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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反运动中被杀者的三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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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4-1-3 00:16:0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第一种“待遇”是有一张正式的布告。这种情况的被杀者,在就刑之前,都要召开公审大会进行宣判(其实是公判大会)。在公审大会上,将早已捆绑着的犯人推到台上,由政府工作人员宣读其罪行和判决结果,然后将犯人推向刑场进行处决;被杀之后“享受”布告一张。布告是石印印刷的,一张报纸大小,纸质也比较好。布告上有被杀者的姓名(用红笔画了丫)、年龄、出身、籍贯、罪行、以及判决结果,最后是批准机关及其红色印章。那个时候的杀人权是掌握在县级政权手里的,因此布告末尾都盖着“某某县军管会”的大印。后来到了土改末期,县军管会的印章变成了县人民法院。有的布告上还有军管会主任或县人民法院院长的签名。这是当时杀人的主要方式。用这种方式杀人,因为参加公审大会的人很多,又有布告到处张贴,所以影响大,震慑力强。

第二种“待遇”是有一张手写的布告。其宣判与行刑过程与第一种情况一样,也召开公审大会进行宣判,然后张贴布告。只是布告不是石印印刷的,而是用毛笔手写的。一般写在纸质较差颜色泛黄的申二元纸上。布告上也写着被杀者的姓名、年龄、籍贯、出身、罪行等内容,姓名也用红墨水打了丫;但批准机关不是县级军管会或县人民法院,而是区政府,最后的签名则是区长某某。因为党政从来都是不分的,所以区长一般都兼任区委书记,说明区委书记和区长都有杀人权。这种情况在土改运动中比较普遍。那些因为被仇恨煽动起来的农民,心中的怒火已经失控,将一些平时与地主发生的生活小事、邻里纠纷、孩子斗殴之类的事情,都上升为地主欺压农民、民愤极大、恶霸地主、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高度,要求政府“为民作主”、“报仇雪恨”。这种情况,和后来各次整人运动中断章取义,捕风捉影,上纲上线一模一样。政府来不及完成整理材料、上报、审批、下达、执行等一系列程序,更没有做核实、审查之类的工作,简单地以“顺应民心”这样的理由从重从快,由区委书记或区长批准将人枪毙。

像这样处死的地主或反革命分子我没有具体的例子,因为那些人我一个都不认识,其罪行更记不得了。但是这样的布告我见过的绝不只一张两张,而且那布告上的最后落款,都写着“区长张绍怀”的名字,直到现在我都还记得,他正是当时我们区的区委书记兼区长。

第三种“待遇”是将犯人从监牢里拉出来后,绑赴刑场就地枪毙,既不召开公审会也不张贴布告。

记得1951年农历2月的一天下午,我给被关押在乡公所的父亲送饭(那时全乡的地主几乎都被关押在这里),正遇上区委曹书记(不知名)把牢房里的地主都集中在院坝里训话,勒令地主们把隐藏的金银财宝交出来,不然要受到最严厉的制裁。他指着在场的曹氏父子三人说:“曹志廉、曹谋坤、曹光祖你们父子三人听着:你们如果把隐藏的金银财宝交出来,那么你们还有活命;如果不交出来,那么我告诉你们,你们就只有今天晚上一夜了!”曹氏父子三人立即跪在曹书记面前说:“曹书记,我们确实没有金银财宝了。已经到这个时候了,如果有,我们还不拿来买命吗?”曹书记没有理他们,说完话就走了。看来曹氏父子三人的性命就掌握在曹书记手里了,是死是活,就靠曹书记的一句话。看到当时场景我吓得两腿颤抖。第二天早晨,曹氏父子三人真就被枪毙在乡公所侧边的草地上,没有开公审会也没有张贴布告。

