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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A-freethinker 于 2020-2-21 09:28 编辑
原住民的土地,原住民的自我决定和管理权,原住民土地上,原住民有自己的传统法律和解决问题的规则,加拿大的法律不适用,BC法庭按照加拿大的法律的判决,无效!
加拿大政府和石油公司,必须尊重原住民的土地主权,原住民不同意修建油气管道时,石油公司,利用加拿大法庭的无效判决为借口,用警察去暴力镇压, 这是完全错误的。(再说一遍,加拿大的法律,在这里不适用于这个Wet'suwet'en的土地的独特性,Wet'suwet'en部落,从来都没有把土地所有权出让给加拿大)。
按照Wet'suwet'en的传统法律,只有Heriditary Chiefs, (不是Band Council的Elected Chiefs),才有权决定是否允许石油公司使用该土地。石油公司只取得Band Council的Elected Chiefs同意的协议,这个协议没有得到Heriditary Chiefs的同意,因此,这个协议在Wet'suwet'en的土地上是无效的。
有一点要记住,在Wet'suwet'en的土地上,加拿大的法律不适用,只有Wet'suwet'en的传统法律才有效。
对我们华人来说,尤其是来自大陆的华人,我们习惯于党政府独断专横地控制一切,Wet'suwet'en的自我管理法制地位,以我们的思维来看似乎是不可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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