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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A-freethinker 于 2024-8-10 17:31 编辑
1948年,人类在经历空前惨烈战争和巨量生命死亡后,人类集体痛定思痛,集体反省自己。
于是,出现《世界人权宣言》。
《世界人权宣言》,是联合国于1948年12月10日通过的一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旨在阐明所有人类应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以下是其中的一些主要内容:
1. 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
2. 人人有权享有生命、自由和人身安全。
3. 任何人不得使为奴隶或奴役。
4. 人人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并有权享受法律的平等保护。
5. 人人有权享有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
6. 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
7. 人人有权享有和平集会和结社的自由。
8. 人人有权工作、自由选择职业,并享受公正和合适的工作条件。
9. 人人有权享受教育。
这些公开抗议和祈祷行动,看起来似乎让人吃惊,其实它们都在世界人权宣言倡导的内容中。
我可以选择信奉宗教,也可以选择不信任何宗教。我不会祷告任何神,我知道这个世界不是为我而存在,我只是这个世界中幸运地暂时存在的一员,但我理解和包容Ta人信奉宗教,尊重Ta人公开表达意见的权力,因为你我Ta都有这些权力,每个人可以选择在什么时候使用或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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