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跪天安门广场的人大女生李宁的哀号:妈妈(李淑莲),您裸体死亡的真相究竟是什么?
(博讯北京时间2013年9月19日 首发) 李宁:明天是中秋节,而今天是妈妈冤死的四周年忌日,我的妈妈至今还躺在龙口市殡仪馆的冷冻柜里。我和爸爸以及哥哥有家归不得。我只能在首都北京送点钱给妈妈在另一个世界花。我想念我的妈妈。
妈妈死后,我已蓄发四年。我要等到妈妈的冤案得到昭雪,才会把所有的头发剪掉,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
裸跪天安门广场的人大女生李宁的哀号
妈妈,您裸体死亡的真相究竟是什么?
我叫李宁,是中国人民大学学生,26岁。我的妈妈叫做李淑莲,56岁,是山东省烟台(龙口)市因工受伤下岗职工。为了谋生,妈妈在龙口东市场租赁龙口市市场发展局2个店门,来做窗帘、钟表、首饰、皮衣等生意。生意非常红火,在龙口市也是数一数二的红火。
这红火给我们家带来了灾难。时任市场发展局局长孙成波、副局长李庆顺对此非常眼红。他们自2001年起,向我的妈妈索贿,一开始不给,他们就开始处处刁难。没有办法就给他们好处,但他们嫌少,就变本加厉地进行刁难。由此开始,我的妈妈遭到迫害和报复。
2002年上半年,龙口市发展局违法封锁营业店门。我的妈妈被逼无奈,由此走上上访路。
奔波8年,我的妈妈在上访期间,屡遭迫害,还受到人身攻击,先后有9次被非法关押,限制人身自由一百多天。
妈妈裸体被抓
2009年6月28日晚,我的妈妈在首都北京上访期间,山东省龙口市政府官员雇佣黑社会,由13个光着上身、穿着大裤衩的男人,闯进我的妈妈所住的旅馆,同室内一名女伴吓得高声尖叫,被冲进的人照头击昏,同时,他们扑向裸体躺在床上的妈妈,他们喝问:“你就是李淑莲?”妈答:“是”。
他们举拳照着我的妈妈的头部就打,并威胁喊叫的妈妈:“再叫还打,不许出声,再出声就整死你!”
赤身裸体的妈妈,被他们拖出三十多米,扔进旅馆外一辆面包车上,头被按在车座底下,不允许抬头,一抬头就打,专打头部。妈妈的手机及随身带的4700元也被洗劫一空。
面包车开出10余分钟,妈妈又被拖进另一辆面包车,车内有龙口市信访局、法院的人,这时,妈妈的衣服才被扔上车,一丝不挂的妈妈此时得以穿上衣服,光着脚。
妈妈有家不敢回
2009年6月29日清晨,妈妈被押回龙口市法院。她被扔在法院院内,在酷暑烈日暴晒下,跪哭到中午,无人过问!妈妈羞愤万分,就近讨了一双鞋,立即返京,并在北京右安门派出所报警立案。在案件侦察中,妈妈讨回了手机。
龙口市政法委书记栾民波,之前曾到北京和妈妈谈过,让妈妈回龙口市解决问题,他说:“被抢的4700元钱,回龙口后以救济款的名义给你,你得签字。”妈妈讲:“我不用救济,钱本来就是我的。我不敢回龙口,如果这次回龙口我就会被龙口市法院整死!”栾书记说:“你不回去就把钱捎给你丈夫”。(此后妈妈被法院、公安等部门秘密调查, 包括她的社会关系)。
事实证明,妈妈所担心是有根据的。妈妈受迫害太深,她太了解这些地方官员整人的手段,她是有家不敢回,连她的老父亲80寿辰也未敢回去拜寿,无法尽孝,她只能在北京独自痛哭。
妈妈被踩在车座下押回龙口
9月3日,北京市大兴区德茂派出所,以办暂住证为由,通知妈妈到派出所,但却被该所民警非法交给了龙口市驻京办和东莱街道办事处的官员戚洪涛、曲庆国等30余人,上述人员将妈妈秘密强制带走。妈妈被给戴着手铐,把人踩在车座下押回龙口的!
同日,我的家人从与妈妈同住一室的上访人那里得知这一消息后,我爸爸和哥哥,不分昼夜,分别赶到龙口市信访局、法院、东莱街道办事处,以及从前曾关押过妈妈的几个场所,反复查找,一直没有没有消息。
“在哪失踪到哪报案”
9月4日,有好心人告诉我的家人,赶快想办法找人,听说他们正在编织材料要给李淑莲定罪判刑!