过了不多久,何良也遭到同样命运。何良本是个中学生,日本飞机轰炸泸州时,看到同胞惨死家园被毁,他义愤填膺毅然投笔从戎奔赴抗日前线,参加过长沙保卫战等许多战斗,后来升任连长。49年随部队在长沙起义后回家。后来他又回长沙寻找当年的部队。但部队早已被改编,同僚有的被杀有的被关,他也遭逮捕并被押解回来关在乡公所。我给父亲送饭时还看见他与父亲交谈,第二天就躺在地铺上(没有床,铺些稻草在地上)不能动弹。原来当晚他就遭到联防队长袁大毛的毒打,据说扁担都打断了。袁大毛是他母亲袁二嫂改嫁何良远房堂兄何桂华时带来的孩子,从小偷鸡摸狗乡邻共愤,何良审亲回家时曾教训过他,说你既然到了何家,就得遵守我何家的规矩。但袁大毛撒野惯了竟与何良对吵,何良就用牛鞭杆(吆牛的竹枝)打了他。那时袁大毛只有十五六岁,不敢反抗但怀恨在心。现在他有机报复了,就将何良往死里打。过后几天何良都遭到连续毒打和斗争,也不知罗列些什么罪行,在大约关了四五天之后,就被拉出去枪毙了,没有开公审会也没有出布告。是谁批准枪毙的也不清楚。如果要经过正常报批手续,我想从何良押来乡公所,再经过批斗搜集、整理材料、上报、审批、下达、执行这些过程,四五天无论如何是不够的,何况当时交通不便,上传下达到县政府全靠步行。

袁大毛后来当了村支部书记,多有不法行为。1964年四清运动时,他被揭发、斗争,其中一条罪行就是“陷害地下党员何良。”历史竟如此吊诡,让人想都无法想。但何良早已身首异处,妻子改嫁孩子改姓,谁为他奔走?后来也没有听说给他平反之类的事情,他是不是共产党员也不清楚。作为抗日军人,他没有死在抗日战场上,却死在刑场上;而送他上刑场的,又是陷害他的冤家对头。何良有罪吗?罪该致死吗?死得明白吗?我们只能说,当时杀人太随意了!
沙发
发表于 2014-1-3 00:25:19 | 只看该作者
五十年代初在我国开展的镇压反革命运动,是党中央和毛泽东发动、领导广大人民同旧社会的反动残余势力进行的一场轰轰烈烈的阶级斗争,是新生的人民共和国为巩固自己的政权而采取的一项行之有效的强力措施。这场运动的意义伟大而深远,它不仅涉及三年恢复时期工作的方方面面,而且影响所及以后进行的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头七年的历史上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一)  

  镇反运动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它有着深刻的社会历史原因和现实原因。

  1949年,我国人民经过了一百多年的浴血奋斗,终于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取得了胜利,建立了人民共和国。建国以后,党又领导人民开始运用手中政权,实行改变贫穷、改造社会的计划: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完成民主革命遗留任务,进行新民主主义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的建设,并创造条件逐步向社会主义过渡,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繁荣富强的新中国。这是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在夺取政权以后肩负的新的伟大的历史使命。然而,当时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在中国的统治虽被推翻了,他们仍极端仇视新中国;大陆内残存的众多的特务、土匪、恶霸地主、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和反动会道门头子,不甘心自己的失败,更不甘心遭受覆灭的下场。这些反动势力纠合起来,内外策应,千方百计颠覆我人民民主政权。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反革命分子在建国初期进行了种种罪恶活动:炸桥破路,撞车翻船,焚烧粮食、棉花、器材、仓库甚至整个工厂,毁坏锅炉电机造成停产停电。在饮水、食品中投毒,残害无辜群众包括儿童;造谣惑众,制造混乱,威胁和恐吓积极分子,离间政府和人民的关系;骗取民财,强奸妇女,抢劫行凶,甚至在城市纵火,焚烧民房、商店、医院、街道,极大地损害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和扰乱了社会秩序。组织暴乱,围攻我基层政府,潜伏我党、政、军机关部门,腐蚀收买干部和工作人员,刺探收集各种情报;搞袭击、暗杀活动,制造白色恐怖。据统计,1950年在广大新区,我们有近四万干部和群众中的积极分子被反革命分子残杀,仅广西省就达七千二百多人。对于我们党、政府和军队的高级领导人,敌人更是磨刀霍霍。台湾国民党的保密局曾向大陆各大城市派遣行动组和所谓“精干勇敢行动人员”搞暗杀。例如,特务陕站行动组企图刺杀彭德怀、贺龙、甘泗淇等。号称“行动能手”,“百发百中、无刺不成”的特务刘全德潜入上海,以陈毅、潘汉年等为暗杀目标。台湾派出的北京行动组专门行刺毛泽东、朱德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他们还企图制造更加惊人的政治事件,准备在1950年国庆节用迫击炮轰击天安门检阅台,但这个重大阴谋案在实施的前几天被我公安机关破获了。

