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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地震后,从此不再歧视芙蓉姐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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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8-5-17 18:46:5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相关文章内容摘要

相比某些人的表现,这次芙蓉姐姐的爱心与良心闪光。从此不再歧视芙蓉姐姐 台湾新闻报道,女主播报道了大陆的房地产行业的富豪们,其中有杨惠妍、潘石屹等,屏幕上相对应出现了二人的照片和捐款数目以及各自企业的身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08-5-17
:thumbu:
沙发
发表于 2008-5-17 19:42:25 | 只看该作者

回复:[评论]四川大地震后,从此不再歧视芙蓉姐姐了

最初由[哪吒]发布
[评论]四川大地震后,从此不再歧视芙蓉姐姐了

:thumbu:

向芙蓉姐姐致敬! :thumbu:
板凳
发表于 2008-5-17 20:42:28 | 只看该作者
自己的辛苦钱,不容易,谢谢。
国内的大款了呢???都在哪里猫着???
地板
发表于 2008-5-17 21:30:37 | 只看该作者
:clap:
5#
发表于 2008-5-17 22:05:03 | 只看该作者
芙蓉姐姐心眼真好!
6#
发表于 2008-5-17 22:23:06 | 只看该作者
芙蓉姐姐的善心一定要顶
7#
发表于 2008-5-17 22:28:08 | 只看该作者
心灵美才是真的美。
8#
发表于 2008-5-18 00:25:12 | 只看该作者

过去我最看不上的就是芙蓉姐姐的样子,今天转变了!

芙蓉姐姐是好心人,谢谢你!!!
9#
发表于 2008-5-18 00:58:47 | 只看该作者
如果上述数据当真,可直接得出以下两个结论:

--大陆富豪与台湾富豪在个人境界上的差距,至少在一代以上;
--大陆富豪的个人境界还不如芙蓉姐姐。

此次港台富豪的慷慨捐助,确实令人感慨万千!
而大陆富豪呢,该好好查查他们的财富来源,以及税务了。

财富到了一定程度,就应取诸社会,用诸社会了;
---道理很简单:破财消灾嘛。
大众不是傻子,政府不是瞎子。
10#
发表于 2008-5-18 01:39:17 | 只看该作者
倡议大家星期一把有关的募捐信息贴到自己单位的公告栏内
我工作的单位中国人较少,我想了一个好办法,让那些西人也加入到我们募捐的行列。我打印了一张加拿大红十字会网页上有关中国地震的募捐信息,然后贴在单位的公告栏内,这样就方便他们了解情况和如何进行捐款的途径。红十字会是他们比较熟悉和信任的机构,并且这个网站可以在线捐款,即时出具保税收据。我想这样做既避免了当面请求捐款给某些人带来尴尬, 又可以让那些愿意帮助我们的人知道捐款的途径。大家不妨尝试一下。
网站:www.redcross.ca
11#
发表于 2008-5-18 06:21:22 | 只看该作者

捐款是一次良心与自己的对话

捐款是一次良心与自己的对话,多与少不是重要,更不能以多少比例来比较,并不一定多就一定比少的善心多,写这些东西的人是对捐款人的善心的亵渎,我们应该用善心去对待每一个有良知的人。不要像一只臭虫一样到处咬,你妈妈生你的时候是一个人,潘老板他妈生他的也是一个,为什么他要捐900万而你只在这里瞪着一双充血的小眼呢?按你的逻辑你也该捐900万呀。
12#
发表于 2008-5-18 06:47:2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捐款是一次良心与自己的对话

最初由[杏儿粒子]发布
捐款是一次良心与自己的对话

捐款是一次良心与自己的对话,多与少不是重要,更不能以多少比例来比较,并不一定多就一定比少的善心多,写这些东西的人是对捐款人的善心的亵渎,我们应该用善心去对待每一个有良知的人。不要像一只臭虫一样到处咬,你妈妈生你的时候是一个人,潘老板他妈生他的也是一个,为什么他要捐900万而你只在这里瞪着一双充血的小眼呢?按你的逻辑你也该捐900万呀。


论点正确而论据不正确。捐款多少的确只是个人态度的表示。内地没有完整的慈善制度,富人能拿点出来已经是不错了。捐总比不捐好,内地那些富人没捐的恐怕是大多数吧。话说回来,不捐也是人家的权力,合理合法,有什么可以指责的?

但是我永远不会捐900万,因为我没有900万,连90万也没有,9万也没有。人家说的是捐款数和资产的比例啊。家里捐了1000元人民币,相当于老人家1/3的月收入呢。
13#
发表于 2008-5-18 09:31:51 | 只看该作者
向芙蓉致敬!
14#
发表于 2008-5-18 10:25:05 | 只看该作者

芙蓉姐姐让我刮目相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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