我的爸爸赶紧电告我,去核实妈妈到底是被何人从何处拉走。打电话查询,北京市大兴区德茂派出所说:人是被东莱街道办事处的 戚洪涛、曲庆国等人,从北京德茂派出所领走,值班警察并将戚洪涛和曲庆国的电话号码告诉爸爸。
爸爸联系戚洪涛,他一口否认去过北京,并声称办手续签字是有人冒签他的名字。东莱街道的尚德松书记、谢修泉副书记也口径一致地给戚洪涛作证,并说东莱街道没有人去过北京,名字肯定是别人给冒签的。
没有办法,在9月9日,爸爸和哥哥到龙口市公安局报案。公安局让他们到东莱街道派出所报案。东莱派出所的警察说:“在哪失踪到哪报案,这个案不该我们事。”
“人没有事,就是办个学习班”
妈妈失踪,我们家人报案无门,无处立案。 在寻找妈妈过程中,东莱街道的谢修泉副书记曾跟爸爸说 “李淑莲对(索赔的)270万元(赔偿款)还登硬(嘴硬,意思指不妥协)!”
爸爸曾哀求谢守泉副书记:“俺什么都不要,俺只要人。”
谢守泉副书记说:“李淑莲现在在龙口,具体在哪儿,我不能告诉你,人没有事,就是办个学习班,放心回去吧!”
爸爸不放心,又打电话找到龙口市委书记李树军,请他帮忙给查一下,也没得到什么消息。
“等过节时就放回家团圆”
情急之下,爸爸赶到北京.在北京大兴德茂派出所,工作人员出示了相关登记本,同时联系了签名领人的戚洪涛和曲庆国。戚洪涛说,他忘了这码事,就挂机了。而曲庆国则说,他把妈妈交给了东莱街道的尚德松书记。
爸爸电告哥哥,到东莱街道办事处找人。谢修泉书记等人,都这样打发哥说:“人没事,等过节时就放回家团圆。”
“遗体放在殡仪馆”
在国庆节假日的10月3日早晨,哥哥被其所在单位领导告知:“母亲病危!”还让哥哥马上通知爸爸和我,火速乘飞机回龙口。
爸爸和我一下飞机,立即被早已等候在机场的龙口市警察,以及爸爸所在单位——烟台北海医院的几位领导带到东莱宾馆。此时,东莱宾馆戒备森严,宾馆客房内外站满几百人。这些人由便衣警察、亲戚们所在地的单位、镇、乡、社区各级领导及所派人员组成。
惊魂未定的我们,被分别带进客房,一大堆领导聚集在那儿,由龙口市公安局局长周学军(现任政法委书记)出面,告知我们:“李淑莲于10月2号晚11时30分上吊自杀,遗体放在殡仪馆!”
“李淑莲是上吊自杀”
我们家人如雷轰顶。
妈妈生前“不敢回龙口,回去就会被整死”的话,在这万家团圆的时刻悲惨地发生了!
在众多警察、便衣、政府工作人员和所有亲戚的“保护者”簇拥下,浩浩荡荡奔向殡仪馆。整个殡仪馆都被塞满了。
在殡仪馆,我们家人看到了面目肿胀、身着寿衣的妈妈,父亲带着疑惑,想脱去妈妈身上的寿衣。站在一旁的三十多名武警上前阻止。在我们家人的强烈抗议下,终于脱去了妈妈的寿衣。我们看到,妈妈遍体鳞伤,整个臀部至大腿外侧一片黑青色,脖子上有一条深深勒痕!
妈妈170斤的身材,看上去不足120斤!这是一具似乎受过严刑拷打、受尽折磨的身体。
我们家人无法想象妈妈失踪的这一个月中,究竟经受了怎样的法西斯折磨,怎样的身心摧残,最后连生的权力都被剥夺了!愤怒的亲人们,想要拍下这惨不忍睹的躯体。武警和便衣抢上前,夺走了我们手中的照相机和手机,并被强行拖离殡仪馆。公安局局长周学军说:“李淑莲是用秋裤倒挂在卫生间门上上吊自杀。”
“摄像无任何记录,是空白”
10月4日,公安局局长周学军领我们看了所谓的案发现场,一间无任何光照、密不透光的地下室 ,一张床的天蓬两边各有一个摄像头。我们询问摄像记录资料,周学军局长回答:“无任何记录,是空白!”
据知情人透露,妈妈被秘密关押期间,几移其地,甚至在精神病院住过,雇佣的打手是龙口下丁家金矿老板张培宝手下。
妈妈死因重重
我们家人想知道:1、2009年6月28日晚,从床上将我的妈妈赤身裸体抓走的都是些什么人,是谁如此猖狂,敢在神圣的国都勾结雇佣黑社会地痞、流氓,施展卑鄙下流手段对付手无寸铁的弱女子?
