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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原真相:在历史大背景下的张志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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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6-16 10:02: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相关文章内容摘要

2009年3月 1976年9月,伟大的人民领袖,伟大的理想主义者,历史巨人毛泽东主席告别了他深爱着的人民。毛泽东逝世后,在中华的大地上,否定毛泽东,否定毛泽东时代的历史逆流,便开始了它的疯狂。 1979年6月5日发表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09-6-16
历史可以编造,要真相大白得需很长时间,有的甚至永远都不知道真相。这个案子谁想利用,谁就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来编写,从而达到他想要的目的和效果。政治的肮脏之处就在于此。
沙发
发表于 2009-6-16 10:07:04 | 只看该作者
大陆需要时间来处理这些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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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09-6-16 10:58:40 | 只看该作者
让人悲哀的是,不仅历史经常被篡改,现实也经常被篡改,一些人为了自己的偏好和利益,根本不尊重事实。这种人官、民都有,都该被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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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09-6-16 13:04:09 | 只看该作者
历史的真相永远都不会大白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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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09-6-16 13:09:37 | 只看该作者
罪人是专制,毛皇帝和罪恶的文化大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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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09-6-16 13:26:22 | 只看该作者

什 么 让 人 悲 哀 ? ?

让人悲哀的是,不仅历史经常被篡改,现实也经常被篡改,一些人为了自己的偏好和利益,根本不尊重事实。这种人官、民都有,都该被谴责。
以 言 治 罪 甚 至 剥 夺 生 命 是 最 大 的 悲 哀 ! 俺 发 现 你 这 个 老 汉 爱 发 言 的 不 得 了 ,可 总 说 不 到 点 子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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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09-6-16 13:28:38 | 只看该作者
这就叫缓兵之计, 等到所有知情人都死光, 未来不再有人记得.



大陆需要时间来处理这些历史遗留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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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09-6-16 14:20:3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什 么 让 人 悲 哀 ? ?

以 言 治 罪 甚 至 剥 夺 生 命 是 最 大 的 悲 哀 ! 俺 发 现 你 这 个 老 汉 爱 发 言 的 不 得 了 ,可 总 说 不 到 点 子 上       

谢谢你的夸奖,我感到很荣幸。

如果我要是说到了你想要的点子上,你让我这张老脸往哪里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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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09-6-16 16:27:23 | 只看该作者
如果一个从希特勒集中营出来的犹太人,拼命鼓吹希特勒如何伟大,如何对德国作出了杰出的贡献,大家会怎么想这个人?肯定的,这是一只不知羞耻的狗,不配作人.
这个苏铁山,想舔毛贼东的屁眼没舔上,倒被关进了牢房,现在不说是认清毛贼的政治流氓真面目,彻底批判毛贼东,倒还认贼作父,继续他的舔屁眼事业,真叫人恶心透顶,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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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09-6-16 17:37:04 | 只看该作者

中国的悲哀

中国批毛灾东,只是时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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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09-6-16 17:41:45 | 只看该作者

文革

连从不承认自己错的共产党也说10年文革是浩劫呢!这个老头脑子有毛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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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09-6-16 18:13:55 | 只看该作者

割破声带比割断喉管人道很多吗?

这个作者没有被割破声带,没有被枪毙实在是历史的错误,让中国多剩下个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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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9-6-16 18:14:13 | 只看该作者

张志新是烈士吗?zt

作者:要敢于说话

经常看到有人拿遇罗克和张志新说事,试图利用个案丑化文革。为了达到这个目的,“遇罗克”、“张志新”已经被涂抹的面目全非,完全失去了本来面貌。而本文试图还历史以真相,告诉你一个真实的遇罗克和张志新。
    
  遇罗克谈不上什么“被害”,遇罗克在文革中被判死刑,原因是私藏手榴弹,预谋暗杀毛主席。1967年夏天,《中学文革报》的大部分成员到东北去看武斗的热闹,遇罗克在长春车站赶上发武器,就带了手榴弹回到北京,后来又害怕被查出来,想到香山埋了,就这样被公安局盯上了。最后死刑判决书上写的也是:阴谋杀害伟大领袖毛主席。[注释1] 说遇罗克暗杀毛主席并非空穴来风,手榴弹就是物证。文革武斗分子也有手榴弹,但那是为了保卫毛主席,性质完全不同。有人说遇罗克的言论惹了大祸,这是对的。遇罗克的反革命言论直接改变了手榴弹这个物证的性质。这不奇怪,伊拉克总统萨达姆手里也有武器,而萨达姆是否支持美国的态度,就是决定他生死的关键。萨达姆亲美的时候,美国非但不会收缴他的武器,而且还会支持他打两伊战争,CIA还会给他化学武器去杀库尔德人。但是萨达姆只要一旦反美,连两个儿子都要被杀。萨达姆的一家人,连同被美军飞机炸死的伊拉克平民百姓才是真正“因言论获罪”,遇罗克算不了什么。
    
