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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与加拿大国籍法相关部分(含对外国或本国出生子女国籍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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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7-4-15 10:55: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都适用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的人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第四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FONT]   

   第六条 父母无国籍或国籍不明,定居在中国,本人出生在中国,具有中国国籍。

   第七条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八条 申请加入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取得中国国籍;被批准加入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第九条 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第十条 中国公民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退出中国国籍:

  一、外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外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第十一条 申请退出中国国籍获得批准的,即丧失中国国籍。

   第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不得退出中国国籍。

   第十三条 曾有过中国国籍的外国人,具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恢复中国国籍;被批准恢复中国国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国国籍。

   第十四条 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除第九条规定的以外,必须办理申请手续。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

   第十五条 受理国籍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关和领事机关。

   第十六条 加入、退出和恢复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审批。经批准的,由公安部发给证书。

   第十七条 本法公布前,已经取得中国国籍的或已经丧失中国国籍的,继续有效。

   第十八条 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http://www.fmprc.gov.cn/chn/lsfw/lszl/xgfg/t9783.htm


根据上面的规定,孩子父亲的身份是关键。如果孩子的父亲是加国公民或者是永久居民,那么根据国内的国籍法,这个孩子确实会被当作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来对待,而如果孩子的父亲不属于上面的任何一种情况,而仍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那么这个孩子就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无疑,可以落户口,与其他国内的孩子无异了。

这个时候如果有关于孩子父亲身份的细节,也许会更加有帮助。
沙发
发表于 2007-4-15 11:15:30 | 只看该作者
不是吧?只要母亲张虹是中国公民,孩子就是中国公民,这和孩子的父亲是否为加国公民无关。
板凳
发表于 2007-4-15 11:17:39 | 只看该作者
请注意“定居”二字,指的是就是永久居民,是指有合法身份的情况,不是难民。
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07-4-15 11:28:44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斯芬克斯]发布
不是吧?只要母亲张虹是中国公民,孩子就是中国公民,这和孩子的父亲是否为加国公民无关。

还真的有关:

   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FONT]  

这一个”但“就将后面的那句话至于更高的优先权之下。所以生父的身份很重要。

我猜测生父的身份在案子里会有提及,就是没有对公众公开而已。另外根据张女士自己的说法推测,孩子的生父很可能是加国公民或者是永久居民。
5#
发表于 2007-4-15 13:16:15 | 只看该作者
这不是中国的国籍法吗?有没有加国的
根据中国的国籍法,她女儿有失去中国国籍的可能啊。而加国又不承认她的加籍,这女孩子起不是可能没有国籍?
6#
 楼主| 发表于 2007-4-15 14:55:04 | 只看该作者
Here you go:

  B. Natural-Born Citizens

Persons considered to be natural-born Canadian citizens can be born either in Canada (with exceptions for foreign diplomatic personnel), or outside Canada if, at the time of birth, one parent is a Canadian citizen. Such a parent cannot be an adoptive one. (5)


There has recently been some discussion and controversy in this country about whether or not Canada should modify the aspect of its current citizenship law that grants automatic citizenship to anyone born on Canadian soil. 6 In May 1994,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Canada raised the issue for discussion in a paper entitled A Citizenship Strategy, prepared for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n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7) The document posed the question:

Should the current practice of extending an automatic right to Canadian citizenship as a result of being born on Canadian territory be dependent on one of the parents being a permanent resident or a citizen, unless the child would otherwise be stateless?

