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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4 18: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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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青草地. 于 2014-4-4 19:06 编辑
註解:
本文有關愛因斯坦的部份主要根據他自己的科學著作和兩本非科學性的選集: “Ideas and Opinions”(Bonanza Books, 1988)及“The Expanded Quotable Einstei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2000)。
以下,前書代號為IO,後書代號為QE。Max Jammer寫的“Einstein and Religion: Physics and Theology”(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9)是一本探討愛因斯坦宗教思想的專書,可惜筆者無暇參考此書,除了自認不夠用功,唯一的藉口是如此較容易保持自己的觀點,有興趣的讀者,可以自行比較。坊間有一些新書發掘愛因斯坦的私生活,與本文出發點不同。筆者相信愛因斯坦的宗教思想,是從他畢生致力的科學事業發出的心聲,不必因為他私人生活如何而懷疑他思想的真摯。
本文完成以後,筆者驚訝地發現德國神學家Ernst Troeltsch(1865-1923)曾以類似的觀點(自由和位格)分析基督教信仰,讀者可參見他寫的“The Christian Faith”(Fortress Press, 1st English Edition, 1991)
1. IO, pp. 8-11
2. QE, p. 207, 216, 217
3. QE, p. 203不同於印度教式的泛神論。
4. 雖然他不信人格式的上帝,卻有時使用一些擬人化的方式和字眼來指稱上帝,例如:creator, the Old One,他也曾表示他想了解上帝的“思想”,他認為上帝不擲骰子。所以,本文用具有人格性的詞“上帝”來翻譯他的God。
5. IO, p. 40; QE, p. 294
6. QE, p. 218
7. QE, p. 214, 216
8. QE, pp. 294-295
9. QE, p.204,209
10. QE, p.351
11. QE, p.315
12. 提出機率波而為量子力學奠定基礎的德國物理學Max Born經常表示他很高興他的機率波觀點解救了“自由意志”,免於決定論的災難。不過,不確定性只是自由的必要,但不是充分條件。
13. QE, p.221
14.聖經《使徒行傳》17:24-26
15. 聖經《希伯來書》4:13“並且被造的,沒有一樣在祂面前不顯然的,原來萬物在那與我們有關係的主眼前,都是赤露敞開的”。
16. 聖經《詩篇》8:3-5“我觀看你指頭所造的天,並你陳設的月亮星宿,便說人算什麼,你竟顧念他,世人算什麼,你竟眷顧他。你叫他比天使微小一點,並賜他榮耀尊貴為冠冕”
17. 聖經《羅馬書》7:15。
18. 聖經《哥林多後書》3:17。
19. 後現代主義的價值相對論也面臨同樣的困難:既然所有的論點都是社會文化的建構,則後現代主義也不例外,只是西方後現代社會的產物,又何能以之批判其他的價值體係呢?
20. 肉體不能與身體(body)相混。前者指情慾衝動;後者是上帝美善的創造。《羅馬書》6:14“將自己獻給上帝,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上帝”。《哥林多前書》6:19-20“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麼?……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上帝。”我們得著神兒女的名份的實質,就是“身體得贖”(《羅馬書》8:23)。
21. 聖經《彼得後書》1:4。
22. 聖經《羅馬書》8:21。
23. 聖經《加拉太書》5:13宗教改革的神學家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 1483-1546)曾這樣解說基督徒的自由:“A Christian is a perfectly free lord of all, subject to none; A Christian is a perfectly dutiful servant of all, subject to all.”
24. 聖經《羅馬書》12:2。
25.聖經《羅馬書》1:20。
26. 相對於儒家注重人的主體性,莊子則以“自由”的觀點發揮老子所指不可名狀的大道。18. 聖經《哥林多後書》3:17。□
作者任教於美國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數學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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