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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爱国侨胞 于 2013-11-27 07:09 编辑
“防空识别区”主要起到“提前识别”和“警示”作用,并不是闹闹们理解的“空中禁飞区”。
日本早在上世纪60年代就已经划出“防空识别区”,边界居然划到中国家门口来了。但中国飞机一直在这个区域上飞行,也没引起什么空战。
目前中国刚刚划出了自己的“防空识别区”,这会对中国的国防安全起到长远的作用。这种作用将会是日久天长的,不光体现于今天明天。美日等国家现在还不接受或适应,这不要紧,需要有个时间,不争一时长短。“防空识别区”不是“空中禁飞区”,也不是“领空”。对中国来说,划出“防空识别区”,总比没有要好。
紫黄 发表于 2013-11-26 21:55
新华社北京11月23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根据中国政府关于划设东海防空识别区的声明,现将东海防空识别区航空器识别规则公告如下:
一、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东海防空识别区(以下简称东海防空识别区)飞行的航空器,必须遵守本规则。
二、位于东海防空识别区飞行的航空器,必须提供以下识别方式:
(一)飞行计划识别。位于东海防空识别区飞行的航空器,应当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或民用航空局通报飞行计划。
(二)无线电识别。位于东海防空识别区飞行的航空器,必须开启并保持双向无线电通信联系,及时准确回答东海防空识别区管理机构或其授权单位的识别询问。
(三)应答机识别。位于东海防空识别区飞行的航空器,配有二次雷达应答机的应当全程开启。
(四)标志识别。位于东海防空识别区飞行的航空器,必须按照有关国际公约规定,明晰标示国籍和登记识别标志。
三、位于东海防空识别区飞行的航空器,应当服从东海防空识别区管理机构或其授权单位的指令。对不配合识别或者拒不服从指令的航空器,中国武装力量将采取防御性紧急处置措施。
四、东海防空识别区管理机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
五、本规则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负责解释。
六、本规则自2013年11月23日10时起施行。
名词解释:防空识别区
防空识别区指的是一国基于空防需要所划定的空域。目的在于为军方及早发现、识别和实施空军拦截行动提供条件。二战后,随着空中作战力量的发展,特别是以高空高速为基本特征的二代战斗机的发展。各国传统的防空体系面临较大威胁。如果还按照对方目标逼近本国领空才出动战机拦截,时间上根本无法保证。于是在本国领空之外的公共空域(简称公空)划定防空识别区,就成了扩大预警空间、保证拦截时间的通行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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