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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有爱心和亲情是不够的。孩子现在还太小,外公外婆都是60岁左右。身体上,经济上都很难抚养孩子到成年。加上孩子是加拿大国籍,不太可能把孩子判给外公外婆带回中国。加拿大在孩子教育,医疗,各种福利上都是很不错的。抚养权的问题还是要以孩子的长远利益为重。个人觉得最有可能还是由加拿大本地的有责任心,有经济条件的家庭来领养。
jojofish 发表于 2011-10-12 18:20
人道的观点应该让外公外婆经常能看到孩子,但他们担当抚养,负担太重。 不能感情用事,两个孩子需要家庭的温暖,与其等外公外婆精力不济的时候寄养给别人,不如现在的好,孩子还小,现在给他们找一个好的家,孩子受到的感情创伤更少一些,很多领养家庭是很爱戴孩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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