  按照所谓现代民主社会的观点,遇罗克公开发表反政府言论,再加上私藏手榴弹也是违法。比如说在美国,一个人公开批评美国反恐怖政策,又私藏手榴弹,被怀疑暗杀布什总统,这种人FBI一定不会放过。手榴弹与普通枪支不同,如果私藏枪支,还可以找借口说是自卫用,而手榴弹则完全是攻击性武器。遇罗克这种反革命暴徒的死,绝对算不上什么“被害”,也算不上“烈士”。特别是,遇罗克的弟弟遇罗文叛逃美国后公开投靠反华组织,逢共必反,发表大量反动文章从各角度对中国共产党破口大骂。所以完全无必要给遇罗克翻案。
    
  再说张志新,张志新完全是按照某种需要制造出来的典型。原《光明日报》驻辽宁记者站记者、张志新冤案系列报导者陈禹山等人对张志新的本来面目遮遮掩掩,1979年秋,张志新的妹妹张志勤就曾经在北京曾追问陈禹山:为什么辽宁有些人说我姐姐有“作风”问题? 陈对此避而未答。当时关于张志新的报道中,已经披露了张写给丈夫和女儿的遗言:我对不起你们……这句话是双关的,既有自己遭罪牵连家庭的意思,也有一种夫妻感情上的内疚。但那时陈禹山觉得对张志新的私人生活不应过多暴露,因为那时张志新已经被某些人指定为揭批文革的英雄人物了。
    
  而实际上,张志新确有“第三者”,以至于20年后陈禹山才终于说出实情,陈回忆说,当时辽宁一些人传言张志新“生活作风”有问题,其实是有所依据的。陈在调看张志新案卷时见到了张本人自白:她确实同沈阳一位文艺界人士有婚外恋。陈说,当时看到这一案卷时,已经采访过张的丈夫曾真,了解到曾真当年体弱多病,可以想见,在夫妻性生活方面,身体健康的张可能处在一定程度的性饥渴状态,加上张天性喜爱文艺,与情趣相投的艺术家产生婚外恋,是可以理解的。
    
  实际上陈禹山至今仍然没有说出全部真相。据现居住在美国,曾经于1979、1980年两次采访张志新事件的原《人民日报》记者刘宾雁先生回忆,张志新的婚外恋对象不止一人,据刘宾雁回忆,张志新对于党校一位教员(不是文艺界人)感情很深,文革前已遭批评,关系中断,但张志新还把那人的照片偷偷地缝到军大衣的领子中,被捕后,自责对不起丈夫,这才告知其夫取出烧掉。张志新入狱后其夫一直未去探监,直到她提出离婚时才去见了一面,给张志新刺激很大。[注释2]
    
  众所周知,文革时期是中国历史上空前绝后的没有妓女的社会,是道德高尚的纯洁社会。张志新靡烂、放荡的生活方式自然会与社会产生摩擦,张志新的死不能单纯归结于政治原因,这里面有复杂的社会背景,是张志新堕落的个人道德观与纯洁的社会道德观念碰撞造成的。 对张志新的判决过程并未违反法律程序,到最后执行死刑之前经过了多次改判、反复。陈禹山回忆说,张志新曾两次被判死刑。第一次是1970年5月14日。盘锦地区革命委员会人民保卫组判处张志新死刑,立即执行。案件呈送到了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据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当时的办案人员回忆介绍:张志新1969年逮捕后,原打算只要她认罪,根据策反方针,判几年刑就行了。可是她拒不认罪,于是被判死刑,立即执行。之后,案件呈交已实行军管的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谢越1979年接受陈禹山采访时回忆:当年省高院军管会把张志新案首先给一处副处长高振忠审。高振忠看了市中院的报告,私下说:毛主席指示“一个不杀,大部不抓”,张志新是动口不动手的,不搞破坏的。在组织会议上,党员在党的会议上发表自己的看法,构成犯罪吗?要判张志新劳改。他考虑判两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征求他的上级主管单位负责人意见,得到认可。高振忠在誊抄审判意见稿时,把刑期改为15年。 但是张志新在关押期间拒不反省,拒绝接受改造,而且还在监狱里笔伐谩骂监狱长。喊出“打倒毛泽东”的反动口号。张志新的案子惊动了辽宁省最高负责人、沈阳军区司令员陈锡联,陈发话:留个活口,当反面教员,不杀为好。于是,改判张志新无期徒刑,投入沈阳监狱强迫劳动改造。
    
