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ze=1.125]新年開始,網絡流行的關鍵詞兒,除了「熔斷」,就是「快播」。
這些天網上都在津津樂道「快播」CEO王欣在審判庭上「吊打」公訴人。撇開「有罪」和「無罪」的論辯。審判的公開對中國社會最大的貢獻就是令民眾親身感受到公訴人、法官並非永遠強大。 要討論「快播」案,先要認識「快播公司」。 快播公司成立於2007年12月,主要研制一種基於視頻點播的播放軟件。該軟件憑借先進的P2P緩存技術推出的播放器大受歡迎,高峰期活躍用戶高達4億個戶口,成為中國視頻播放器軟件的霸主。 作為一間技術驅動公司,技術並不能帶來實際的收入;但沒有收入也難以投入資金進行繼續開拓技術。「快播」除了推出播放器外,還進軍遊戲和機頂盒領域。過去三年來,它們分別推出「快玩」和「快播」大屏幕。這一舉措很快令快播成為現金牛,其收入來源主要分為三部分:快播彈窗廣告、與搜索引擎合作的收入分成和會員收入。 2014年,警方在「凈網行動」中接獲舉報,「快播」通過向國際互聯網發佈免費的QVOD媒體服務器安裝程序和快播播放器軟件的方式,被用戶用於發佈、搜索、下載、播放淫穢視頻,導致大量淫穢視頻在國際互聯網上傳播,王欣等快播公司的核心人員全部被緝拿歸案。 ■公訴人無知成就了王欣 本來,審理這樣一個充滿高新科技技術含量的案件,公訴人,包括法官都應具備相應的科技知識,就算本身不會,也應臨急抱佛腳學一下。但從「快播案」庭審開始,公訴人和法官對互聯網技術的膚淺和無知,導致王欣等借助法庭調查的機會,不斷糾正、以及為公訴人普及互聯網知識,例如針對起訴書上稱快播傳播大量淫穢視頻,王欣從技術上一劍指喉,他強調快播的P2P緩存技術不具備發布和搜索功能,因此也不具備傳播屬性。 公訴人同樣的無知和淺薄一步一坑。例如公訴人舉證稱以「淫穢關鍵字+快播」進行百度搜索,搜索出4,250萬的淫穢色情線索,以「淫穢關鍵字+暴風影音」為關鍵字搜索,搜出約50萬個結果,以「淫穢關鍵字+迅雷看看」搜索,搜出約1,700萬的線索,這些數據證明「快播」被關閉後,依然在淫穢色情方面存在很大的影響力。但王欣一句就讓公訴人啞口無言,他說:這種方式毫無意義,不信你們可以用相同的方法試一下關鍵字+QQ,看看結果是甚麽?(註:木然根據王欣指引,使用公訴人所用的關鍵字「松島楓」+QQ得出678,000個結果) 王欣說:「公訴人列舉了這麽多證據,在我看來存在很多邏輯錯誤,互聯網常識錯誤,以及偏見。公訴人通過搜索關鍵字說明快播和色情網站有關系,這是不合理的。色情網站不是互聯網的主流,不信你找兩個色情網站給我看看。約炮不能成就陌陌的今天,假貨也不能成就淘寶的今天。」 從庭審的控辯雙方的精彩度看,快播案所揭示的已經不是一個簡單的互聯網案,而是中國法律滯後於現代發展需要的嚴峻問題。 ■王欣的「最後一課」 2016年伊始,相信有不少人視「快播案」為一部普法通俗劇。王欣行雲流水般的答辯如秋天的田園畫作,自然和充滿詩意;與之相對比的公訴人,以及法官倒像是5月的梅雨,壓抑和郁悶。 這是一種很值得思考的社會現象,人民法院審理「快播案」,網上收視率和熱點話題均超越了熱播劇「羋月傳」,原因不僅僅因為王欣比羋月更鮮活、更貼近生活,更重要的是他將整個庭審過程演變成更具話題性的互聯網思維,這種戲劇效果的出現,除了被告王欣之外,另方面也凸顯了互聯網時代守舊與創新之間的血腥格鬥。 一個被監禁了2年多的IT男,只要讓他一回到互聯網上,就有了當主角的沖動感,這是王欣們與生俱來的特質。作為喝互聯網奶水長大的經營者,王欣天然具備調動網民起哄情緒的才能,它能將嘩眾取寵轉化為具有價值的東西。就像淘寶因為有了馬雲,他懂得利用無敵多的網民,以及剁手黨那股一霎那腦殘的從眾情緒點石為金,楞是把「雙11」光棍節演變成按秒發財的商機。 王欣不單止知道如何利用網民以及他們的情緒造勢,而且還很互聯網地將自己放在一個弱者的位置上,這是互聯網高手的制勝方法。在互聯網春秋戰國時代,小眾網站靠的就是「小隱於野、大隱於市」的生存方式。今日互聯網的龍頭大哥,當初誰沒裝過孫子呢?既然網民是互聯網的命脈,獲得大多數網民的支持是不敗的根本。從這點看,弱者比強者更討好。加上王欣面對的是強大的、堅不可摧的國家法律體制,他知道弱者的好處。 而更重要的,王欣熟悉網民對「網劇」的觀賞和參與要求。網民多樣化的特點令「網劇」必須具備多角度的可視面,並且能調動網民不同的情感索求。 從「快播案」的審理看,王欣利用他對互聯網的熟悉占據了主場。他一方面令IT人舔到了自己的血和淚,一句「技術無罪」、一句「色情網站不是那麽容易找到的,小眾的用戶不能成就大事」就輕而易舉地將千萬IT人拉到自己身邊;另方面,他貌似將技術、性傳播和性欣賞分離,卻一次又一次戳中全民性G點,那些再也無法借助「快播」看色網的網友,咬牙切齒地加入到他的吶喊中。 再有,面對一場法律審判,王欣利用「證據」、「程序」這把雙刃劍,不斷與公訴人格鬥。這是一個唐吉柯德式的鬥士,盡管他很無知,但因為真實,人們很自然地站在他的身後,高喊王欣無罪。 這也是有評論者所說的:「王欣並非英雄,但公訴方代表神聖的國家機關,即便一朝權在手也切忌勝之不武,吃相太難看。」 「快播案」這種多角可視性具備了熱播網劇的一切因素,不但成為網民的首選談資,也成就了王欣快播的《最後一課》。 ■王欣確實違法了 現在很多人都在問王欣有沒有罪。假如我們將「快播案」置換到加拿大的法律裏,王欣是違法了。熟悉加拿大法律的人都了解這麽一句話,就是「不知不等於無罪」。 王欣稱他作為技術開發者,並不完全清楚有人借助快播播放器做了違法的事情,例如盜用版權,以及觀看色情網站等。 現在大家都在説這個例子,就是生產菜刀的人無法控制別人拿菜刀去砍人。這例子貌似很具說服性,但假如我們反問:當你在生產這把菜刀的時候,已經知道會有很多人拿菜刀去砍人的時候,你是要考慮你的產品的破壞功能呢? 在「快播案」的審理中,控辯雙方大部份時間都聚焦在「快播公司」播放器被用於觀賞、(可能)傳播色情影片上,這是個本末顛倒的審判。因為從4億用戶上看,「快播」播放器用於觀看色情片畢竟是有限數,也就是王欣所説的少眾。這也是公訴人最無知、最低能、也最失策的地方。假如起訴主體指向「快播」播放器成為網民侵權的工具,這才是打蛇打七寸的致命之作,王欣的一切辯駁都顯得蒼白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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