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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的超没超速,和被撞死的二女工能不能得到赔偿没有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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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6-17 08:17:2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大家都在争论车主超没超速,似乎只要证明他超速了,女工就可得到赔偿.实际上并不如此.

保险公司判定车祸受害者能不能得到赔偿的依据就是当事人有没有违章.如有违章,就没有赔偿,和开车的没有关系(不管开车的是否违章)

虽然很同情受害者,虽然大家都可以说政府不在那设立人行道不合理,也可争辩说车主超速了.但二女工确实违章了.这种违章,并不会因为政府的办事不合理而变为守章,或由于车主的超速而将违章过路人自己的责任化而小之.

这个事件给我们大家一个警示:任何时候都要遵守交通法规,为你,为我,为他人.
沙发
发表于 2008-6-17 08:39:09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开车的超没超速,和被撞死的二女工能不能得到赔偿没有什么关系.

大家都在争论车主超没超速,似乎只要证明他超速了,女工就可得到赔偿.实际上并不如此.

保险公司判定车祸受害者能不能得到赔偿的依据就是当事人有没有违章.如有违章,就没有赔偿,和开车的没有关系(不管开车的是否违章)

虽然很同情受害者,虽然大家都可以说政府不在那设立人行道不合理,也可争辩说车主超速了.但二女工确实违章了.这种违章,并不会因为政府的办事不合理而变为守章,或由于车主的超速而将违章过路人自己的责任化而小之.

这个事件给我们大家一个警示:任何时候都要遵守交通法规,为你,为我,为他人.


如果站在保险公司的角度去看这问题,可能我会同意你的意见。毕竟保险公司是生意人,他们的最终目的是要挣钱!

但你还得站在法律的角度去看这问题,如果肇事司机确实超速了,那就是他/她错了。错了就是错了,错了就要受到相应的惩罚。因为如果他/她没有超速(假设他/她是超速行驶了),可能这悲剧可以避免。

但我同意做任何事遵守规则是至关重要的!
板凳
发表于 2008-6-17 09:03:44 | 只看该作者
现在当时的情况到底如何我是越看越乱。
到底前面有没有另一辆车?到底是在那条车道上撞的人?到底有没有变线?到底有没有超速?
这些都不清楚,可能那位“爱你一”是唯一清楚的。
我看到的唯一大家都认可的事实是我们的同胞在没有人行道和交通灯的情况下横穿马路。这样就将自己处于了不利地位,我没有去查交通法里有没有规定必须在人行道和交通灯处过马路。但是在没有的地方,你就是选择了自己take rask。
现在就算有确实的证据证明司机超速,最多也就是为此给个罚单,违章扣2点,罚款150。他再找个告票专家上个厅什么的,把点一抹,最多就是百八十块的罚款。而我们的两位同胞则为这种乱穿马路的行为受到了最大处罚--生命。
大家应该更多的从此吸取教训。加强自己的安全意识,更好的遵守交通法规。以免更多的悲剧发生。
除了“爱你一”可以通过作证的方法帮忙以外,别人再多的讨论也没用。现在可以做的有2件事:
1。以此事向政府有关部门再次要求在这个路口设置人行道或者交通灯。
2。组织为两位同胞捐款或者其他的什么活动。
地板
发表于 2008-6-17 09:11:38 | 只看该作者
现在就算有确实的证据证明司机超速,最多也就是为此给个罚单,违章扣2点,罚款150。他再找个告票专家上个厅什么的,把点一抹,最多就是百八十块的罚款。


如果没有撞死人,给予超速司机上述处罚可以理解。

但如果对导致死人的超速司机也只给上述处罚只能说明我们现行的法律存在着问题和漏洞。
5#
发表于 2008-6-17 09:15:4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回复:开车的超没超速,和被撞死的二女工能不能得到赔偿没有什么关系.

因为如果他/她没有超速(假设他/她是超速行驶了),可能这悲剧可以避免。


你有没有想过另一个避免悲剧的更主要的原因,不乱穿马路。
在这次事故中,司机不超速,就是开60,也可能撞人。但是如果我们的同胞没有穿行,就一定不会被撞。
这是一个充分条件和必要条件的问题。
这么说,可能显得很冷血,但是如果大家冷静的理性的分析问题,应该能明白。
就像楼主说的,你可以指责政府不再这里设人行道,这是他们不对,但是不能因此就证明你这么穿马路是对的。
事情已经过去了。只能等警方的处理。
还是多吸取些教训,加强自己的交通安全意识,更好的保护自己。同时,开始看看能为两位同胞的亲人和她们的身后事做些什么。
如果有人设立捐款,我愿意先捐100。
6#
发表于 2008-6-17 09:17:34 | 只看该作者
如果没有撞死人,给予超速司机上述处罚可以理解。

但如果对导致死人的超速司机也只给上述处罚只能说明我们现行的法律存在着问题和漏洞。


法律就是法律,不会因为我们的意愿而改变。
杀2人的杀人犯就判1年半刑,你没看到么?
7#
发表于 2008-6-17 09:25:21 | 只看该作者
如果被撞的是两个印度人或巴基斯坦人, 51上根本就不会有这次讨论.....
8#
发表于 2008-6-17 09:28:41 | 只看该作者
如果被撞的是两个印度人或巴基斯坦人, 51上根本就不会有这次讨论.....

