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论坛

标题: 多伦多骇人枪击:11岁男孩无辜丧生 [打印本页]

作者: 哪吒    时间: 2007-7-23 08:57
标题: [评论]多伦多骇人枪击:11岁男孩无辜丧生
"加拿大统计局上周的报告显示,全国7个大城市之中,多伦多的罪案率最低,同时多市的暴力案件逐年减少,其中今年的枪击案更较去年同期少了28.1%。若以全国所有大城市作比较,多市的罪案率是第二低,仅次于魁省的魁北克市。

大多伦多地区去年的刑事罪案比率是每10万名居民有5020宗,较温哥华、温尼柏及爱蒙顿等市低一半。"

但大多地区的绝对数要明显多于其它城市,如果再集中到某些特定地区,那就更不可想象了。
作者: palwang2000    时间: 2007-7-23 13:30
恢复死刑,加大法律惩罚力度,尤其对拥有枪支和贩毒者,加强酒吧管理,是非之地,或许常去那里的很多都有问题。很多恩怨就源于那里。加大警力只是治标。
作者: 肖恩肖.SeanX.    时间: 2007-7-23 14:32
人性是有弱点的,不妨学习gcd如何管理枪械的!
作者: 痴汉    时间: 2007-7-23 14:46
最初由[palwang2000]发布
恢复死刑,加大法律惩罚力度,尤其对拥有枪支和贩毒者,加强酒吧管理,是非之地,或许常去那里的很多都有问题。很多恩怨就源于那里。加大警力只是治标。
如果加重刑罚能减少罪案,那么增加如下刑罚能使多伦多成为全世界最安全的地方了

1、梳洗
这里说的梳洗并不是女子的梳妆打扮,而是一种极为残酷的刑罚,它指的是用铁刷子把人身上的肉一下一下地抓梳下来,直至肉尽骨露,最终咽气。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据沈文的《圣君初政记》记载,实施梳洗之刑时,刽子手把犯人剥光衣服,裸体放在铁床上,用滚开的水往他的身上浇几遍,然后用铁刷子一下一下地刷去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间杀猪用开水烫过之后去毛一般,直到把皮肉刷尽,露出白骨,而受刑的人等不到最后早就气绝身亡了。梳洗之刑与凌迟有异曲同工之妙。据《旧唐书.桓彦范传》记载,武三思曾派周利贞逮捕桓彦范,把他在竹槎上曳来曳去,肉被尽,露出白骨,然后又把他杖杀。

2、剥皮
历史上最爱搞剥皮的人是明太祖。
由于他是贫民出身,最恨贪官污吏,一旦被他抓到贪污,下场通常就是剥皮.他即位之初,曾抓到一对父子贪污,震怒之下,下令剥皮。皮剥下来之后制成两面鼓,挂在衙门口,以昭炯戒。
「剥皮实草」则是后来的事,并且有规定,贪污多少两银子以上就处以此刑。
最早的剥皮是死后才剥,后来发展成活剥。剥的时候由脊椎下刀,一刀把背部皮肤分成两半,从这里撕开,慢慢用刀分开皮肤 跟 肌肉,像蝴蝶展翅一样的撕开来...最难剥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好分开。
另外还有一种剥法,不知道可信度多少。
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脑袋,在头顶用刀割个十字,把头皮拉开以后从这里灌水银下去。由于水银比重很重,会把肌肉跟皮肤拉扯开来,埋在土里的人会痛得不停扭动,又无法挣脱,最后会有一个从头顶的那个口「光溜溜」的跳出来,只剩下一张皮留在土里...

