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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法中有法官回避制度,51网里应有版主回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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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2-27 18:01:0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和者盖寡A 于 2014-2-27 19:37 编辑

什么是法官回避制度?什么应是版主回避制度?
什么是法官回避制度?

时间:2013-06-03 16:08 来源:互联网 我要评论(0)

  【找法网 回避制度】为确保司法公正,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和其他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判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审判人员回避制度有如下一些规定:

  一、审判人员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回避的条件: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姻亲关系的;

  (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四)与本案的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有夫妻、父母、子女或者同胞兄弟姐妹关系的;

  (五)本人与本案当事人之间存在其他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4-2-27 18:12:0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和者盖寡A 于 2014-2-27 18:25 编辑

经过思考,此建议,也可以说是要求及恳切希望,现正式提出给牧版和51网老板。下面会逐步展开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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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4-2-27 20:12:14 | 只看该作者
一个版主与发贴人之间存在个人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贴子公正处理的时候,该版主应该回避,避免使用诸如屏蔽贴子,删除贴子,警告,禁言等版主特权,需要时可请上一级版主介入,以排除不公正嫌疑。

一个版主需要回避使用特权的主要有两种贴子:

一、网友是楼主,贴子内容是关于该版主的。

二、该版主是楼主,贴子内容引起网友争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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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楼主| 发表于 2014-2-27 20:22:4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和者盖寡A 于 2014-2-27 22:00 编辑

下面两个最近闹到意见反馈里的、争论不休,引起很大意见的贴子,分别对应楼上贴子里的一、二两种具体版主应该回避使用特权的情况。

一、转一条Email发过来的投诉:我是墨子,请问网主。
http://bbs.51.ca/thread-530628-1-1.html
墨子在加国风云版块里发了一个贴子,内容涉及庭院杂谈版块版主竹本小川,竹本小川很不高兴,隔山打虎,在庭院杂谈版块里的以前的墨子的回贴里,将墨子禁言。

二、欢迎大家到庭院杂谈栏目看看,了解真相!
http://bbs.51.ca/thread-530707-1-1.html
网友厌厌与庭院杂谈版块版主云高天阔因为贴子的处置问题发生意见。厌厌在私下以QQH短信形式抱怨云高天阔,云高天阔突然袭击,作为楼主开贴,公开厌厌QQH短信......等等,引起网友辩论,云高天阔在自己的贴子里使用特权帮自己的忙,删帖,禁言。

我认为这两个版主在各自的情况下,都应该通知超版过来,由超版判断是否实施删帖,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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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4-3-2 20:55:54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建议好。避免矛盾。国内微薄就设有一个委员会,在网友不服判定时,可向委员会投诉,如果被投诉方的支持率超过投诉方的50%,就可以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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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4-3-6 22:18:20 | 只看该作者
基本同意

应该要求公开讨论被封ID、甚至IP 地址 的原因————让大家探讨,口服心服,引以为戒————而不是凭借自己的特权,行一家之言,这显得又愚且蛮

版主可以至若耳旁风,却忘记了网络的力量和能耐是如此强大,网名对抗不公的处理决定时,可以有一千一万个反封办法——只要他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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