  对于反革命分子的破坏活动,胜利了的人民决不能掉以轻心。早在1949年3月举行的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就提出在已经解放的区域里肃清反动残余力量的任务,并强调了我们今后必须学会在城市中向各种反动分子作各种斗争的重要性,“如果我们不去注意这些问题,不去学会同这些人作这些斗争,并在斗争中取得胜利,我们就不能维持政权,我们就会站不住脚,我们就会失败”。同年6月30日,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里,更加系统地阐述了人民民主专政的目的、性质和任务,精辟地指出了专政和民主的辩证关系。他还针对人们在胜利面前容易滋长麻痹思想和模糊观念,指出我们通常说的要消灭国家权力,不是指现在,“为什么?帝国主义还存在,国内反动派还存在。我们现在的任务是要强化人民的国家机器”,“国家机器,是阶级压迫的工具,它是暴力,并不是什么‘仁慈’的东西”,“我们对于反动派和反动阶级的反动行为,决不施仁政”。毛泽东的这些重要论述,为建国后的镇反作了思想准备和理论指导。

  1949年9月2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把镇反专门列入一项条款,表明了我们党提出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基本原则,已成为新的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全国人民的共同心愿。

    (二)  

  镇压反革命的斗争,是十分严峻、激烈而复杂的,它随着国际国内政治形势的风云变幻而时起时伏。建国以后,就全国范围或大部地区的形势来看,我们同反革命分子破坏活动的斗争大体上有三次重大回合。

  第一次是1950年初。当时我国北方农村较大的区域,如河北、山东、平原、苏北、皖北等地,春荒严重。反革命分子趁机捣乱,他们一方面散布谣言,破坏春耕和土改,离间政府同人民的关系;另一方面劫粮、焚粮,挑动不明真象的群众抢粮,制造恐慌和动乱。在南方和西北地区,大批股匪、潜伏特务企图破坏、阻止我人民解放事业的彻底胜利,频繁地发起武装暴乱,搞所谓“大陆游击”,策应美蒋的军事行动。如美蒋飞机“二·六”轰炸事件,炸毁了上海电力公司,严重破坏了上海重要的水电动力设备,炸死市民五百余人,伤千余人。针对日益严重的敌情,为了巩固人民的胜利成果,3月18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要求广大新区,在剿匪的同时,严厉镇压反革命的破坏活动,决不能过分宽容,任其猖獗,并从政策上作了五点规定。西南、西北、华东、中南及华南这些敌情严重的地区接到中央指示后,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杀、关、管了一批特务、土匪,同时加强灾区的救济工作,粉碎了敌人的破坏阴谋,很快把这次敌焰镇压下去。

