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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versity of Winnipeg的研究者Sarah Zell和Scott McCullough在201年的一份报告中指出,一些房东通过“自住”理由来实现租金管控。他们以这个理由要求租客搬走后,又以更高价格在租房市场上挂牌。 说这些象牙塔里的书呆子不识人间烟火, 就知道闭门造车, 真不是冤枉他们. 没当过房东, 不懂租房市场的规矩和运做, 拿点政府给的经费就开始胡乱分析, 得出错误的结论还好意思拿出来发表. 房东通过“自住”理由打官司, 一是自家孩子可能需要房子了, 二是希望卖房前是空房(可以卖个好价钱), 很少比例的才是赶租客走以便涨租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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