In its June 1994 report Canadian Citizenship: A Sense of Belonging, the Standing Committee noted that the entitlement to citizenship arising from birth on Canadian territory could be subject to abuse. It noted particularly that some women appeared to be coming to Canada solely for the purpose of giving birth here and thereby assuring their babies of Canadian citizenship. 8 The Committee therefore recommended that children born in Canada should be Canadian citizens only if one or both of their parents is a permanent resident or Canadian citizen. As had the government, the Committee stated that this rule should not apply if its application would render a child stateless; it also recommended that there be an exception for children born to Convention refugees and refugee claimants whose claims are accepted.(9)

The Minister of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the Hon. Lucienne Robillard, was quoted in the press recently as saying that the issue was being studied for possible inclusion in a citizenship bill to be presented to Parliament. The Minister spoke of an additional factor to that mentioned by the Committee:

We have a situation with the Immigration Act where we decide to remove people to their countries and suddenly the kid was born in Canada, the kid is Canadian. But neither of the parents are Canadian or landed immigrants. The kid is. So do we have to do something about that?(10)

In response to the Minister’s comments, the Canadian Council for Refugees wrote her an open letter requesting that no change be made to the current law in this area. The letter put forward a number of arguments:

Canada’s tradition is to accord citizenship by birth;

no statistics indicate a problem that needs to be addressed;(11)

we should not risk rendering babies stateless by such action; and

such a change would feed negative and xenophobic images of newcomers in the public’s mind.


Appendix A contains information relating to the citizenship law on this issue in a number of other countries.

http://dsp-psd.pwgsc.gc.ca/Collection-R/LoPBdP/BP/bp445-e.htm#B.%20Natural-Born%20Citizens(txt)
7#
发表于 2007-4-15 16:30:26 | 只看该作者
第七条, 她女儿可以在中国加入中国国籍

根据加拿大国籍法, 她女儿在18岁时可以选择加入加拿大国籍.
8#
 楼主| 发表于 2007-4-15 16:37:46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陆海]发布
第七条, 她女儿可以在中国加入中国国籍

根据加拿大国籍法, 她女儿在18岁时可以选择加入加拿大国籍.

应该没问题。

根据中国的国籍法,这个孩子可否取得中国国籍取决于父亲,如果父亲是中国公民,并且没有在加国定居,孩子又没有取得加国国籍的话,孩子回国就可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

如果孩子已经取得加国国籍,或者/并且孩子的生父是加国公民/永久居民,那国内会按加国公民对待她;

孩子生在加国的话,根据加国法律,她会无可争议的被认定为加国自然公民;

孩子作为加国自然公民,可以在成年之后申请重新获得加国的公民身份,在能力允许的情况下,自然可以申请父母团聚;


目前的情况是,如果张女士将孩子带回中国,无论孩子是加是中,她都可以将孩子养到18岁,然后孩子或者重新申请加国公民身份,或者以加国公民身份直接申请母亲团聚移民(如果有能力的话)。实在没什么大不了的。

如果张女士想将孩子留在这里由其他人抚养,孩子成年之后再将她作为母亲办过来,那么在亲属认定的环节上可能不太容易。

总之还没到天塌下来,日子过不下去的程度。
9#
发表于 2007-4-15 17:59:21 | 只看该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与加拿大国籍法相关部分(含对外国或本国出生子女国籍的规定)

不要以孩子来要挟加拿大政府! 不要绑架孩子.你可以以孩子为借口留在加拿大(我相信你会成功的). 但不要以此换取别人的同情心.

可怜孩子,一生下来就成了大人的工具和筹码.
10#
发表于 2007-4-15 20:13:39 | 只看该作者
就算小孩没有中国国籍,(即小孩的父亲是有绿卡或者加拿大公民),小孩一样可以回到中国申请中国国籍,前提是小孩的妈是否乐意这么做了.
小孩还是赶紧着个合适人家收养吧,跟着这样自私的母亲,到哪里都不会有好日子过的,无论母亲的如意算盘怎么打算,小孩跟着她肯定是好不了的.
11#
发表于 2007-4-15 20:42:53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xpxpxpx p]发布


应该没问题。

根据中国的国籍法,这个孩子可否取得中国国籍取决于父亲,如果父亲是中国公民,并且没有在加国定居,孩子又没有取得加国国籍的话,孩子回国就可以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

