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另一个侍机夺取江山的组织,为党的利益在民族大义方面是否比蒋和国民政府做得更好呢?
新中国对日本战犯的审判,是面对早于1950年7月19日,由苏联引渡苏军出兵中国东北捕获的969名日本战争罪犯,和由新中国政府在内地捕获的4名日本战犯,被押解到抚顺,监管在战犯管理所。
1956年4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毛泽东签发命令,宣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议:审判、处理关押在中国的最后一批日本战争罪犯。日本战犯中的一些人依照国际惩治标准自测,这千把人至少要有百十号人被处死刑,而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长期徒刑者将以数百计之。可是情况却不是这样。
周恩来在1955年末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侦讯工作汇报时,做出明确的指示:日本战犯的处理,不判处一个死刑,也不判一个无期徒刑,判有期徒刑的也要极少数。
1956年4月25日,毛泽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向全世界公布。
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决定》于当年分三批释放了免予起诉的1017名日本战犯。另外45名从宽判处有期徒刑的,后来或服满刑期、或获得减刑、或因病释放,至1964年3月6日最后3名战犯获释回国,日本战犯全部释放完毕。
酒芬无论是在肉体上还是精神上都不是汉人了。他敌视中国和中国人,认为中国人都该死,他是中国的敌人,不是汉奸。
SUPERFAN 发表于 2013-11-14 10:5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讨厌汉奸没错,但你知道谁是汉奸吗,你知道是谁在吸中国人民的血,谁是中国人民的真正敌人吗?
了然于胸 发表于 2013-11-14 10:1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酒芬无论是在肉体上还是精神上都不是汉人了。他敌视中国和中国人,认为中国人都该死,他是中国的敌人,不是汉奸。
SUPERFAN 发表于 2013-11-14 10:5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回复 讨厌汉奸
“汉奸”和“加奸”又有什么区别吗?
velocity 发表于 2013-11-14 11:2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有加奸的话,也是两者立场的不同。
讨厌汉奸 发表于 2013-11-14 12:1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不是吧?!
“汉奸”是华人的奸细,损害华人利益,有益于敌对国家
“加奸”是加拿大的敌人,拿着加拿大的好处,吃里扒外,贬低加拿大,维护他国利益
不知道俺说的对不对啊?
velocity 发表于 2013-11-14 12:2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说的很对。
讨厌汉奸 发表于 2013-11-14 12:3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真正的汉奸是那些有能力吃里爬外,为了自己的私利出卖国家利益的人。汉奸的定义是首先必须是中国人,为了利益勾结外国势力分裂国家,或造成国家重大的政治经济损失的人。
SUPERFAN 发表于 2013-11-14 11:0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种人活跃在51论坛,虽然能给51论坛增添点击率,但对51网的损伤也是很大的,因为现在整个北美,新移民日益增多,已经成为海外华人的主要成分。这人如此疯狂反华人,大家的观感是不会好的。
51网在中国国内是看不到内容的,究其原因是里面少数的几个狂热的反华言论太过离谱。也许51网站管理者觉得无所谓,但如果让越来越多华人觉得51论坛是个自我羞辱的地方,那51网站的所有者走到外面也不会脸上有光吧?
讨厌汉奸 发表于 2013-11-14 11:1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不要说谁批评政府或制度谁就是汉奸,更不要说谁批评政府官员谁就是汉奸,如果那样就“图样图森破”,太五毛太脑残了。
了然于胸 发表于 2013-11-14 10:2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依本條例之規定,本條例無規定者,仍?用規?,從事處斷。
施行。
讨厌汉奸 发表于 2013-11-14 09:4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拿出点证据行不行?
,酒中仙 发表于 2013-11-14 10:5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该杀的日本战犯被释放,感恩之余高呼“共产党万岁”,你说共产党是什麽?
酒中仙 发表于 2013-11-14 13:1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自己写的就是证据。你喜欢怎么咬共产党可以随便咬,中国和中国人没有得罪你,你一心想推翻共产党的愿望必须得到多数中国人的支持才能实现,你反对共产党就不要学文革时共产党的歇斯底里和倒打一耙,学会就事论事,客观的评价中国发生的事情。你一再诬蔑嘲笑海外华人的爱国心,就是我说你精神上不是中国人的根据。我们选择外国国籍并不是和你一样仇恨自己的祖国。一个人可能加入外国国籍,但是在精神上的国籍并不是所有人都发生了改变,这通过体育比赛就能看出,如果加拿大和中国在奥运比赛上对决,你希望哪个国家胜出,那个国家就是你精神上的祖国。所以我说你根本不是中国人,难道说错了么。不是中国人,又何必装模作样。
SUPERFAN 发表于 2013-11-14 15:5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图样图森破”. 笑死人。
参靠言论 发表于 2013-11-14 14:3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让说话吗?让说的话,咱弱弱地说一句。按照西方民主,自由,公平,人权的普世价值观的标准衡量,骂人家汉奸那是侵犯民主,自由,公平,人权的。什么汉奸不汉奸的,放到西方民主自由国家,那就是执政理念不同,谁是谁非,以投票为准。
xuxi 发表于 2013-11-14 20:1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回复 酒中仙
哈哈,这还要猜嘛? 说明你的英语不行啊,啊,啊
参靠言论 发表于 2013-11-14 19:3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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