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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加拿大老张 于 2023-11-29 11:06 编辑
修改分区细则,在获批的附属住宅的居住区允许建造最多四个单元
说白了, 就是把自住房变成大的分租房, 每家分门出入. 问题是:1. 多建一个单元, 至少要50-60万的费用, 考虑到现在租房法的风险, 房主打算投资这么多钱招租客吗? 2. 银行对HOUSE贷款的要求是一个房只能有一个厨房(现在那些多个厨房的分租房, 在卖的时候, 都尽量把第二个厨房撤掉, 应付银行的估价师现场勘察),房主搞成了两个甚至三个厨房, 大银行不一定给贷款, 可能要去利息高的小银行贷款. 3, 未来的买家不一定喜欢多花60万买有两个单元的房子, 不一定跟卖家一样喜欢当房东, 购买群体可能减少. HOUSE房主卖地的对象是建CONDO的开发商, 或想重建HOUSE的买家. 不看好什么一变四单元的行情.
开发商喜欢跟房主合作的开发方式是, 可以建两套或多套房, 每个房在政府那里独立登记, 可以单独买卖(土豆总理不会同意这种增加住宅密度的方式的.). 这样, 房主可以卖一套留一套, 而不是搞什么一变四单元, 要卖4个单元只能一齐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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