如果孩子已经取得加国国籍,或者/并且孩子的生父是加国公民/永久居民,那国内会按加国公民对待她;

孩子生在加国的话,根据加国法律,她会无可争议的被认定为加国自然公民;

孩子作为加国自然公民,可以在成年之后申请重新获得加国的公民身份,在能力允许的情况下,自然可以申请父母团聚;


目前的情况是,如果张女士将孩子带回中国,无论孩子是加是中,她都可以将孩子养到18岁,然后孩子或者重新申请加国公民身份,或者以加国公民身份直接申请母亲团聚移民(如果有能力的话)。实在没什么大不了的。

如果张女士想将孩子留在这里由其他人抚养,孩子成年之后再将她作为母亲办过来,那么在亲属认定的环节上可能不太容易。

总之还没到天塌下来,日子过不下去的程度。

这与她父亲是哪国国籍没有关系。这女孩已经是加国国籍。

国籍法第七条说

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一、中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中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   
而这女孩如果回国的话就符合了这全部三条,再加上她只有一岁,毫无疑问“愿意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

如果她母亲想她加入中国国籍是没有问题的. 但不清楚的是如果她是从农村出来的话她是否能将她们的户口入在她想选择的城市里. 但看新的报道说她来自天津, 如果是天津市的话, 入户天津市应该没问题.
12#
发表于 2007-4-16 13:45:3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与加拿大国籍法相关部分(含对外国或本国出生子女国籍的规定)

根据你列出的中国国籍法,有两条和孩子的国籍有关。
一.第5条。但是它是说1.(有资格)具有中国国籍!而不是只具有中国国籍。这一点你要看清了。2.孩子或任何人已经具有一国国籍后他将不再具有中国国籍了!这点你也要搞清了。
二.第十四条说得明白,想让孩子具有中国国籍,其父母必须提出申请的。请看清了!
[QUOTE引用原文:
最初由[xpxpxpx p]发布
   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FONT]   
第十四条 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除第九条规定的以外,必须办理申请手续。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
根据上面的规定,孩子父亲的身份是关键。如果孩子的父亲是加国公民或者是永久居民,那么根据国内的国籍法,这个孩子确实会被当作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来对待,而如果孩子的父亲不属于上面的任何一种情况,而仍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那么这个孩子就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无疑,可以落户口,与其他国内的孩子无异了。
这个时候如果有关于孩子父亲身份的细节,也许会更加有帮助。
13#
发表于 2007-4-16 13:47:30 | 只看该作者

请看我这一贴

最初由[斯芬克斯]发布
不是吧?只要母亲张虹是中国公民,孩子就是中国公民,这和孩子的父亲是否为加国公民无关。

回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与加拿大国籍法相关部分(含对外国或本国出生子女国籍的规定)
根据你列出的中国国籍法,有两条和孩子的国籍有关。
一.第5条。但是它是说1.(有资格)具有中国国籍!而不是只具有中国国籍。这一点你要看清了。2.孩子或任何人已经具有一国国籍后他将不再具有中国国籍了!这点你也要搞清了。
二.第十四条说得明白,想让孩子具有中国国籍,其父母必须提出申请的。请看清了!
[QUOTE引用原文:
最初由[xpxpxpx p]发布
   第五条 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第十四条 中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恢复,除第九条规定的以外,必须办理申请手续。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可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
根据上面的规定,孩子父亲的身份是关键。如果孩子的父亲是加国公民或者是永久居民,那么根据国内的国籍法,这个孩子确实会被当作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来对待,而如果孩子的父亲不属于上面的任何一种情况,而仍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那么这个孩子就应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无疑,可以落户口,与其他国内的孩子无异了。
这个时候如果有关于孩子父亲身份的细节,也许会更加有帮助。
14#
发表于 2007-4-16 14:28:47 | 只看该作者

谢谢你

我评论过了
15#
发表于 2007-4-16 15:15:41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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