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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指:留学生不会获准留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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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4-12-19 11:41:2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某些人就想把小留学生赶走而后快
沙发
发表于 2004-12-19 12:34:08 | 只看该作者
根本就是害怕与国际学生竞争.
不过这个UofT里面已经在争取了,想必其他学校也会的;就象前2,3年才开放校内职位,以后一定会开放所有社会上的工作.
板凳
发表于 2004-12-19 17:12:58 | 只看该作者
加拿大一边吸收新移民,一边把留学生赶回去!
真看不懂
地板
发表于 2004-12-19 17:16:27 | 只看该作者

建议公平地择优录取合格的留学生

最初由[我儿子的爸爸]发布
加拿大一边吸收新移民,一边把留学生赶回去!
真看不懂
5#
发表于 2004-12-19 17:18:13 | 只看该作者
只要提供公平的环境就可以
各种限制大可不必
就算校内工作还存在歧视
6#
发表于 2004-12-19 17:22:35 | 只看该作者
持工作签证当然会受到限制,可以同时申请移民嘛。
7#
发表于 2004-12-19 17:24:44 | 只看该作者
申请移民需要工作经验
而同时不让留学生正常的工作
除了违法的方法
也只有毕业后再说了

这算不上公平的环境
希望以后能有所改变
8#
发表于 2004-12-19 17:36:13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且听风吟]发布
申请移民需要工作经验
而同时不让留学生正常的工作
除了违法的方法
也只有毕业后再说了

这算不上公平的环境
希望以后能有所改变

换一个方式想:如果加国留学生移民不要求工作经验,为了公平起见,美国留学生要不要?国内大学毕业的大学生呢?那岂不成了移民不需要工作经验了?我认为加国取消工作经验要求的可能性不会很大。
9#
发表于 2004-12-19 18:48:11 | 只看该作者
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 开放留学生校外打工!
一切问题都没有了
除非加拿大其他人害怕自己竞争不过留学生
10#
发表于 2004-12-20 11:08:20 | 只看该作者
最初由[且听风吟]发布
所以,唯一的办法就是: 开放留学生校外打工!
一切问题都没有了
除非加拿大其他人害怕自己竞争不过留学生

加拿大人又懒又笨,自然竞争不过外来人口了!
11#
发表于 2004-12-20 12:08:59 | 只看该作者
留学生被法律歧视性的限制恐怕比对各个有色人种还厉害吧...可怜啊...帮助加拿大发展经济还被虐待
12#
发表于 2004-12-20 13:16:55 | 只看该作者
留学生不是“东西”没人理的!
13#
发表于 2004-12-20 15:32:18 | 只看该作者

这个律师是骗子

14#
发表于 2004-12-20 20:59:45 | 只看该作者
加拿大说:把留学生的钱赚没了,就让他们走人。
15#
 楼主| 发表于 2004-12-20 21:44:42 | 只看该作者

其实我们自己创业嘛,不让工作没不让做生意

热钱涌入 大陆留学生渗入生意圈

留学生成为中国资金外流的一大渠道,仅一年流向美国就达成百亿美元,成为中国海外「投资」的金矿。多伦多近年成为大陆留学生聚集的重镇,上万名留学生同样为经济徘徊的多城带来投资热钱。这些家庭背景非富即贵的留学生,出於诸如移民、父母资金转出、个人创业等不同的考量,在近年来除投资物业等外,也已渗透到本地的商业投资圈,也诱发商家敏感的嗅觉,纷纷向这批年轻的大款招手。

对於年轻留学生独立投资经商的情况,虽然公众会各持不同的看法,但由於留学生特殊的身份,实际上在这种商业活动中也隐藏著很多潜在的商业纠纷问题,将来会怎样呢?一时还难断言。

留学生商业活动活跃 投资面广泛

留学生由於受限於非加国永久居民身份,加上资金流动的隐秘性,故不他们的投资活动大多与亲朋好友合作,并不容易曝露,本报通过留学服务中介公司、律师、留学生协会等多个方面来了解他们在本地的投资情况,普遍都反映近一年来留学生的商业活动确实很活跃,有些人士更称有约一成的留学生「不务正业」,花时间在投资生意上,学业并非求进,只为保住一个学生签证。

一位留学生协会负责人表示,现在许多留学生都已置业,士嘉堡、列治文山等地较为集中,对於家底较厚的留学生而言,买房买车,花不了多少钱,国内转出的大笔钱也就会用在生意投资方面,有些也是为对他们的父母有一个交待,学习深造对他们并不重要。实际上这里的很多公司一早就看上了留学生这块肥肉,从电脑公司、学校到金融服务机构等,都拉他们的生意,有人请留学生入股,有人向留学生买卖生意,不少商人还主动在留学生团体举办讲座,建立关系网,说穿了就是看中他们的钱袋,有些缺德的商人明显利用留学生所处的弱点,骗他们投资生意能办成移民等,最后用留学生的钱来做自己生意。

根据一些律师办理商业契约的所见,留学生投资面相当广泛,餐馆、连锁店、小型工厂、超市、汽车旅馆、学校、高科技公司等都有,一般投资额都在数万至20万元左右,他们可能由於受到父辈经商的影响,一般都比同龄人显得更有商业头脑,生意意识强。

