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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当全社会都在聚焦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之时,一则类似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突然闯入了公众视野:发生于福建漳州的”4.6”事故,一企业二甲苯装置发生爆炸并着火,造成6人受伤。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则看似“伤亡情况”不重的事故,处理却异常严厉,漳州常务副市长梁伟新等11人被给予党政纪处分,13名企业人士被移送司法。
这是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认定和处理的最新案例。
今日最新数据显示,发生在天津港的爆炸事故已经造成112人死亡,95人失联,失联人数中还包括85名消防人员。仅从伤亡数字来看,天津港事故的量级远超漳州。
对于天津港事故,中央高层反映强烈,习总三天已作出两次批示,最近更是措辞严厉地提到了责任问题,他说“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李克强总理更是亲自赶往天津,部署救援救治、善后处置和安全生产工作。最引入关注的是最高检下午发布的官微消息,他们已派员介入天津港事故调查,特别提到要依法严查事故所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枉法等职务犯罪。
最高检微博今日发布介入天津港事故调查的消息
李克强下午来到位于滨海新区的临时灵堂,向牺牲的消防战士三鞠躬
最高检介入时,事故的调查组尚未成立。
按规矩,中央启动对地方的安全事故调查,一般由安全监管部门牵头成立调查小组,监察、工会等部门参加,并邀请检察机关介入。检察机关主要负责发现和受理有关职务犯罪线索、发现犯罪事实并依法立案侦查、收集和固定相关证据、对事故调查过程进行法律监督。
不过,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检察机关在受邀之前,也可以第一时间独立成立调查组进行调查。最高检也鼓励各级监察机关同步介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因为检察机关地位中立,介入调查既能够提高事故调查的权威性,也能够有效避免“先行政后司法”可能出现的渎职、包庇行为,尽可能压缩操作空间,及早查明事故原因并处罚相关责任人。
此次最高检正是第一时间派员,可见落实中央要求之切。
实践也确实证明了检察机关介入的重要性。最高检渎检厅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办公室成立以来,已介入了超过三千起安全事故的处理,几乎每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背后,都存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等职务犯罪问题,比如2014年7月19日湖南省邵阳市境内沪昆高速公路发生特重道路交通危化品爆燃事故,造成58人死亡,事后发现长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产品质量监督处处长朱楚才等人对车辆检测机构和质量监督存在玩忽职守问题;2014年1月11日云南省香格里拉县独克宗古城重大火灾事故,事后发现县消防大队大队长万天奎等存在玩忽职守问题;2014年8月2日江苏省昆山市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抛光二车间发生特大粉尘爆炸事故,造成146人死亡,事后发现昆山市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陈艺等人存在严重失职渎职行为。从检察机关公开的情况来看,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问题多与勾结甚至包庇纵容违法经营者、瞒报不报谎报迟报事故情况、不依法纠正违法违规活动有关。
事实上,参与事故调查的各部门分工和关注点是不同的,检察部门重在发现职务犯罪问题。而关于安全事故究竟由谁来负责,则是由安全生产部门牵头成立的调查组最终“说了算”。
事实上,从国家层面的安全生产法到各地的安全生产条例,对各个层级、各个环节的安全生产责任都作了特别明确的界定。不过,以往承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的通常是各级政府的“一把手”,一岗双责通常指政府一把手要一手抓经济建设和日常业务,一手抓安全生产。去年,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频率最高的山西发布了最严责任规定,在全省范围内推行安全责任党政同责,各级党委“一把手”将与政府“一把手”一道,成为本行政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安全生产工作重大事项,要亲力亲为、亲自过问、亲自督办。“一岗双责”的履行情况,将成为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党委和政府部门都将实行安全生产考核“一票否决”。
由于立法周期和时限等因素,这一规定并没有公开在全国各省市的规定中被完全复制,但许多地方已是按此操作。此次习总批示特别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并列,更是体现了中央对安全责任认定的态度。
从当前高层的重视和社会的关注程度来看,事故调查将马上启动,而调查结果也将成为近期全社会最为关注的焦点。
检察机关查什么?
一是坚决打击危害安全生产刑事犯罪。对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要快捕快诉。对违规违章生产经营,严重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责任人,以及事故发生后瞒报、谎报、不报、迟报的责任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从重从快处理。加强对涉及安全生产事故犯罪案件的诉讼监督力度,坚决纠正和防止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重罪轻判等问题。
二是严惩和防范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要把严惩安全生产事故背后的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赃枉法等职务犯罪作为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的重要内容,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提高工作实效,促进相关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加强监管,推动构建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对今年发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相关检察院要组织精干力量,彻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背后是否有国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以及权钱交易、徇私枉法、包庇纵容等职务犯罪。对与事故发生有关联性或直接因果关系的贪污受贿、渎职行为,以行贿方式逃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行为,以及与不法分子相互勾结,对事故瞒报、谎报、不报的行为,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是加强对办理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案件的组织领导。上级检察院要加强领导和指导,对重大、敏感、疑难、复杂的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案件,采取挂牌督办、指定管辖、提级管辖等方式组织查办,确保办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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