3、腰斩
电视上的包青天,开铡的时候我们看到的都是把人头塞进去,刀起头落,彷佛中国式的断头台。 但是根据历史上的记载,包青天那三把铡刀其实是腰斩用的。 也就是一刀下去,就要把人分成两段。由于腰斩是把人从中间切开,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斩完以后还会神智清醒,得过好一段时间才会断气。 明成祖杀方孝孺就是用腰斩,传说一刀下去之后,方孝孺还能以肘撑地爬行,以手沾血连书「篡」字,一共写了十二个半才断气,大家可以算算看一共要多少时间,而这段时间受刑人又得受多少苦痛。李斯也是被腰斩的。补充说明一点,据说明成祖要求方孝孺执笔草诏,方孝孺执意不肯,明成祖威胁要诛他九族,方孝孺厉声说:诛我十族也不怕!明成祖一怒之下,把他的朋友算是第十族,一并诛却,当时株连数千人。

4、五马分尸
五马分尸很简单,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六块。记得商鞅就是受五马分尸之刑。不要以为这没什么,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处更可想而知。真到撕开的时候,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时候。要花多少时间我不知道,不过恐怕不是几秒钟就可以解决的。而撕开的时候,恐怕是血雨满天。另外常听到的「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活生生的倒是没听过。不过历史上有一段记载,恐怕比大卸八块还惨。汉高祖死后,吕后把他的宠妾如意夫人抓来,剁去手脚,割掉鼻子耳朵舌头,眼睛挖出,丢在猪圈里喂养,取名「人彘」。结果吕后自己的儿子看到,给活活吓死...

5、凌迟
说到凌迟处死,那可就不简单了。
以前听人家骂「杀千刀的!」意思就是诅咒这个人给凌迟处死。最早是把人杀死之后再剁成肉酱,称为「醢」,受过此刑的记得有子路,还有周文王的长子伯邑考。后来发展更加精细,目的还是要让犯人受最大的痛苦,因此不但是活的时候施刑,还要求受刑人必须身受多少刀以后才死。据说发展到后来,每次凌迟要由两个刽子手执行,从脚开始割,一共要割一千刀,也就是要割下一千片肉片才准犯人断气。而据说犯人若未割满一千刀就断了气,刽子手也要受刑。这是明朝的规定,而受此刑最有名的人就是大太监刘瑾,听说一共割了三天才让他断气... 而更惨的是明末抗清名将袁崇焕,因为崇祯皇帝中了反间计,误以为他通敌叛国, 判他凌迟处死,行刑前以渔网覆身(让肌肉突出以便下刀),游街示众,被北京城无知的民众冲上前去,把他的肉一块一块咬下来... 那种心理的痛恐怕远高于生理的痛。

6、缢首
差点忘了这种最重要的死刑...
之所以说是最重要的,是因为在国外,绞刑是普遍使用的刑罚.在国外来说,多半是使用绞刑台,绞刑台的构造是在受刑人脚站的地方有个活门,等绳子套好,活门一开,受刑人就两脚悬空。不过这样子处死的受刑人通常不是窒息而死,而是因为颈椎被拉断了,因此不会死得太痛苦。(事实上前几年出版的「完全自杀手册」还推荐上吊自杀,认为这是最「安全」,痛苦也最少的自杀方式。)三毛就是这样自杀的,据说这样子自杀,只需要13公分的空间就足够把颈椎拉断。不过中国人就没那么人道了,不然怎么叫酷刑呢?中国人的绞刑是用弓弦缢杀... 就是把弓套在受刑人脖子上,弓弦朝前,行刑人在后面开始旋转那张弓。弓越转越紧,受刑人的气就越来越少,最后终于断气... 岳飞父子就是这样子死在风波亭,(因为他是功臣,不能斩首,要留全尸)而明末流亡的桂王也是这样给吴三桂亲手缢杀...

7、请君入瓮
「请君入瓮」这句成语也是从酷刑来的... 那是唐朝时代,武则天当皇帝的时候,朝中有位酷吏叫来俊臣,崇尚严刑峻法,对不肯招供的犯人往往以酷刑对待。方法是找个大瓮,把人塞进去,然后在瓮下面用柴火加热。温度越来越高,受刑人也越来越受不了,如果不肯招供的话,往往就被烧死在瓮里... 后来武则天听说了这件事,就把来俊臣找来,问他犯人不肯招供要怎么办? 来俊臣很得意的把这个方法说了出来,武则天就淡淡的说了句:「则请君入瓮」,把来俊臣烧死... 武则天其实还算是个好皇帝,只是因为她是女的,就被后世史家骂得狗血淋头不然她重用贤臣,惩罚酷吏,又奠定千年科举的根基,比起后世那些乱七八糟的皇帝要好得多了...

