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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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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2-24 09:4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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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們已經受夠了」 拒答與相中女子親密關係
陳冠希昨天在法庭上將「藝人裸照」事件形容是一場「折磨、苦難」。他並稱,從相片由少至多在互聯網上公布的手法來看,這是一個「計劃周密的攻擊」(a well planned attack)。
他在上午的聆訊結束之前,向法官作出請求,不會回答他與相片中女子親密關係的問題,因為「她們已經受夠了」,並稱,如果回答任何與她們有關的問題,就是不對的,而且亦與案情無關。
不過,卑詩省法官阿代爾對他說,依法必須回答任何與案情有關問題。陳冠希則對法官說,「如果我拒絕呢?」阿代爾就說,也許不會到那一個地步。
陳冠希昨天在聆訊時,間中會轉頭望向旁聽席他母親坐的位置,聆訊中途,他表示口渴,需要喝水。
在上午由檢控官的問答過程相常順利,陳冠希有問必答,但是在下午被告史可雋的律師黎建華交叉質問時,陳冠希就不時與黎建華爭辯。例如,黎建華問他,是否承認相片中的女子在事件曝光後,她們受歡迎的程度受到重創,陳冠希就回答,他不會計算歡迎度。
黎建華還問,他稱有40張相片是相中一名女子拍攝的,該女子拍攝之後是用什麼方法將相片給他的,陳冠希亦稱不會回答這問題,但在法官的要求下,只好回答是透過CD光碟。
交叉質問中,黎建華要求陳冠希確認相片中的4名女子,陳冠希拒絕回答,並說,「不需要我來確認」,在檢控官抗議無效之後,陳冠希非常不願意確認了4女的名字,他對其中3人的回答是:「是的」,只有對鍾姓女子的回答是:「我相信是,我不知道她的全名。」
在交叉質問的過程中,陳冠希還透露,除了用數碼相機拍攝相片之外,也有用錄影機拍的影片,但他會利用錄影機上的功能,將影片轉換成單張相片再儲存到電腦上。
另外,黎建華還問陳冠希,他所稱將相片等資料從一部電腦轉到另一部電腦,會出現一批一模一樣的相片,但尺寸較小,是不是他故意將相片縮小,陳冠希則斷然表示,他從來沒有為相片加工,亦沒有縮小相片。
當黎建華質問他,也許他曾經將一些相片轉載到手機或其他手提電子產品中,導致該批相片流出去,他亦斷然表示,毫無此事。
在質問到陳冠希在停用17吋手提電腦之後快兩年才發現電腦不見了,黎建華對陳冠希說,「你在那個時候弄掉了很多小東西」,在檢控官的抗議之下,法官要求黎建華收回這句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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