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克 飞 于 2015-4-5 09:50 编辑
明明是违法的人, 怎么反而成为庇护的理由吗? 真奇怪!
谁能给我说一下这个“自由亚洲电台”的来历吗?
我从维基百科上看到的是“美国仿照美国对前苏联、东欧各国进行反共宣传的“自由欧洲电台”的模式而建立的对外广播电台。”
那不是涉及到中国国家稳定的国家利益吗?
加拿大政府是不是很希望中国去庇护这些损害加拿大国家利益并被加拿大政府通缉的加拿大人啊?以后中国政府如果也这么不守规矩, 可能就怪不得别人喽!
而且即使真的接受, 这是美国的有功之臣, 应该是美国政府接受才对, 才对得起他们啊。。。加拿大政府这样做不是打朋友美国的脸嘛, 彰显美国政府不讲义气吗,不得不由邻居无关者发善心接受吗?所以这种情况, 加拿大接受他们应该要求有美国政府的委托才能说得过去. 否则就是做了一个过头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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