  第二次是1950年夏季。因大陆剿匪取得了重大成就,社会秩序一时相对稳定。但是,到6月后发生了两起重大事件。25日,朝鲜战争爆发;27日,美国政府决定派出第七舰队向台湾沿海出动。随着形势的这一变化,台湾和大陆的反动势力又猖狂起来,反革命案件再次回升。原来比较平静的东北,自从我们为应付事态发展开始军事运输以来,也出现了许多特务破坏活动。面对这种局势,中央又作了新的战略部署。7月18日,毛泽东起草了中央转发公安部政治保卫局关于敌特暗害阴谋报告的批语,要求各地加强保卫工作,彻底粉碎国民党匪特的暗害阴谋,有效地保卫一切党的领导同志、工作干部及党外民主人士。23日,政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颁发了《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这个月,政务院还作出《关于在国家财政经济部门中建立保卫工作的决定》。按照这些指示,全国许多地方结合自己的情况,进行部署,集中力量,再一次沉重地打击了反革命的势力,敌人又暂时敛影遁迹。

  第三次从1950年秋季开始。9月15日,美军在朝鲜仁川登陆,随后很快把战火烧到我国鸭绿江边,并对东北边境狂轰滥炸。这时,国内的反革命分子闻风而动,气焰嚣张达到顶点。他们叫嚷,“黑暗将过,黎明即来”,“第三次世界大战马上爆发”,“时机已到”,“失意的人们,团结起来,反苏反共”,并且四处活动,大肆破坏。为了顺利地开展抗美援朝和各项工作,党中央、毛泽东在发布组建中国人民志愿军命令的第三天,即1950年10月10日,作出《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掀起了全国规模的镇压反革命的群众运动。这场运动和土地改革、抗美援朝等运动一起,统称为建国初期的三大运动。

  镇反运动大致经历了四个阶段。

  一、全面发动阶段,从1950年10月10日至1951年2月20日。中央双十指示发出后,在当月,各中央局、分局和省市区党委都召开了工作会议或紧急会议,认真贯彻中央精神,研究当前敌情,检讨过去工作中的问题,对积压的案件和今后的镇反作了新的部署或决定。会后,各地层层抓落实,订计划,先后逮捕和处决了一批反革命分子,同时进行公开宣传,组织群众参观镇压反革命的现场和反革命罪证展览。到1950年底和1951年初,全国大多数地区初步扭转了对镇反“宽大无边”的右的偏向,运动已初具规模。

  二、普遍高涨阶段,从1951年2月21日至5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的发布和彭真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作的关于“条例”问题的报告,以及人民日报社论《为什么必须坚决镇压反革命》,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全国各界人民、各党派、各人民团体,都纷纷发表讲话、宣言,一致拥护,使运动高涨起来。到五月底,国内残存的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已大部被逮捕并处决,为整个运动的胜利奠定了基础。

  三、清理积案阶段,从1951年6月1日至10月31日。在这五个月里,各地根据中央谨慎收缩的方针,一般停止捕人杀人,组织力量集中清理积案,和清查“中层”、“内层”,对少数必须捕杀的反革命分子加以严格控制,捕人批准权一律收回到地委专署一级,杀人批准权一律收回到省一级,从而有效地纠正和防止开始出现的草率从事的倾向,保证了运动健康、深入地发展。到10月下旬,全国绝大多数地区已完成了对反革命分子杀、关、管的计划。23日,毛泽东在全国政协一届三次会议上作了《三大运动的伟大胜利》的开会词,标志着全国规模的镇反运动基本结束。

  四、扫尾和建设阶段,从1951年11月至1953年秋季。中央最初部署完成这一任务的时间为六个月,要求大部地区对清理工作进行一次复查,加强和健全各种治安保卫制度,继续同暗藏的、漏网的反革命分子作斗争,少数镇反不彻底或尚未开展的地区,应订出计划,和土改、抗美援朝等项工作结合起来进行。但是,后来情况发生了变化,“三反”、“五反”运动的开展,使各地领导投入了主要的精力,原先的镇反工作计划没能全部完成。1952年10月召开的第六次全国公安会议对此又作了重新部署,经过全党和全国人民的努力,到1953年秋季,历时三年的全国镇反运动终于获得了全面的胜利。

