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现在只关心邓玉娇自卫杀人后,警察不应该拘留邓玉娇,也不应该调查案件,而应该把邓玉娇树为英雄。
这边超市老板陈旺抓贼,证据确凿,反被控5,6项罪名之多,贼的儿子还来威胁。51冒牌法官认为超市老板陈旺是从大陆来的,那就是活该。
哈哈, 看来我这个51网上笔名叫法官的还真要被一些网友当成真法官去评论案件了, 荣幸呀.
对于"邓玉娇自卫杀人后,警察不应该拘留邓玉娇"这个观点, 我表示支持.
"超市老板陈旺抓贼,证据确凿,反被控5,6项罪名之多,贼的儿子还来威胁", 本人和大家一样表示愤慨.
陈旺等人显然没有偷东西的黑人更懂得这里法律重视证据(被别人看到的证据)超过重视事实(整个事件的过程).
陈旺等人也没有了解在警察到来之前商店对小偷可以采取的合法的(加拿大司法认可的)留置措施, 在激愤下用绳子捆小偷只能给日后小偷成为什么"被害人"的证据; 还有小偷有轻微的伤, 可是陈旺等人有没有被小偷打的伤呢, 是不是小偷在逃跑中先动手攻击的陈旺等人呢? 小偷有没有带刀等武器并用来威胁陈旺等人, 使得在陈旺等人在抓小偷过程中必须911报警, 让警察尽快来.
这里对5000元以下的盗窃, 处罚不重, 次数多了, 警察肯定懒得管了. 但对涉及人身安全(即使是只破了一点)的攻击和捆绑, 是很看重的. 陈旺等人应回忆有没有被小偷攻击的情况. 小偷就是用被捆绑这一点反过来告陈旺等人.
陈旺等人应该准备一个能录音的数字相机, 当小偷的同伙或家庭来威胁时, 有人在旁边不声张的录下威胁的事, 作为对小偷不利的证据报警.
华人商户可以联合给市议员和市长写信, 要求增加该地区的警察巡逻次数, 控制上升的盗窃案犯罪, 来减少报警后的等待时间.
有空看看意大利黑手党是怎么把执法的警察诬陷成有罪, 而黑手党分子是怎么因为证据不足而无罪释放的, 对控制愤怒情绪及时收集罪犯(象黑人小偷这样的)的证据有好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