2、是谁把我的妈妈从北京秘密押回龙口市的,是怎么押回的,是否戴着手铐,把人踩在脚下?又是谁指使关押、殴打她?失踪的这一个月到底关押在哪些地方?领我们看的事发现场其事实真相到底是什么?摄像系统在谁的授意下被谁动了手脚,清理掉了什么丑恶罪证?
3、官方说我的妈妈上吊自杀,为什么第一时间不通知家属到第一现场?周学军局长说,曾送到医院抢救过,但为什么不通知家属到医院?为什么要秘密给妈妈换上寿衣,秘密把遗体送到殡仪馆,并做好充分准备,把我们亲属圈禁起来,在事发十几个小时之后,才押送我们见到永远不会开口的妈!如果我们不脱去妈妈身上的寿衣,妈妈被残酷折磨致死是否将永被遮掩? 4、为什么要秘密拘禁她、打她、折磨她长达一个月,要逼她干什么?看管的如此严密,竟能逃过龙口市庞大、精明强干的公安干警,被折磨的奄奄一息的妈妈怎么可能有时间、有能力上吊自杀?!难道是有人给她挂上或直接勒死的?!
整个家族被打压和迫害
自2009年10月2日,妈妈莫名其妙地死后,龙口市政府派出大量公安干警、包括亲人们所在单位的领导,乡镇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不分昼夜,做家属思想工作,诽谤死者,打压受害者家属,给我们画地为牢,限制人身自由,动则被扣上闹访的罪名。特别对身为公务员的小姨夫妇施压,让亲属按龙口市政府的意愿去做,还故意制造家属成员之间矛盾,致使小姨夫妇反目成仇。
爸爸和哥哥,一直被严密看管在东莱宾馆内,动弹不得。
我在10月3日晚,躲过精明强干的龙口公安干警围追堵截,逃回北京!
负责妈妈死亡案件的龙口市公安机关,把跟踪、软禁、恐吓、威逼利诱,挑拨离间、内部瓦解、各个击破、围追堵截、车轮战、疲劳战等手段,淋漓尽致地用在我们受害者家属身上,目的在于逼迫我们受害者家属妥协,放弃自己的合法权益。
每逢烧七祭日,面对从四面八方自觉汇集于东莱宾馆的亲人们(我爸爸和哥哥在事发之后,被软禁在东莱宾馆119房间),龙口市政府都如临大敌,龙口市公安干警处于一级警备状态,并增派数百警力“保护”我们的亲属。
11月15日,十余名亲戚到烟台市政府讨说法,被龙口市公安干警接回分别扣押在刑警队、市公安分局做笔录录口供,连午饭都没让吃。审讯一直到第二天凌晨四点多钟,以扰乱社会治安罪,口头宣布对其中三位亲人实施拘留惩罚,暂不实施以观后效。被通宵达旦训诫的亲人中,有两位七十多岁身体有病的老人——一位刚做完乳腺癌手术后不久的五婶,以及有心脏病的大舅妈!
亲人们强烈要求,让几位老弱病残的亲人回家,怕他们经不起折磨而发生意外,但被警察拒绝!有心脏病的舅妈病倒了,申请了近两小时才被批准就医!我们的伤口上被大把大把地撒盐!这是发生在中国政府建国六十周年大庆期间的一幕。
妈妈肠内有一把钥匙
2009年10月4日,烟台法医鉴定中心对妈妈进行尸检,尸检报告称:妈妈生前未有性侵犯。臀部有大面积瘀伤,多次殴打,头部有瘀伤,胃内无食物残渣,肠内有一把钥匙,结论轻伤,死因缢颈。
签署了一份只给政府的赔偿协议
我们家人索要尸检报告,遭到公安拒绝。我们索要一份复印件,仍然遭到公安拒绝。
我的亲属质疑尸检结果,要求重新鉴定,但一直没有回复。
爸爸和哥哥,被负责办案的公安干警,不分昼夜,连续三个月“劝说”中,几近崩溃。
2009年12月30日,无奈之下,爸爸和哥哥在公安局刑侦科签署了一份只给政府的赔偿协议。
由此,被严密限制在东莱宾馆的父子俩,才被批准回家。
政府派人轮班监视
2010年2月间,爸爸和哥哥到龙口市政府询问兑现赔偿协议事宜,没见着领导。
为此,爸爸又被软禁看管在龙口市恒邦宾馆,哥哥被软禁在龙口技术监测中心内,父子间见面,需层层打报告申请。爸爸强烈要求回家住,直到4月份才被批准回家住。但有十余人轮班监视,有专车守候在家门口,随时汇报行踪,规定哪可去哪不能去,偏走一步就有警力拦截。
有一次,公安局领导叫爸爸去“谈谈”,被龙口市公安局门口保安粗暴得撕碎了衣服。
在监视下谈情说爱
31岁的哥哥,因家庭屡遭迫害,他至今没法找对象,有媒人介绍还需看守者向上级汇报许可,且在跟踪人员的监视下谈情说爱,没一点隐私,试问哪一家女孩敢去爱他?!又有哪个女孩敢嫁他!哥哥逃命,其刚见面不久的女孩也被监视询问。我们亲属不时发现有人跟踪监视,我们完全在龙口市政府的监视下生活,无一点隐私可言!
