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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长青
埃及发生第二次革命,军方支持示威民众,把民选总统穆尔西赶下了台。按宪政原则,这种做法当然违背民主程序,因为穆尔西是通过选票上台的。但为什么西方主要国家,包括美、英、法、德等,都不强烈要求恢复穆尔西的权力,反而表示保持“中立”呢?最根本的原因是,整个西方都无法承受埃及变成伊斯兰国家,成为伊朗第二。所以在“军人干政”和“政教合一”之间,做出“两害相权取其轻”的选择。而且干政的埃及军方没有谋求自己掌权,而是提出全国大选时间表,仍走民主之路,推翻穆尔西的目的,只是阻止埃及被伊斯兰化。
为什么西方这么担心、恐惧埃及变成伊斯兰国家?因为如果埃及成为伊朗第二,不仅中东地区,整个世界和平与人类民主进程都将受到严重威胁。
文明之间无冲突只有竞争
西方知识界对伊斯兰有很多批评,其中最严厉的,是来自三位勇敢的女性。一个是出生在叙利亚的苏尔丹(Wafa Sultan,后移民美国)。几年前她在半岛电视上跟毛拉们辩论,痛斥伊斯兰教是野蛮、落伍、残暴,更是欺压女性的,轰动一时。她在电视上呼吁阿拉伯女性觉醒∶“我想告诉每一个女性,伊斯兰男性除了失败,他们什么也没证明;在把你们排斥到边缘之后,他们带领你们走向一个又一个灾难。”
苏尔丹认为,当今伊斯兰和西方的冲突,根本不是哈佛教授亨廷顿所说的什么《文明的冲突》,而是“先进和落后、文明和原始、理性和野蛮之间的冲突”。苏尔丹认为“文明之间没有冲突,只有竞争”,伊斯兰教不是文明,因为那个宗教导致人们倾向暴力和屠杀。
另一位是意大利女记者法拉奇(Oriana Fallaci),911美国遭恐怖袭击后,她发表了占据报纸四个整版的长文《愤怒和自豪》,愤怒控诉伊斯兰的暴行,为西方文明而自豪。法拉奇对伊斯兰持全盘否定的态度,她认为,伊斯兰教是落后的,黑暗的;恐怖份子只是冰山一角,下面是1400年伊斯兰教的黑暗底座。她指出∶伊斯兰文化,就是欺负女性,女人不值骆驼钱的文化。
把谋杀合法化的宗教
比苏尔丹和法拉奇更大胆的是索马里女性阿里(Hirsi Ali),她逃脱了父母包办的婚姻,在荷兰获得政治庇护。后来到美国,2013年4月入籍成为美国公民。
阿里把希特勒的纳粹和穆罕默德的伊斯兰相提并论,称伊斯兰是“新法西斯主义”。她说,“就像纳粹主义开始于希特勒的愿景,伊斯兰主义的愿景是伊斯兰神权(caliphate),即一个社会被伊斯兰律法/回教法(Sharia Law)统治,在这种社会,女人婚前有性行为要被石头砸死,同性恋则被痛殴,像我这样的无神论者将被杀死┅┅”
阿里甚至抨击伊斯兰先知穆罕默德是堕落的(52岁时竟跟8岁女孩结婚)、专制的,谁不按他说的做,就会被惩罚。“穆罕默德让人想起本拉登、霍梅尼、萨达姆。如果没有默罕默德的榜样,就不会有萨达姆。默罕默德给所有穆斯林男人做了榜样,所以太多的穆斯林男人热衷暴力。”
阿里跟法拉奇、苏尔丹一样,对伊斯兰也是彻底否定,她说,根本不是什么多数温和的穆斯林被一小部分激进的穆斯林绑架了;事实是,暴力是伊斯兰教的核心,它具有破坏性,是一种把死亡虚无化的邪教,它把谋杀合法化了(legitimates murder)。她认为,西方必须击败伊斯兰教,不是激进的伊斯兰,而是整个伊斯兰。
回教律法跟世俗宪法冲突
当然,西方也有相对温和一些的批评伊斯兰教的声音。研究伊斯兰的美国知名专家、《中东论坛》(MEF)主席丹尼尔. 派普斯(Daniel Pipes)就在2013年7/8月号的美国《评论》杂志(Commentary)发表“伊斯兰可以改革吗?”(Can Islam Be Reformed?)一文,认为伊斯兰教是可以改革的。派普斯认同“阿里们”指出的伊斯兰种种弊端,同时还特别指出,伊斯兰从法西斯主义和共产主义那里借取了三样东西∶国家力量凌驾于个人权利之上、热衷使用暴力、对抗西方。
但是派普斯不同意“伊斯兰无法改革”这种结论,他提出三条理由∶第一,1969年时伊斯兰还处于低潮期,现在则进入高潮。既然有高潮,就会有低潮,它不是一成不变的;第二,对《可兰经》,伊斯兰教士们,包括霍梅尼等,一直有争议。既然有争议,就有不同理解的空间,就有将来向改革方向解释、温和派站上风的可能;第三,政教分离是制约伊斯兰的出路,尤其是世俗民主制度,跟伊斯兰的律法发生冲突,在历史上,都有穆斯林国家奉行世俗法律,而不主要靠“回教法”统治。