8、阉割
谈酷刑,大概绝对不能不谈阉割。而中国的历史上,有关阉割的东西可以写成一本书。阉割的历史非常久远,有简单的有复杂的。简单的就像阿拉伯人,只要犯了强奸罪,人家就会帮你准备一块木坫,叫你把小弟弟搁在上头,然后一斧头剁掉。复杂的就像中国人,由于代代都要靠宦官来服伺后妃(以免皇帝戴绿帽子),所以阉割的历史久远。 君不见司马迁就是受了宫刑,才会写出史记,也才会在「报任少卿书」里写出「身直为闺阁之臣」这样的句子。
中国人的阉割可讲究了。首先要拿绳子把小弟弟绑起来(包括子孙袋)让血液不流通,自然坏死,然后拿利刃一刀子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后拿香灰一盖,止血,还得拿根鹅毛插在尿道里。等过了几天把鹅毛拿掉,如果尿得出来,阉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来,这个人就算废了,大概最后会死于尿毒症吧。所以如果是要阉来当宦官的话,最好趁年纪还小就阉掉,年纪大了危险性高很多。以前就会有父母因为家境不好,把自己的小孩阉掉,希望可以进宫当宦官。阉下来的东西则要保存好,以后进棺材的时候要一起放进去,才算是全尸。

9、刖刑
关于刖刑,大家的说法不太一样。有人说是把膝盖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说是把膝盖骨削掉,以后者比较可信。总之,刖刑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战国时代,孙膑受师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听说他名字本来叫孙宾,受刑之后,才改为孙「膑」。 如果是把膝盖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间失去了保护,这个人可能连站都站不起来,要出入行走都得靠拐杖。所以稗官野史上说,孙膑受刑之后,要上阵打仗连骑马都没办法,必须要坐车(马车或人力车)。

10、插针
用插针当酷刑?没错,人身上有几个地方,针插下去可是会哭爹喊娘的。插哪里呢?插手指甲缝。俗语说:「十指连心」,被针插进指甲缝可会痛得椎心刺骨,不信你试试看。以前这招也是用来逼供的,不知道为什么,特别喜欢用在女生身上,有可能是因为女生的忍耐力比较差吧。不过也听说女生耐痛的能力比男生强,生孩子那种痛都撑得过来,男生绝对没办法。所以为什么喜欢对女生施这种刑呢?我也不知道。 这种酷刑很早以前就有人用了,很多笔记、小说里面都有提过。而且现在还有人在用。最近的例子是台湾白色恐怖时期,前一阵子在陈丰伟的文章里看到的。他有个病人,是以前党外的大老,十根指头的指甲缝永远有个无法愈合的空隙,据说就是当年给警备总部拘留时,被警察拿针给扎的。

11、活埋
活埋是战争时常用的手段。因为省力,速度也快。 对日抗战时,日军就常用这招,另外一些第三国家的游击队也常用,所以常常有新闻报导在什么地方又发现千人冢....这些出土的尸骨,都为我们见证了战争的残暴。战争里的活埋,都是叫战俘自己挖坑,有时会先杀死俘虏再把他们推下去,但时间不够的时候(或是要省子弹时),就直接把他们推进去以后盖土。中国的酷刑中,活埋古已有之。不过没听过有什么名人受过这种刑罚。 比较狠一点的,会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里,只露出一颗头,然后开始凌虐..