  1973年11月16日,张志新与其他犯人参加一次“批林批孔”大会,当报告人批判林彪推行“极右路线”时,张志新站起来喊:“中共极右路线的总根子是毛泽东”。引起大哗,因此,张志新被打成“现行反革命分子”被认定“仍顽固坚持反动立场,在劳改当中又构成重新犯罪”,被提请加刑,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1975年2月26日,中共辽宁省常委召开扩大会议,专门审批张志新案件。出席这次会议的有17人。会上,蔡文林作了《关于现行反革命犯张志新的案情报告》。
    
  1975年2月27日。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遵照省委常委扩大会议决定,给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文件:你院报省审批的张志新现行反革命一案,于1975年2月26日经省批准处张犯死刑,立即执行。
    
  从这一系列过程可以看出,1969年8月张志新被捕开始,到1975年张志新被执行死刑,前后拖了6年之久。大家知道文革是1976年结束的,张志新只要再稍微收敛一下,完全有出狱平反的可能。可是她偏偏要“笔伐监狱长”,喊“打倒毛泽东”的口号。在牢房里喊口号还不够,还要跑到“批林批孔”大会上喊。当年重庆渣滓洞白公馆的共产党员也没有这么干的,在我看来,张志新的行为形同自杀。文革中被打成右派蹲监狱的何止张志新一人,那么为什么别人可以出狱平反活到90多岁,而张志新却偏偏要迫不及待地自杀?根本原因还在张志新自己。事实上,张志新的确有自杀纪录,据南方周末报道记载,“1969年1月9日。张志新写下遗书,准备自杀。被发现后,严加监视,并召开批斗会,批判她‘以死向党示威对抗运动”。
    
  张志新的婚外性行为被揭发后,精神受到了极大打击,自觉无颜见丈夫孩子。被捕后一年,丈夫曾真提出与张志新离婚。此时,张志新已经报定了自杀的决心,她在1969年1月5日给丈夫的信中说:“以前千错万错,如果不能饶恕,我愿接受最严厉的惩罚,毫无怨言。我懂得了革命,决心要为革命献出一切”![注释3]
    
  婚姻生活和政治失意的双重精神打击,使张志新丧失了活下去的欲望。她故意笔法监狱长,呼喊打倒毛泽东的口号,强行给自己戴“顽固不化反革命分子”的帽子。甚至在辽宁省最高负责人、沈阳军区司令员陈锡联发话“留个活口,当反面教员,不杀为好”之后仍旧顽固对抗,以此来逼迫执法机关杀了自己。所有能想到的对抗手段张志新都用上了,她“用窝窝头沾着月经血吃,在床上大小便”。[注释4]。
    
  有人说张志新当时已经精神失常,我比较欢迎这种推测,因为既然精神失常,那么她就不是勇于直言的革命斗士,她的言论就是病症,是精神病患者的胡言乱语。
    
 从任何角度论证,张志新的死都算不上“迫害、屠杀”,用张志新的个案否定文革毫无说服力。1979年中共辽宁省委追授张志新为“革命烈士”也是非常荒谬。张志新无非是右派上台后为了否定文革故意编造的贞节牌坊罢了。
    
  张志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该置生死于度外。对党员来说,把自己的一切献给党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保守党的秘密,随时准备牺牲个人的一切”这是每一名共产党员在入党宣誓时都要说的话。张志新的死完全是共产党内部的事情,张志新死得其所,无怨无悔。轮得着反共分子、台独分子们替张志新鸣冤叫屈吗?
    
