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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加拿大对酒类的管制极为严格。安省的新移民最有体验的是买酒要到酒铺(LCBO)买,大街上公园里不能喝酒,没有酒牌的餐馆也不能喝,而各省的规定还不尽相同。如果想理解这种苛刻的法律,就要回顾一下加拿大曾有过酗酒的历史。
在18世纪末期和19世纪初早期开拓者开荒噼地阶段,也是加拿大酗酒最厉害的阶段,那时主要流行像朗姆酒和威士忌等烈性酒,葡萄酒还不太流行。酒作为止痛、疗伤、活血、防寒的辅助品在民间非常使用的非常广泛,甚至怀孕的妇女都要喝酒来活血,由此也带来了许多社会问题。
据加拿大广播公司的资料显示,在1870年代加拿大虽然经济不景气,但酿酒业却异常火热。多伦多每个酒吧平均都有150名顾客盈门,监狱里大部分都是喝醉闹事的人。整个北美几乎都是这种情况,因此有女权和宗教团体开始强烈抗议,提出禁酒。
加拿大最早的禁酒运动始于1880年代,最为活跃的是基督教妇女禁酒联合会和禁止酒类贩运联合会。她们认为酒是贫困、犯罪、疾病和家庭暴力的根源,这一理论在民间得到广泛认可,并在随后百年之间一直发生着巨大的作用。Nova Scotia省在1882年成为第一个禁酒的省份,安省在1916年才通过禁酒法律。按照史料记载,加拿大禁酒的历史要分为四个阶段:1840-50年代,,1870-80年代,1890年代到一战和1920年代。前两个阶段几乎是跟随美国的禁酒步伐,做法也非常相似。转折点在20世纪,美国禁酒越来越严,加拿大却有所松动,直到一战爆发才有所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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