12、服毒
服毒大概算是酷刑之中唯一比较人道的方式.... 中国古代的毒药中,最有名的应该是「鸩」这种毒药,成语中的「饮鸩止渴」便是源自于此。据说这是一种鸟,鸟的羽毛含有剧毒,只要把羽毛泡在酒里,立成毒酒,饮之立 毙。 不过到底有没有这种鸟,这样的做法可不可行,我也不知道。 其次应该就是砒霜。这种毒药中外皆有使用,以前拿来毒老鼠,当然,要人死也是很好用的。 而且据说砒霜没有什么特别的气味,长期少量加在饮食中人注意不到,自然一步步被毒死.... 记得很久以前读过读者文摘一篇文章,里面说拿破仑就是这样给毒害的... 至于小说中所谓「见血封喉」的毒药,应该是影响呼吸系统之类的药,让人没办法呼吸,窒息而死,所以叫「见血封喉」。不过比起这些东西来,现代人用的东西应该是毒多了.... 至少古人不会用辐射....

13、棍刑
这种酷刑其实我不太愿意说,因为这种刑罚没有什么「暴力美学」可言,像凌迟、剥皮,都还要讲求技巧,这种酷刑就纯粹是粗暴而已,偏偏又让人苦不堪言...不过还是写出来供大家参考吧。这里要说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这里说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从人的嘴里插进去,整根没入,穿破胃肠,让人死得苦不堪言。 历史上没有看过用这种刑罚的记载,不过金庸小说「侠客行」里有提到,还给这种酷刑起了个美名叫「开口笑」。 另外红楼梦里,尤二娘「吞金」自杀,就是类似的原理,利用金子的重量,吞进去之后,也是穿破胃肠而死。 这种酷刑还有变形,就是对待淫妇用的「木马」。也是拿根木桩,从下体插进去,由于木桩在木马上,人又坐在木马上,身体的重量会往下落,木桩便会慢慢穿入,也让人死得很惨...
作者: 一粒散沙    时间: 2007-7-23 20:04
下次联邦大选的时候,建议大家都促请你选区的候选人提出管制枪支的方案!
作者: 下载完毕    时间: 2007-7-23 20:46
什么?还要提出管制枪支的方案???现在的方案就很好了。而且你知道为了现在的方案联邦政府花了多少钱么?
关键的是 你看看犯案的枪支弹药哪个是在联邦政府注册了? 都是非法的(顺便问一下,各位做过gre的逻辑题么?)。
问题是这些黑市的枪支弹药从美国和其他国家非法流入,没有办法纳入现在联邦政府的枪支管制方案中, 因为这些事是联邦奇警,省警,边防警。。。的任务。
别什么事情,一张口就禁止。
拥有枪支绝对是好事情,问题是怎么教育,怎么管理。
我希望海外的华人两只手都要硬。一是政治上参政议政,一是军事上枪支弹药,组织管理。
记得那年洛杉矶骚乱,凭什么人家韩国人就能拿着机枪在房顶上守卫自己的生意?而中国人就只能任由黑*打砸哄抢?
作者: palwang2000    时间: 2007-7-24 15:31
凡是登记枪支估计都不会随意开枪伤人。要加大对非法拥有枪支的惩罚。否则警察也没有办法。其实那些人会有枪,警察应该都明了,就看政府怎么组织查这些黑枪。
   几年前我们县城来了个强硬的公安局长,所有村里的不怎么样的人全抓完,由村提供,一个也跑不了,接下来全县治安,不用提了。夜间走道一点事没有,原来是不出事那是运气好。所以嘛...加拿大怎么做.....? 你千万别拿侵犯人权说事。
作者: s2r2    时间: 2007-7-24 17:33
Party的地点在Jane St, 发生在深夜, 我觉得在这种条件下遇害的可能性很大很大.
作者: 胡硕士    时间: 2007-7-24 18:54
最初由[palwang2000]发布
恢复死刑,加大法律惩罚力度,尤其对拥有枪支和贩毒者,加强酒吧管理,是非之地,或许常去那里的很多都有问题。很多恩怨就源于那里。加大警力只是治标。

刚登陆的吧?
作者: palwang2000    时间: 2007-7-25 08:50
最初由[胡硕士]发布


刚登陆的吧?


