道理,起码店主是没有预谋的。

陈警官说“在加拿大最重要的是依法办事”,其实在哪里都应该一样,是根据“法律”,而不是根据“民愤”。中国那个女服务员杀嫖客一案,坚持的也应该是法律和事实!(现在,估计是有些政治势力想用这么一个刑事案件搅浑水搞事儿。)

什么时候路过华埠金牛超市,我一定要去里边买点东西,也算慰问一下这家店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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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9-5-30 13:13:48 | 只看该作者
伍思聪表示,如果自己有权决定,他就不会向陈旺等人提出控罪。 :laugh:  :ang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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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9-5-30 13:46:22 | 只看该作者
题目有问题,警察还没给罪名,只是有人报警绑架。解释证明也需要时间验证,加拿大办事效率慢,正确与否还得经过法院,现在说警察的做法有些早。个人认为警察的做法是按条例执行,在那种情形下,谁会认为黑人就是小偷,另外三个就是勇敢市民?另外那个男孩的做法虽然违法,但是想像他爹被打或挨收拾,真是可怜又可气,倒霉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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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9-5-30 17:29:52 | 只看该作者

斗争应讲策略

声援陈老板只是中策。应积极控告当值警察渎职罪。小偷已经抓住,警察居然5小时之后才来带人, 不是渎职是什么?如果陈老板真有罪, 不早就逃得无影无踪了!
积极控告当值警察渎职罪, 才能取得围警救陈的效果。不要忘了老祖宗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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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9-5-30 18:12:32 | 只看该作者
1,这件事情属于种族歧视,如果是白人店主,99%不会控罪!典型地歧视华人。

2,应该反诉警方的不作为(东西被偷报警几小时不到现场)。

3,起诉警方胡作非为,恢复名誉!抓住小偷可以关在店里,所以关在店主的车里也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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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9-5-30 18:13:09 | 只看该作者
加国的警察该用到他们的时候一点用都没有,不想用他们的时候就给你们用过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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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9-5-30 18:40:32 | 只看该作者

种族歧视?外加警察不作为?

是否应该反告警察种族歧视?外加不作为?我们应该改变这个犯罪的天堂,不应一味的懦弱和 “入乡随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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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9-5-30 18:45:10 | 只看该作者
http://www.torcn.com/09e/90529n4.jpg

带上这个照片,法官一定会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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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9-5-30 19:23:26 | 只看该作者

垃圾国家

垃圾警察和制度
我选择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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