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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独立思考首先就不要受你身份、政治观念影响。
李天一这个轮流发生性行为不是中国愿创,最经典就是前美国总统那个雪卡插入不是性关系,他有他的道理。
我在加拿大,工作关系,曾处理过2次这样问题,先告诉你们,卖个关子,看你们咋看。
在刑事诉讼里,不同程度犯罪判刑不一样。
第一个案子是这样,手淫比invitation to touch判刑较重,有个男的强迫个女的握着他的小弟弟,她握着了,但是没有动,那算是手淫(masturbation)吗,如果不算,判刑较轻。
第2个案子,如果男的强迫一个女的口交,判刑很重,这个案子一个女的强迫一个男的suck她的乳房,这个算不算口交?
李的案子如果当事人同意轮流性关系,当然不是强奸,更不是犯罪,她的意愿是什么?入罪关键啊。
8号 发表于 2013-6-29 12:26
...之心,路人皆知。。。何用这么多口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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