为日后移民是留学生投资最大诱因

对於绝大多数富有的留学生而言,学业并非是最终目的,移民才是目标,这也是他们父母所托的未来出路。由於学业不精、移民法例所限等因素,很多留学生在留学加国数年后,根本就难以达到申请独立移民的条件(关于欺骗留学生申请独立移民的情况,本报以后另文再报导),通常在外界的游说之下,他们希望通过先投资建立商业基础,为以后申请商业移民作准备,即使一时办不成移民,也为日后往来方便增加条件。

但根据本报谘询一些法律界的意见,移民律师大多认为,仅是靠买生意投资想获得如企业、自雇等商业移民身份是非常困难的,商业移民申请最主要是考查当事人成功经商的经历,在加拿大数年之中就拥有小生意成功经营之道,本来就是非常难的事,而且留学生的年龄也根本不可能具有其他地方的上十年商业经验,无法令人信服他们的经商能力。另外一个更严重的情况是,如果大量出现大陆留学生申请自雇移民等情况,移民部也会更严查他们的商业活动,以及在加国求学情况,会堵塞一些法例上的漏洞。最终这批留学生最易移民的渠道,可能还是依附父母再以企业、投资移民身份定居加国。

在移民诉求之外,父母资金转移也是投资的一大原由。来自广东的李嘉(假名),前年来多留学,去年开始用父母钱与亲友在市中心投资一家连锁小咖啡店,他称,留学生将父母「黑钱」转出来是公开的秘密,查一查这里有钱的留学生真正有几个家庭是做大生意,正规的收入能供得起他们子女在海外投资吗?不就是将这笔钱有一合法的出路,免得在国内有三长两短,而且投资生意还算正道,只要不被受骗,父母比较放心,免得子女将钱花在吃喝嫖赌上。

但也有极少数的留学生确实为了学业及日后创业机会,投资与学业有关的行业,如软件开发公司,办学院等,获得真正的管理职位,为自己开出一条道路。

诸多死穴易成冤大头 商家也会因贪得个「贫」

本报曾於去年报导过大陆移商业纠纷日趋严重的情况,而对於留学生投资生意而言,潜在的危机更大,归纳各方所述,留学生的死穴包括:

一、留学生非加国永久居民,必须依赖他人合股建立公司。按照加拿大商业法,非加国永久居民不能独立注册建立有限公司,如果公司有1名非永久居民股东,就必须至少有另1名加国居民股东,2名非永久居民股东就至少有3名居民股东。所以留学生投资只能参股,无论投资额多大,都会在公司管理上受到限制,甚至依附於他人。

二、虽然年轻精明,但到底缺乏本地商业经验,而且钱来自父母,不知赚钱的辛苦,往往不在乎得失,冲动而容易轻信自认为熟悉之人,在商业契约方面更有很多盲点。

三、等不及4、5年完成学业后再申请移民,急於寻找移民捷径,急於短期内想以商业移民方式移民,或是将父母钱转出大陆,独自在外,判断力受限,易被蒙骗。曾有两名颇求上进的留学生,受人鼓动投资一家本地的网络公司,但钱投出后,他们根本无法了解公司营运情况,最后投入资金被公司作为日常运作费用,短短数月万余元就花去无踪,最终什么也没做成,公司已倒闭。

当然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留学生挂上「有钱」的金字招牌,也令本地商家容易相信其财力,有人为了贪图留学生的大笔金钱而轻易上当。最近有两名留学生以固定资产抵当方式与人合股做生意,但实际上两人私底下一早将资产向不同人抵押套现,然后去赌场一搏,结果输得精光,害得与其合股商人什么也得不到,最后一状告到法院。还有留学生假貌有钱阔少,却在合股公司时欺诈合夥人,以一位留学生的话说,在留学生群中「老乡骗老乡,朋友骗朋友」的事是家常便饭,许多是私底交易,受害者往往告都没得告。

老话一句:不信空口,商业契约至上

一谈到留学生投资生意的保障方法,律师都是一句老话,签订股东协议,以专业的商业合约方式替代口头协议。

周毅律师就举了一个例子,一位留学多年的学生,投资一家本地颇有些名气的学校,学校有4间分校,他只是投资4万多元,买了一个分校的一半股份,虽然也请律师做了商业文件,但当初并未签订股东协议,完全不清楚总校与分校的权益关系,最后这名投资者才发觉,他根本无法插手学校的商业营运,投资安排至分红都一切听由总校安排,造成了很大的困绕。投资者感到被骗的感觉,最后在律师的帮助下,又花了一笔钱才买断生意,脱离总校。

周毅表示,这种情况并不少见,都是由於当时未明确契约责任造成的。对不少留学生来说买空壳做生意,特别应注意股东协议的内容,否则到时再追究才会发现很多问题,甚至一场投资化为乌有。

杨如意律师也认为,留学生造成商业纠纷的情况,基本上与新移民所遇的情况差不多,但留学生由於身份问题、活动圈子所限等,更易受到周围人的影响,轻信别人的话。比较容易发生的情况包括,自认为与铁哥们买卖生意,不明情况接下前手生意的债务、税款,或是租约未转等;买卖中没有正规的法律契约,没有股权证明,只有中文或是口头协议,政府注册部门并未有任何股东参股内容改变,结果对公司失去控制,追回投资也没有办法;台底交易与文件交易额两本账很普遍,但如果出现争执,台底交易就会陷於被动。所以归结一切都是需要有专业律师指导的协约签约,避免日后的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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