龟儿子,爷爷把钱烧着玩,气死你个穷鬼
miketwo 发表于 2014-7-22 09:5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哦,没发现有油,才撤离的;不是被你霉国干爹警告后吓得丢下丰厚的油田逃离滴??
aaazzz 发表于 2014-7-22 14:4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欢迎洋奴龟儿子天天来顶此帖。
miketwo 发表于 2014-7-24 19:5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让我彻底地佩服起鲁迅先生了,他的祝福中的作品中对主人公的描写真是入木三分。
字一行 发表于 2014-7-25 17:3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狗粮骂我的时候也没见楼主这么积极。两边都批才不会让人觉得居心龌龊。
满 江 红 发表于 2014-7-25 17:4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稍微严格点。早就轮不到您在这里说话了。,,,祝您玩的高兴
稀泥派 老刘 发表于 2014-7-25 19:14
先谢谢祝福,愿你也怕平安,看看外面的世界 ,天灾人祸,防不胜防啊,谁知道自己有没有明天?
谁又知道自己,不是明天的下一个??
是否轮到我说话,半点关系都没有,那是上帝的旨意,不是你的,OK?
论坛不大,来不来,半点问题都没有,网海茫茫哈....
但是上帝的律,你不听....嘿嘿,不好玩是你自己的事呃....
紙紗窗 发表于 2014-7-25 19:5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信佛女子将家中大额存款捐给寺庙 被丈夫殴打致死__只见佛害人,未见佛救人
原标题:妻信佛决意捐款虔诚 夫失手伤人致死获刑
法制网讯 记者徐伟 信佛的妻子未经夫妻商量给寺庙大额捐款,丈夫为追回多次索要捐款依据未果,为此发生口角,丈夫殴打致妻死亡尝悲剧。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该案作出维持原判的二审裁定,被告人唐某犯故意伤害罪获刑八年六个月。
2013年4月17日,唐某发现家中大额存款被取走,向妻子江某追问款项去向。得知虔诚信佛的妻子将此款捐给寺庙后,为追回存款,唐某便向妻子索要捐款依据,但遭拒绝。随后五天时间,二人多次发生口角。4月23日晚,两人再次爆发激烈争吵,唐某用木棍击打江某,致其面部、躯干部、四肢明显瘀血肿胀、皮下出血。24日早上,唐某发现江某倒在椅子上,双眼紧闭,医护人员确认江某已经死亡,遂拨打110报警。
经法医鉴定,江某系大面积软组织损伤出血、风湿性病(心内膜炎、血管炎)共同作用下,继发肺动脉血栓栓塞、脂肪栓塞致急性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重庆永川区人民法院法院审理认为,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负刑事责任,因其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减轻处罚,其取得了其女的谅解,可酌定从轻处罚,遂以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
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重庆五中院日前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再悄悄告诉各位,其实我口中的上帝和江某手口中的佛祖都是一个模子扣出来滴。:laugh:
紙紗窗 发表于 2014-7-25 18:2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信佛女子将家中大额存款捐给寺庙 被丈夫殴打致死__只见佛害人,未见佛救人
原标题:妻信佛决意捐款虔诚 夫失手伤人致死获刑
法制网讯 记者徐伟 信佛的妻子未经夫妻商量给寺庙大额捐款,丈夫为追回多次索要捐款依据未果,为此发生口角,丈夫殴打致妻死亡尝悲剧。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该案作出维持原判的二审裁定,被告人唐某犯故意伤害罪获刑八年六个月。
2013年4月17日,唐某发现家中大额存款被取走,向妻子江某追问款项去向。得知虔诚信佛的妻子将此款捐给寺庙后,为追回存款,唐某便向妻子索要捐款依据,但遭拒绝。随后五天时间,二人多次发生口角。4月23日晚,两人再次爆发激烈争吵,唐某用木棍击打江某,致其面部、躯干部、四肢明显瘀血肿胀、皮下出血。24日早上,唐某发现江某倒在椅子上,双眼紧闭,医护人员确认江某已经死亡,遂拨打110报警。
经法医鉴定,江某系大面积软组织损伤出血、风湿性病(心内膜炎、血管炎)共同作用下,继发肺动脉血栓栓塞、脂肪栓塞致急性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重庆永川区人民法院法院审理认为,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负刑事责任,因其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减轻处罚,其取得了其女的谅解,可酌定从轻处罚,遂以唐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
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重庆五中院日前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再悄悄告诉各位,其实我口中的上帝和江某手口中的佛祖都是一个模子扣出来滴。:laugh:
紙紗窗 发表于 2014-7-25 18:2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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