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屁!你懂宪法吗?作为加拿大公民,宪法赋予你想在哪里居住就在哪里居住的权力,想住多久都可以!这也包括你住在海外,当然你必须要有相应国家的合法身份,否则该国会找你的麻烦。你说的话,充分说明你对自由的理解狗屁不通!
就是这个康尼,让加拿大信誉扫地,还有一帮为他招旗呐喊,为他鼓吹,看看现在的移民政策,入籍管理乱七八槽,都把自己的职责往外推,让别人承担责任,还口口声声说为了加拿大公民好,真的一点儿也没有看出来。其实修改入籍法,应该宽进严管,就是放宽入籍,严格管理入籍后不在加拿大居住的情况,比照永久居民的管理方法,一定要在加拿大四年之内住满三年,才能保住加拿大国籍,否则被打入永久居民里,重新再来,这样的方法,希望政府应该考虑一下。
coffeeholic 发表于 2013-10-18 09:4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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