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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诉:警察到场,翻译到场-----------胜诉。
具体细节如下,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准备工作: 带了本人的通话记录,(在开罚单的前后10分钟内均没有通话记录),蓝牙的购买发票,当时使用的蓝牙。和手机。以及要提问警察的问题,如当时警察的位置,如何看见我使用手机等问题。并下定决心,即使是罚我10元,也不认。
具体过程:下午3点开庭,早到,首先看见我的翻译是个香港的老头。可能快70了,国语一般,但一上来谈话就好像是个检控官,说我一定是使用了手机,但可以认罪,不扣分,少罚钱。我出示我的证据,他说,你可以试,但依然不能完全证明你没用。我说,用了我认,没用就是不认。三点准时开庭。排队,等到我时,检控官跟那个老头说的如出一辙,说我依然不能证明我没用,哪怕是拿着也不行。(我当时是有拿着,但我避口不谈我看时间的事,这样对我不利)我就说我没用,我有证据,我说你是可以说我有用手机,甚至说我在玩游戏,但我要说我没用,很坚定,不认罪。检控官笑了笑说,那你就试试吧,顺便提一句,我当时有点激动,忘了身边有个翻译,用了英文回答的,但感觉那个老头根本就不是在帮我说话,到好想是警察那边的。希望我赶快认罪,翻译也漫不经心。由于是不认罪,只能等待。
接下来法官到场,最先审的都是认罪的,然后休息,接下来是那些,小问题的,认错就FREE TO GO的那种。最后就剩我们4个不认罪的了,检控官停顿了会,跟那个警官商量些什么,我能听到在提我的名字,因为当天就我一个中国人,听的很真切(这过程中那个翻译一直在打瞌睡,都快睡着了)。然后象法官说接下来是BIN先生的案子,她用了词,可能是trial,法官问我的名字,大声说,(其实开始有点紧张,但现在比较平静,认定就是没用),这是检控官看了看我,停顿了一下,突然180度的大转变,对法官说,现在时间已经不早了,下面还有几个案子,又不希望改期。我看就让他认个错,下次不犯,让他走吧。这是翻译翻的,我听也大概是这个意思。但我有点不知所错,本以为是要辩论一番的。没认错,我只是问了句是可以FREE TO GO 吗,检控官点点头,我用中文说了声:谢谢。走人。不知道为什么没认错也可以走,但确实是没认,可能是因为还有翻译,那个老头翻的太慢,他们没耐心去听吧。
感觉胜诉的原因是:第一我有证据。第二,我态度很坚定。第三,想清楚,不要说对自己不利的话,如我当时是拿着只是看时间之类的话。让他们抓住把柄。检控官就像个生意人,抓住把柄跟你讨价还价。我有证据,他们没有,他们要控诉也是模棱两可的理由,这样就对自己有利了,遇到模棱两可的罚单,感觉只要你坚定信心,一般会胜诉。另外别指望翻译会帮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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