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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遥望王师又一年 于 2013-8-22 23:11 编辑
不要纠缠薄熙来翻供,翻供不翻供根本不是关键或要害,真实情况如何[真实发生了什么]才是关键或要害!
庭审等手段不都是为了搞清真实情况吗?法官只能依据真实情况做判决!法官若不依据真实情况做判决则是犯法行为、构成犯罪!
指控薄熙来的任何罪行都必须提供足够而真实的罪证!否则很可能构成诬陷或陷害罪!
胡温习等人总共出动了多少人、花费了多少小时调查薄熙来的罪行?这不就是你们的调查结果吗?
不但要当庭释放薄熙来、还薄熙来以清白,还必须追究有关人士诽谤、诬陷薄熙来所犯下的罪行!
我认为这是基本常识、乃起码的道德品质,更是依法治国的基本处理办法。
若说胡温习是911事件的元凶而抓捕之、调查罪证17个月然后审判之行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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