   (三)  

  镇反是建国以后一次成功的政治运动。这场运动所要解决的问题同我国社会当时面临的中心任务是一致的,采取的方法符合历史条件,因此它所带来的社会后果是积极的。

  一、验证和推进了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镇反运动是人民民主专政理论的一次伟大实践,它有力地证明了我们党对革命胜利之后巩固政权的重要性、必要性、艰难性和长期性的正确估计,以及相应制定的理论原则的真理性,同时又推动了我们党进行深入的思考和探索。在这个过程中,毛泽东等许多党的领导人成功地把理论原则化为整套方针政策,尤其是提出了发动群众、实现民主的多种途径和有效地对敌专政的方法,使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得到了丰富和发展。

  二、密切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镇反运动之前,广大群众对各地工作中普遍存在的“宽大无边”的偏向非常不满,提出了许多尖锐的批评。当时人民解放战争已经取得了巨大的胜利,民主建设事业也蓬勃发展,但党和政府并没有因此对局部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文过饰非,而是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果断采取措施,并在运动中多次公开承认错误,进行严肃的自我批评。这件事,体现了党和政府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无私无畏的坦荡胸怀,使广大群众受到了教育,消除了怨言,从而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在当时呈现出万众一心,活泼热烈的政治气氛。

  三、加强了新民主主义国家的统一战线,进一步取得了在新的历史时期同民主党派、党外人士合作的经验。毛泽东对此是这样总结的:愈是彻底打破关门保守思想的地方,真正让各界人士与闻实情,亲身参加,经过学习和锻炼,就愈能去掉他们的怀疑,向我们党靠拢,那里的工作也就愈加顺利。

  四、政法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就。通过镇反运动,共和国年青的专政队伍得到了清理和纯洁,锻炼和壮大,积累了经验,提高了业务水平,各地普遍建立了公安、检察、司法机构。尤为喜人的是,政府在法制建设上摸索出一些经验,形成制度,例如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暂行组织条例》、《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暂行组织条例》和《各级人民地方检察署组织通则》,等等。

  五、建立和巩固了新民主主义的社会秩序。这场运动,杀、关、管了大批反革命分子,摧毁了旧社会遗留的残余反动势力,消除了人民脚下的“地震”,全国范围出现了历史上从未有过的安定局面。广大工农群众扬眉吐气,焕发出极大的生产建设积极性。建国初期经济形势的迅速发展,是同镇反运动的贡献分不开的。

  六、清除了土地改革的障碍。土改是一场变封建土地所有制为农民土地所有制的革命,必然会遇到封建阶级的疯狂破坏。镇反以前,恶霸、地主、惯匪、特务等在广大农村的活动十分猖獗。他们在尚未开展或初步发动土改的地区,搞暗杀恐吓,袭击农会,竭力阻挠土改;在基本完成或已经完成的地区,进行反攻倒算,夺地夺房,抢劫耕牛,妄图“变天”。镇反运动掀起后,彻底清除了这批无恶不作的封建渣滓,打开了土改工作局面,改变了一些群众“分田不敢要,分房不敢住,生产没心思”的状态,保证了土改的胜利完成。

  七、有力地支持了抗美援朝。镇反运动对抗美援朝战争的配合是十分密切和至关重要的,两者不仅几乎同时开始,而且在我志愿军进行决定全局胜负的一至五次战役时,国内正展开对反革命分子大规模的逮捕和镇压。这种配合最直接的表现是,粉碎了反革命分子里应外合的企图,巩固了抗美援朝战争的大后方。

八、为“一化三改”创造了有利的条件。主要是经济战线的保卫和清理工作取得了伟大胜利,社会秩序得到安定,这是我们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顺利进行的一个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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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3 07:15:52 | 只看该作者
中共搞这么多运动,再加上三年天灾人祸使得中国人自中共建政以来非正常死亡8000万。罪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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