“这不是你呆的地方”
2010年5月6日,哥哥准备去找市委书记李树军,监察科的人把他拦了下来,并叫来3个保安,上手就掐住他的脖子,说:“走!这不是你呆的地方,我还没见过来闯16楼的!”
保安边说边打,有个保安还跳起来踹我哥。当时办公室所有人都出来看热闹。
2010年7月6日早晨7点15分许,小姨准备到龙口市政府找有关领导,询问我妈事情的解决方案。到东南门时,保安让走东北门,来到东北门,刚往里走时,被一个叫高云飞的保安拦住,被暴打致骨折筋断!其他几个保安也出言不逊,也要大打出手!
“等你姐的事解决完再说”
2009年7月,龙口市降了大暴雨,龙口市诸由政府穿越我小姨承包的百亩果园,挖了条深沟,引入邻村及上千顷地的排水,并将所有地下管道设施、通往外界的路都破坏掉,便一走了之。由此引来的洪水,淹没了承包园,造成了惨重损失。
事发之后,诸由政府久拖不决,有关干部甚至对小姨说:“等你姐的事解决完再说。”
2010年7月21日,本应直接向北挖的排水沟,却向南围绕我小姨的果园转了五百多米,引入排水。小姨辛勤经营的果园又变成泄洪区!如果2009年是无意识失职,那么2010年就是有意加害!
“只要能遏制住上访,什么手段都正当”
妈妈莫名其妙地死亡后,当地领导不仅没有受到惩罚,反而得到升迁。龙口市委书记李树军(升任烟台市副市长,现任烟台市委秘书长),我们的父母官怎么可以装聋作哑,视而不见!为了自己的政绩,李树军书记在稳定工作会议上曾讲:“越级上访者不是我们的敌人,就是被敌人所利用,对他们决不能心慈手软。只要能遏制住上访,什么手段都正当。”
于是,便出现了一起接一起的上访百姓被打死的惨案!2008年阴历8月14日,为了3000元赔偿费,政府官员雇佣黑社会当场打死北马镇王秀村村民王承思,村民王承庭、王承贤被打成重伤;2009年阴历8月14日,为270万元诉求,政府官员冒充黑社会老大,伙同黑社会打手用更加残忍手段打死了我的妈妈 !
统一口径“李淑莲是上吊自杀”
龙口市委工作人员私下告诉我们:李树军书记为我的妈妈的死亡专门开过常委会统一口径:“李淑莲是上吊自杀。”
裸跪天安门广场
2012年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下午,我来到了天安门广场。
天安门每处都有安检,警察、便衣武警四处游动。我想血溅天安门广场,以死来抗议。但我又想,我如果死了,更没有人给妈妈申冤了。
我要以自己赤裸的身体来抗议。挣扎再三,脱掉了衣服,裸跪在广场里,我要用我的身体来证明母亲死的很冤,用裸跪来进行无声的抗议。
裸身跪在广场上,有游客为我鼓掌叫好。我想游客诉说妈妈冤死的事情。很快,我就被警察包围带走。
“被害人已死亡,所以无法送达判决书”
我的裸跪,激起了很多人的愤慨。
媒体界和律师界纷纷伸出援手帮助我。
2012年9月,我在律师们的帮助下,妈妈的死亡案件在3年后,终于走上了司法程序。 2012年12月20日,郝亚超律师第一次远赴龙口查阅判决书,他被龙口法院以“判决书只能给庭审时代理的律师”为由拒绝,并被法警粗暴拖出法院,经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交涉无果。 2013年1月23日,郝亚超律师及李淑芬,再次去龙口,经与龙口警方沟通,后者给予答复:1、案件已经侦破,罪名为故意伤害(轻伤)。
律师提出异议,龙口警方同意由律师和我的家属提名两到三家鉴定机构,再共定一家重新尸检;2、三罪犯名字已经知道,为保安赵焜、王利男、鲁旭;3、律师和我的家属认为有漏罪(非法拘禁等)。 2013年1月 24日,龙口法院再次拒绝了律师和家属索要判决书的要求,答复理由有二:1、只有庭审时的律师才可查阅判决书,郝亚超不是庭审时的律师,故无权查阅;2、刑事判决书按法律规定却要送达当事人,当事人亦包括被害人,但被害人李淑莲已死亡,所以无法送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