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大概没有参加过佛教仪式的葬礼吧. newheart 发表于 2012-3-26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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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人无论定罪前后对财产拥有权和子女护养权不会因定罪而失去,除非有特定法庭命令,刑事法庭一般不会干预家事法庭,就算这个母亲被定罪了,她仍然拥有小孩护养权。 8号 发表于 2012-3-26 13:0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对法律啥都不懂的叫法盲,懂一点点胡乱应用的叫盲导。 犯人无论定罪前后对财产拥有权和子女护养权不会因定罪而失去,除非有特定法庭命令,刑事法庭一般不会干预家事法庭,就算这个母亲被定罪了,她仍然拥有小孩护养权。 小孩现在儿童会里,所以儿童会是监护人,只有儿童会决定谁人可以见小孩。现在已经太迟了,黄家应该提出kinship身份变成legal party,再根据CFSA拿得探望权力。儿童只能留在儿童会一年,之后黄家永久失去拿回小孩机会。 8号 发表于 2012-3-26 13:02
我不提倡让孩子看死人的脸,但孩子还是应该与叔叔婶婶一起参加葬礼的。 也感觉女人不要太彪悍,以前的年代与男人一起扛着百十多斤的草包战天斗地的日子已经一去不复反了,所以,女人要像个女人样。 男人也要长点记性,斤斤计较,撒泼打横不是撒娇那么简单,强词夺理,刁钻强悍不是坚强母性的表现。 娶媳妇要知道保护好自己和家人,娶个使自己和家人都痛苦的女人就要知道什么时候该分开,使自己和妻子都得以轻松下来,不要去包什么小三找温暖,一起忍让躲避也解决不了问题,等到一些极端的事情发生就完了。 爱心幼儿园 发表于 2012-3-26 12:05
死者的弟弟当然向着死者说话,人之常情。可从旁观者的角度看,包了小三,还把所有财产都给了小三,却让老婆孩子住地下室,来加拿大以后又成天闹着回中国,这样的男人要他何用?也许他罪不该死,但今天的悲剧他本人有很大责任。他这些行为已经不是单纯的包二奶,而是挑战了一个女人的底线。 他太太其实早就应该和他离婚,总不至于最后人财两空。人被逼到发疯,常常会行为失控,无论男女。 男人们,包二奶前请三思。女人们,对包二奶的男人,不要期望和好如初。失去男人不可怕,如果连半生财产和做人的尊严都没了,真可能会连杀人的心思都有了。 61celeste 发表于 2012-3-26 14:28
死者的弟弟当然向着死者说话,人之常情。可从旁观者的角度看,包了小三,还把所有财产都给了小三,却让老婆孩子住地下室,来加拿大以后又成天闹着回中国,这样的男人要他何用?也许他罪不该死,但今天的悲剧他本人有很大责任。他这些行为已经不是单纯的包二奶,而是挑战了一个女人的底线。 他太太其实早就应该和他离婚,总不至于最后人财两空。人被逼到发疯,常常会行为失控,无论男女。 男人们,包二奶前请三思。女人们,对包二奶的男人,不要期望和好如初。失去男人不可怕,如果连半生财产和做人的尊严都没了,真可能会连杀人的心思都有了。 61celeste 发表于 2012-3-26 14:2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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