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寇认为,侵华中,共军必须镇反, 蒋政府“而对于日华双方,宜善于谅解之为要”。
日本中国派遣军报道部于1941年3月29日曾发表关于国旗的谈话:
中国新中央政府,其国旗用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在事变中为与重庆方面之旗有所分别,乃在该旗上附加以黄色三角旗,上有和平反共建国六字中四字或六字,以明其标识,自事变以来,皇军与高揭青天白日反抗势力相战,我占领地区内,见有敌性之标识,断乎取缔之,而新中央政府之国旗仍旧用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则前线将兵无论矣,即国民亦有难忍之情感,且于取缔治安之点,亦有极不便与困难。然而以汪精卫氏为中心之新中央政府,非革命也,乃以继承国民政府法统,为根本方针,在使中华民国之更新上,以青天白日满地红旗为国旗,亦系理论与维持民心继承法统之当然,且立于日华善邻基调之上之新中央政府其国内问题,以青天白日旗为适当,而仅用此旗者,系由于大乘的精神,以此为更生中国之国旗,而再确认之,并可协助新中央政府之发展,然事变今仍在继续中,则于我方作战及警备之必要上,不可不明晰判别新中央政府国旗,与交战敌人之旗,因而新中央政府方面不问为国旗、军旗、党旗、如为青天白日旗者、暂附以宜扬和平,反共建国意义,黄地三角旗之标识,以与敌性之青天白日旗有所区别,此亦当然之事。而在继续作战中,有绝对之必要,日本对于新中央政府采用青天白日旗,有善意谅解,而对于日华双方,宜善于谅解之为要,同时不可不认识中央政府,自动的附以标识之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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