那是肯定的。但是大家关心自己的同胞不是坏事吧。
再说一句,别动不动就把种族歧视抬出来。这里很多人一口一个“阿差”,想想你自己是不是对印巴人有歧视啊?
9#
发表于 2008-6-17 09:34:16 | 只看该作者
那是肯定的。但是大家关心自己的同胞不是坏事吧。
再说一句,别动不动就把种族歧视抬出来。这里很多人一口一个“阿差”,想想你自己是不是对印巴人有歧视啊?


俺只歧视那些总以为自己受到种族歧视, 却又歧视其他种族的人
10#
发表于 2008-6-17 09:52:1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回复:回复:开车的超没超速,和被撞死的二女工能不能得到赔偿没有什么关系.

你有没有想过另一个避免悲剧的更主要的原因,不乱穿马路。
在这次事故中,司机不超速,就是开60,也可能撞人。但是如果我们的同胞没有穿行,就一定不会被撞。
这是一个充分条件和必要条件的问题。
这么说,可能显得很冷血,但是如果大家冷静的理性的分析问题,应该能明白。
就像楼主说的,你可以指责政府不再这里设人行道,这是他们不对,但是不能因此就证明你这么穿马路是对的。
事情已经过去了。只能等警方的处理。
还是多吸取些教训,加强自己的交通安全意识,更好的保护自己。同时,开始看看能为两位同胞的亲人和她们的身后事做些什么。
如果有人设立捐款,我愿意先捐100。


我也没有说他们俩人不走人行道是对的呀?!我也没有否认不走人行道是这次事件的主要原因呀?!

这个道理很浅显,不是这次讨论的主要目的。
11#
发表于 2008-6-17 10:09:54 | 只看该作者
俺只歧视那些总以为自己受到种族歧视, 却又歧视其他种族的人

再关于种族歧视的问题上,我觉得我们俩的观点相近。
12#
发表于 2008-6-17 10:12:06 | 只看该作者
行人应该走人行道。
但是好像行人不走人行道也是有优先权的,所以保险公司应该会赔偿的。
13#
发表于 2008-6-17 10:12:5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回复:回复:回复:开车的超没超速,和被撞死的二女工能不能得到赔偿没有什么关系.

我也没有说他们俩人不走人行道是对的呀?!我也没有否认不走人行道是这次事件的主要原因呀?!

这个道理很浅显,不是这次讨论的主要目的。

这次讨论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如果是为了募捐,请尽快公布方法。
14#
发表于 2008-6-17 10:20:04 | 只看该作者
为了大家,
我查了一下交通局的网站,这是我找到的:
Pedestrian safety is for all ages. Unfortunately, in traffic incidents involving pedestrians and motorists, it is the pedestrian who suffers, often with tragic results. In many cases it is not the driver’s fault. It is the responsibility of both driver and pedestrian to ensure each others safety by following some simple rules.

As a pedestrian:

Cross at marked crosswalks or traffic lights, not in the middle of the block or between parked cars;

Make sure drivers see you before you cross;

Cross when traffic has come to a complete stop;

At a traffic light, cross at the beginning of a green light. Do not cross once the “Don’t Walk” signal begins to flash or once the light has turned to yellow. Never cross on a red light;

Watch for traffic turning at intersections or entering and leaving driveways;

Wear bright or light-coloured clothing or reflective strips, when walking in dusk or darkness.

As a motorist:

Be patient, especially with older pedestrians who need more time to cross the road;

Always look for pedestrians, especially when turning;

Remember, stay alert and slow down on residential streets and through school zones.

Breaking the law can be costly. Fines for offences at pedestrian crossings, school crossings, and at crosswalks where there are traffic signals are $150 and 3 demerit points. All fines are double ($300) in Community Safety Zones near schools and public areas.

As a parent or caregiver:

Teach and reinforce the proper techniques for crossing the road safely with your child.

Stress the importance of walking on the inside of the sidewalk, or where there are no sidewalks, as far away as possible from the travelled portion of the road;

Stopping before the edge of the sidewalk at all times;

Being alert and stopping at driveways and where there are no curbs.
15#
发表于 2008-6-17 10:31:15 | 只看该作者
有没有人组织捐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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