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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李伟光:精神病撞死警长免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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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13-3-28 09:51: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相关文章内容摘要

驾驶铲雪车撞死一名多伦多警察的卡克卡不必对他的罪行承担刑事责任,因为当时他处于精神失常状态。 卡克卡被控谋杀警长罗塞尔(Ryan Russell)案的陪审团27日上午作成裁决:由于现年46岁的卡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13-3-28
全世界都有这一招,犯了罪,就用精神病发作作依据,让死人白死!
沙发
发表于 2013-3-28 10:06:58 | 只看该作者

第二个李伟光:精神病撞死警长免刑责

加拿大没有死刑,反正就是关起来一招。装精神病也要关进精神病院,没有自由,跟真正的精神病住在一起,不会比监狱舒服多少的,尤其是如果是装的的话。要想再出来,不能像监狱那样表现好了就行了,你表现好的太快了,肯定就是装的了。天天用药,也没有囚犯的正常人权,让他们在里面呆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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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3-28 10:20:12 | 只看该作者
这是个悲剧,警长可惜,罪犯可恶。我觉着这个判决还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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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3-28 11:07:58 | 只看该作者
当陪审团宣布卡克卡罪名不成立时﹐被害警长拉塞尔的遗孀克里斯汀(Christine)一动不动地坐在听审席上﹐继而摇头。另一位家庭成员则失声痛哭﹐当卡克卡被带出法庭时﹐忍不住咒骂说去死吧﹗(Go To Hell!)。罗塞尔警长的遗孀克莉丝汀在法庭外说,这项不负刑事责任判决令她心碎。她又表示,她将支持国会通过不得轻易释放有暴力犯罪行为精神病人的法案。


杀了人就往间歇性精神病上靠, 感觉不是滋味. 保守党要严厉打击犯罪, 可能又多了个女支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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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3-28 11:09:14 | 只看该作者
不能白死。
总该有人出来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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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3-28 11:29:50 | 只看该作者
连轰三枪也没有令对方中弹,这警长的枪法,遇上持枪歹徒不也一个结局。

- 此帖来自无忧论坛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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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3-28 11:46:19 | 只看该作者
这种判决看似仁慈公证, 但实际的社会效果却很差: 主要是令很多人认为正义没有得到声张, 特别是当警察们也有这种感受后, 他们今后将更愿意掏枪射击, 一了百了!哎,也就是资源丰富的加拿大可以玩这种仁慈的法律奢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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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3-3-28 12:29:40 | 只看该作者
警长太太的面相,是狮相。
所以那肇事者是精神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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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3-3-28 12:50:53 | 只看该作者
以前美国枪击案凶手就有精神病人,现在这个也是精神病人。不是说精神病人不同情,是不是也应该适当的立法限制一下维护社会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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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3-3-28 16:55:46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9# 优友培训

是不是所有人都应该做精神病检查?精神病患者不论轻重是否要隔离于社会?没有犯罪前科的精神病者的管理应该如何?管理所有有精神病和疑似精神病的人的社会成本有多大?请注意这两个案例的嫌犯都没有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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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3-3-28 18:01:51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优友培训

是不是所有人都应该做精神病检查?精神病患者不论轻重是否要隔离于社会?没有犯罪前科的精神病者的管理应该如何?管理所有有精神病和疑似精神病的人的社会成本有多大?请注意这两个案例的嫌犯都没有前科。
unbeatable 发表于 2013-3-28 17:5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不好意思,没想到我的回复让你这么大动干戈,呵呵。你问我这么多是不是,我也不敢回答,回答不好,阁下又上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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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3-3-28 18:16:20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1# 优友培训

探讨问题更重要。

我相信更为平和更为宽容的社会才能减少精神病患者的产生,也才能减少既有精神病患者对社会造成的伤害。相反,如果采取更多更激烈的对待或者仇视精神病患者或者疑似患者的措施,既不能从数量上减少精神病患者,也不能从根本上治疗和帮助既有的精神病患者,也必将延误轻度精神病患者的治疗时机,对社会将产生更多的不良影响。
   
在这一方面,西方社会已经比所谓的“社会主义社会”做得更好了,但是并不完美,也许没有完美。我更支持警长夫人所支持的所谓“不得轻易释放有暴力犯罪行为精神病人的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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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3-3-28 18:49:23 | 只看该作者
不好意思,没想到我的回复让你这么大动干戈,呵呵。你问我这么多是不是,我也不敢回答,回答不好,阁下 ...
优友培训 发表于 2013-3-28 19:01



    至少您的精神非常正常。

- 此帖来自无忧论坛手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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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3-3-28 22:53:4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12# unbeatable


    呵呵,你说的对,讨论很重要,不过这个话题太复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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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3-3-29 06:59:44 | 只看该作者
回复  优友培训

是不是所有人都应该做精神病检查?精神病患者不论轻重是否要隔离于社会?没有犯罪前科的精神病者的管理应该如何?管理所有有精神病和疑似精神病的人的社会成本有多大?请注意这两个案例的嫌犯都没有前科。
unbeatable 发表于 2013-3-28 17:55


建议网友讨论多用陈述句,如果象这位一样一堆问号,就不知道他想表达什么了。是疑问,求教还是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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