  另外,还有一个问题需要澄清。公开宣传张志新一案是胡耀邦批准的。《一份血写的报告》见报时,并没有“割喉管”的说法。后来流传的所谓“割喉管”的说法完全是谎言。更有甚者,海外的反共组织、台独组织为了进一步诬蔑文革,起初说是张志新一个人被割喉管,后来发展到三十多人,三百多人,无名无姓,后来又说什么张志新被人强奸,完全凭空捏造。 反共台独组织最拿手的就是编造谎言,招摇撞骗,混淆视听,用这些“伪历史”来吓唬台湾人民,好像台湾回归了,台湾人民就会面临被中共割喉管的危险。这种东西在国外看多了自然见怪不怪了。
    
  文革中有没有犯罪现象?当然有。但是这并不能否定文革。因为犯罪分子有可能支持文革,也有可能不支持文革。有些人本来就是文革的镇压对象,他们犯罪当然不能把责任推到文革头上。就像现在很多人打着改革的旗号干着违法乱纪的事情,你是不是也可以收集起来将改革全盘否定呢?显然不客观。
    
  文革时期不准反对毛泽东也很正常,因为毛主席代表了广大人民的利益,谁反对毛主席谁就会受到老百姓的制裁。这些全是老百姓自发的行为,毛泽东从未下达过“谁反对我你们就必须打倒谁”这样的指示。根本找不到。
    
  民运分子常说:任何民主都不能脱离法律约束。而《毛主席语录》在文革期间就是法律,这是几乎所有人都要受到约束的法律,人民就在这样的法律的约束下进行文革。法律总是代表统治阶级利益的,不服气不行,文革期间的统治阶级是无产阶级,《毛主席语录》就是无产阶级的法。遇罗克、张志新反对《毛主席语录》就是违法。
    
  声明:本文所有资料都来自民运网站,包括张志新的婚姻状况,婚外性行为资料全都来自民运网站,如果看了不舒服,欢迎大骂民运分子。注释: [1]详情请见中国文联出版公司《遇罗克?遗作与回忆》一书/徐晓、丁东、徐友渔编 [2]摘自: 《张志新的?D然清?I》原载香港“开放”杂志/作者:茉莉 [3]摘自:《张志新冤案还有新的秘密》原载《南方周末》/作者:陈少京 [4]摘自:《张志新冤案还有秘密》原载《南方周末》/作者:朱建国
    
    
  她第一次被判刑前就已经精神崩溃了,她精神崩溃的原因,就是因为不正当男女关系被暴光,那个时代这种事是最见不得人的,俺记得八十年代初期地方铁路有一对男女职工在苗圃地办事,被人发现后,俩人就再没有出来,他们双双自杀在林子里了,那时侯的道德风尚的确象一把无形的刀,张知心的隐私败露了,她政治前途没有了,作普通人的条件也没有了,她怎么极端排斥丑恶的人群中生活?她只有选择死亡,但当时就是不判她死刑,她于是千方百计求死,用馒头蘸自己的月经吃……,一个极端崇尚高尚的社会如何能任由她如此生不如死地活着,经过无数次的反复最后无奈选择了了结她不是一个求生的精神病,而是一个为求一死的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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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09-6-16 18:56:1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文革

连从不承认自己错的共产党也说10年文革是浩劫呢!这个老头脑子有毛病

你不觉得你这句话很矛盾吗?自己打自己嘴巴是什么感觉,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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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09-6-16 19:51:39 | 只看该作者

无言以对

一位海外知名度甚高、成长于香港现旅居挪威的异议政论家钟祖康先生,此君向以公开支持台独著称。然而,更令人震惊的是他的如下观点:“我们中国的祖先特别是自先秦以后这两千年基本上都是胡混过来的,走一步错一步,走一百步就错了九十九步……绝大多数中国人的文明未必比猴子的高出多少,并未发展到人道主义的高度,夏虫不可语冰。这个文明层次的鸿沟,本来是自命文明优越过人的中国人的极大悲哀……象中国这样的文明早就应该灭亡,但奄奄一息的中国文明却拒绝适时而死,一个文明该死而不死,不肯适时而死,强行以极昂贵的仪器和活人的鲜血去延长其性命,这就是今天中国问题老大难的一大根源。”并借剑桥一教授之口说出“余深叹支那人种是天生在应行淘汰之列的”。然后,他进而提出:“这个永远长不大的中国老头子真的只有遇上优质的全面殖民统治才能得救”。

再请看遇罗克(知名文革受难者)的妹妹遇罗锦(文革时闻名的《出身论》作者)在海外的公开言论:“壮哉钟祖康!汉人有什么可骄傲?吃人、杀人、整人、破坏中国文化、破坏中国传统道德、将人变成恶和犬儒……种种恶事,都是汉人做的,都不是少数民族。不但台湾应独立,西藏应独立,新疆应独立,连汉的省份也应各个独立自成一国,将大汉族、大中国、大一统、大一党的‘大’变成‘小’……不把‘大’和‘统’打倒,人们的生活、人们的道德休想能好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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