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场审判从来就不曾休止
即将审薄了,而由此对社会掀起的巨大波澜也在如火如荼的持续中。
虽然,因为众所周知的诡异离奇之因,因为有人、有种势力的心虚所致,更因为此一挑战民意底线的持权强奸企图,审薄这个话题,对于“特别是”无论是纸质媒介还是网络媒舆,都耐人寻味又不可思议想当然般呈现了“一边倒”的怪异情状。当然更遑论于被强权力牢牢把控的电视等大众媒体工具了。对于此次当局的反腐表态与决心,人民有理由是完全支持的。客观来讲,一个政党政权,要百分之百的保证清正廉明,要做到绝没有一个腐败分子,更没有足以导致腐败丛生的社会环境,几乎是、完全是不可能的。但是,寄希望于依靠通过审薄、倒薄而表明一个政权的反腐举措、反腐决心,以此来对社会证明,这个政档正在走向新生,正在着力克服自身的弊病,正在构建一种人人向往的廉洁奉公、公正行政的社会大环境,只怕收效恰与之相悖。
《人民网》2013-07-31 文章:“公诉薄熙来是依法治国和铁腕惩腐的最强注脚”
http://review.jschina.com.cn/system/2013/07/31/018100147.shtml
“司法机关对薄熙来案件提起公诉,彰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表明无论是什么人,不管职务有多高,只要违背法律就必然受到追究,只要挑衅法律就必然受到制裁。”
“在中国,没有‘法外之人’,也不允许任何人凌驾于法律之上,更不可能‘法外开恩’。‘中国梦’需要‘法治梦’作为保障,需要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公开、公平、公正的审判则是法治环境最好的诠释,而公诉薄熙来无疑是一个标志性的最好注脚。”
“司法机关对薄熙来案件提起公诉,反映了全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心和信心。‘推进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党的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是全党面临的重要课题。党中央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类似‘老虎’的查处、审判,贯彻了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决心,体现了中央对腐败问题‘零容忍’的政治态度,警醒着全体党员和领导干部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常怀律己之心、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坚持清正廉洁,勤政务实。”
……
公诉薄熙来真的是一个标志性的最好注脚?
对此,有“普世”新思维如此表示,“否定‘重庆模式’比审判薄熙来更重要”。他们担心是:假如仅仅将薄熙来关进牢房,而不彻底否定“重庆模式”。那么未来仍然可能有人再度举起“重庆模式”大旗,继续祸害神州大地。以上是仅追究薄熙来本人还远远不够,还要“乘胜追击”“宜将剩勇追穷寇”般将此前由薄主导的“重庆模式”赶尽杀绝、不留后患。这是从此次审判的后面看问题。
如果采用实事求是态度,在此次审薄问题上产生的巨大歧义与社会一定程度的裂变之势,与上述的“重庆模式”不无关系。也不能被否认,或是有人故意装作掩耳盗铃状般无视一个事实,那就是倘若是单纯之于反腐,那么,姑且我们先采信薄熙来真的贪腐,用人无完人、金无足赤的态度看问题,对他此前所作的“重庆探索”改革先行明确定论,做对了的广受人民拥护的就广而行之,对于具体实施中难以避免的枝节问题,可以于此后纠正克服。但是,“特别是”偏偏避开了这个明显被视为是薄最大最不可饶恕罪状的关键问题,意欲以反腐来收倒薄之功。这个拿天下人都当脑残与傻子或曰驯服工具的“注脚”举动难免太过牵强。且更是一副权力在手我愿我想又能奈我何的赤裸裸公权力专制了。
单纯于反腐而言,薄是老虎还是苍蝇?
