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文章内容摘要 1996年,42岁的四川遂宁人王本余因“强奸杀人罪”被判处死缓。2012年,北京警方将真凶抓获。王本余被释放并获得150万元国家赔偿。 1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另支付被羁押3143天的赔偿金—这是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14-5-14
1996年,42岁的四川遂宁人王本余因“强奸杀人罪”被判处死缓。2012年,北京警方将真凶抓获。王本余被释放并获得150万元国家赔偿。 15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另支付被羁押3143天的赔偿金—这是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 [ 查看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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