就这点派普斯教授特别举例说,《可兰经》明文反对“利息”(强烈反商),女人通奸要被石头砸死等,但如果政教分离,有了世俗法律,走向市场经济,一个社会就不得不放弃伊斯兰律法,或者使其名存实亡。例如现在很多穆斯林国家的银行,把“利息”叫做另外的名字而照做无误。而女人通奸遭石刑,则会受到世俗人权法律的制约。派普斯的结论是,伊斯兰神权律法跟现代世俗国家的宪法是冲突的,只要政教分离,世俗宪法会制约伊斯兰律法,最后使伊斯兰影响下降,走向低潮。
印尼是穆斯林国家榜样
事实上,派普斯跟“阿里们”对伊斯兰弊端的看法大同小异,主要分歧在于怎样解决伊斯兰问题。法拉奇、苏尔丹和阿里等,只是激烈抨击伊斯兰教,指出其种种弊端,认为伊斯兰无法改革,只有被“击败”(defeat)。但是用什么方法击败?美军领衔铲除了伊拉克和阿富汗的独裁统治和神权政府,但在这两个穆斯林国家,能全面禁止伊斯兰教吗?从宗教自由原则上,这是不可以的;从操作上,更是行不通的。成千上万的民众信奉的一种宗教,怎么能禁止取缔呢?而且如果压制,结果很可能是适得其反,更遭反弹。
所以,派普斯的方式是尊重和支持伊斯兰的温和派,同时推动穆斯林国家的民主进程,实行政教分离(这是最重要的一点)。例如同样是穆斯林国家,土耳其(穆斯林占人口98%),就没有用伊斯兰律法统治,而是实行世俗宪法。虽然倾向伊斯兰的土耳其现任总理埃尔多安在过去10年掌权中,明显想把土耳其拉向伊斯兰,但没有取得根本性成效。更有说服力的是印度尼西亚(2.4亿人口中穆斯林占88%),有了真正的民选制度后,过去十年政局稳定,经济迅速发展(去年经济成长率达全球第二高的6.3%,仅次于中国的7.8%)。印尼其实在苏哈托专制统治时,也是世俗国家,没有像邻国马来西亚那样把伊斯兰立为“国教”。
既然政教分离是解决伊斯兰问题的最佳出路,那么政教合一就是最坏的结局。派普斯教授说,伊斯兰走向高潮的转折点是伊朗霍梅尼宗教革命,推翻世俗的巴列维政权,实行政教合一。虽然伊朗也有选举,但真正主导这个国家的是伊斯兰教士等毛拉们。
伊朗将军被卡特总统杀了
从诺奖得主、英国作家奈保尔(V. S. Naipaul)的书中看出,在巴列维政权时代,伊朗已是一个非常世俗化、现代化、且很繁荣的国家,在七十年代时,其从思想到物质的现代化程度,是中国等亚洲国家无法比拟的。但伊朗被霍梅尼化之后,全方位大幅倒退到中世纪。而且伊朗宗教化之后,鼓舞了全球的伊斯兰运动。如果今天埃及,这个中东人口最多的国家(8400万)也变成伊斯兰国家,跟伊朗相互呼应,不仅中东地区,整个世界的战略格局和人类的民主进程,都会被打破。这是西方自由世界的“不可承受之重”。
当初霍梅尼宗教革命时,伊朗军方的情况跟今天埃及军方颇有相像之处∶伊朗将军们多支持世俗化,很多军官曾在美国受训,伊朗军方也是一直得到美国军事援助。当时伊朗有150名高级军官联署信件给美国总统卡特,提出要用军事手段阻止霍梅尼的宗教革命,但是,这个美国历史上最无能、最亲邪恶(跟勃烈日涅夫亲吻,拥抱卡斯特罗,歌颂金日成和邓小平等)的卡特总统,却要伊朗军官们放下武器,跟霍梅尼合作。结果霍梅尼掌权后,把那些要推动伊朗世俗化的军官都给处决了!
今天幸运的是,埃及的军官们,没有事先给美国总统奥巴马写信,而是先斩后“不”奏。如果他们像当年的伊朗军官那样先请教美国,那么目前美国这个和卡特一样愚蠢的奥巴马总统,很可能也会阻止他们这样做,那埃及就惨了。
埃及没有成为“第二个伊朗”,是埃及人民的幸运。这不仅影响整个中东的民主和世俗化进程,更可能影响并促成伊朗的变化,反而把伊朗变成“第二个埃及”。那种结果的话,才是中东地区真正春天的到来。那不仅对中东,对穆斯林世界,明摆着,对整个世界,都有不可估量的深远影响。
所以,用武装军事手段推翻民选政府的话,在两种情况下是应该得到肯定和支持的∶一是民选领导人像希特勒一样走向独裁;二是民选领导人走向政教合一。因为这两者的后果都不仅是那个国家,而且是整个人类都承受不起的灾难。除这两个极端情况之外,任何用军事暴力手段,或暴民运动方式,推翻民选政府,都是不可容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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