即使要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要表示在新政权下没有“法外之人”,以及对腐败问题“零容忍”的政治态度,对薄熙来今次被控腐败问题的审判也应完全体现法律的公正正义。否则,绝难以服天下之心。众所周知的比所谓2500万人民币贪腐更大更怵目惊心的“27亿”美元问题至今还安然无恙,逍遥法外,却单拿不足以在北京城里购置一套房屋的所谓贪腐问题来宣示“零容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所谓“标志性”“注脚”,且更还是先以其它问题抓人,再开始寻找贪腐证据,至今一年有余了,被发现有了2500万的不能容忍问题,拿天下人都当傻子玩吗?
即便是将要开始审判,薄熙来还有寻找律师为自己做无罪辩护的基本权利吧。但对此,表明依法治国需要“法治梦”作为保障的特别是又是怎样做的?
微博披露如下:
“苏青城2013年
伯25日被公诉,顾玉树律师26早就到法庭,第一时间交了辩护律师委托手续,一副庭长让等,直到下午5点,也没有说法。直到今天31日,也没有给顾律师一个答案,公正何在?……”
上述并非孤证,还有如此微博消息:
“黄河、太行
【质疑济南中院】薄熙来案7月25日在济南中院提起公诉,顾玉树律师26早晨就赶到法院,在第一时间递交了辩护律师委托手续,刑二庭一副庭长接受了让等待。直到下午5点多,法官本一个个走出大门下班回家,也没给顾律师个说法,没有让顾律师见薄熙来。直到今天31日也没给顾律师答复。拷问公正?”
……
为什么要如此表示“特色”法律的所谓公正?
还有微博如下揭示:
“馨悦谭
华生:歇洛克,为什么法官不让总督的律师与其会面?福尔摩斯:他们会为总督指派律师,而不认可总督家人聘请的,这样才能保证诉讼顺利进行。要知道目前起诉书中认定总督有罪的证据根本禁不起推敲,如果被律师并公布于众,审判还怎么进行下去?火热的夏天令人情绪激动,什么都可能发生。
——馨悦谭编译……”
如果说一场令世人瞩目又绝对是宣示一个政档政权执政态度的审判,从开始就收获了如此的质疑,如此的“公正”,如此的当局倾向性态度注入,那么,由此而得的审判结果将会是什么?
审判,无非是对于社会与人民所做的交代了。但同样是交代,还有更令人期盼的却没有被提上日程。
即如:【该不该有个交代?】温家宝:“对敏感的问题不要回避。我在去年访谈当中曾经向广大群众承诺过,在我的任期内,一定要使房价能够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我还要为实现这个目标而努力,绝不会退缩。”2004年北京房价每平米4千元,今年超过6万元,9年暴涨15倍,算不算合理水平?既然是承诺该不该有个交代?
这个仅是单纯与行政态度与能力的问题。还更有远比这些有意义的,更迫切的,如27亿问题。总不能“窃国者侯,窃钩者诛”?豺狼当道,安问狐狸?
其实,已无需什么走程序的利令智昏审判形式了。这场倒薄之变,从去年“3.14”起始,就开始饱受大众与社会舆论的审判。而结果早已昭然若揭。还必须申明,它非但是对薄熙来个人的审判,也是对收获底层民众众望所归的“重庆模式”的审判,更还是对高高在上的庙堂精蝇最彻底最无情最公正的社会审判!
而从这个意义论及,这场审判从来就不曾休止!也许,从此前披露的8月1日薄案审判结果被公之于众之日,更才是人民对这起独特的历时一年之久的审判做出最终结果的开始。
更有台媒作出这样的分析:
“台媒:处理薄案摆平左右 为三中全会排雷”http://blog.66wz.com/home.php?mod=space&uid=317658&do=blog&id=1713700
雷!在如此河蟹社会,雷无疑为最大最严重的不河蟹因素。但是既然台媒将即将被审判的薄案喻作雷,有所谓排雷,当然就有此前的蓄意布雷。问题是,布雷者何在?又有了怎样的居心?毛泽东当年身率即将取得政权形式的中共进京,用了“赶考”的比喻。对于“赶考”,今天仍然具有不能被忽视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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