呵呵,发表一下感慨罢了,又没有人照着做。真要是刚登陆,我也就不这么说了,刚登陆时感觉加拿大的所有东东都好。
作者: 胡硕士    时间: 2007-7-25 18:06
最初由[palwang2000]发布



呵呵,发表一下感慨罢了,又没有人照着做。真要是刚登陆,我也就不这么说了,刚登陆时感觉加拿大的所有东东都好。


恢复死刑,加大法律惩罚力度-----------------------------------------------------------------------------------------
说明您的观点还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只有刚从国内出来的, 才有这种认识.
作者: palwang2000    时间: 2007-7-26 09:24
最初由[胡硕士]发布



恢复死刑,加大法律惩罚力度-----------------------------------------------------------------------------------------
说明您的观点还是"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只有刚从国内出来的, 才有这种认识.


这只是我个人一直坚持的观点,与来多久没有关系,不要上纲上线。可能我比你来的都早,只是没有你文化程度高。实际上,我真正刚来时这个观点并不强烈,现在我在城市winnipeg开枪杀人的每天都很多,包括很多青少年,很多年的严重问题。电台和政客们都在讨论如何治理,这个省民主党当政,保守党坚决呼吁更改法律,加大惩罚。我觉得这并不是刚从国内出来的,肤浅认识。而且你太崇拜加拿大法律了,不要把中国的东西看的一无是处,有很多东西也值得加拿大借鉴。
作者: 哪吒    时间: 2007-7-26 10:51
最初由[palwang2000]发布



这只是我个人一直坚持的观点,与来多久没有关系,不要上纲上线。可能我比你来的都早,只是没有你文化程度高。实际上,我真正刚来时这个观点并不强烈,现在我在城市winnipeg开枪杀人的每天都很多,包括很多青少年,很多年的严重问题。电台和政客们都在讨论如何治理,这个省民主党当政,保守党坚决呼吁更改法律,加大惩罚。我觉得这并不是刚从国内出来的,肤浅认识。而且你太崇拜加拿大法律了,不要把中国的东西看的一无是处,有很多东西也值得加拿大借鉴。

"只是没有你文化程度高"

I don't think so.
作者: palwang2000    时间: 2007-7-26 11:34
当然他文化程度高,他是硕士,我才本科。
仅仅是玩笑,论坛不要当真,我们都不是政客,包括我们的观点,没有人会采纳。来这里仅仅为了灌水,繁荣论坛。
作者: 胡硕士    时间: 2007-7-26 17:23
最初由[palwang2000]发布
当然他文化程度高,他是硕士,我才本科。
仅仅是玩笑,论坛不要当真,我们都不是政客,包括我们的观点,没有人会采纳。来这里仅仅为了灌水,繁荣论坛。

别误会. 俺不是什么硕士, 只是一个"胡说八道之士".  
作者: 哪吒    时间: 2007-7-26 19:52
最初由[胡硕士]发布


别误会. 俺不是什么硕士, 只是一个"胡说八道之士".  

挺有自知之明的么, 孺子可教.
作者: 加国勿忧    时间: 2007-7-26 22:05
标题: “ 教育 ” 问题令人担忧
其实加拿大没有教育只有法律,法律又以金钱坐支点,所以只有权衡利弊。

    我感觉加拿大犯罪率攀升的原因就在于此。应该注重教育
作者: 胡硕士    时间: 2007-7-27 15:41
最初由[哪吒]发布


挺有自知之明的么, 孺子可教.

不知你啥时候能把露屁股的小兜兜换成的裤子,你就长大了.
作者: 哪吒    时间: 2007-7-27 16:29
最初由[胡硕士]发布


不知你啥时候能把露屁股的小兜兜换成的裤子,你就长大了.

哪里能看到屁股? :confused:
不要胡说八道!我下面可是有裤子的呀,在Sears 里买的,要80加币一条呢。
作者: 胡硕士    时间: 2007-7-27 18:40
最初由[]发布


哪里能看到屁股? :confused:
不要胡说八道!我下面可是有裤子的呀,在Sears 里买的,要80加币一条呢。

开个玩笑! 哪吒的小兜兜就是国内小娃娃经常穿的那种,底下一般不穿裤子.方便那啥. 别介意.
作者: 哪吒    时间: 2007-7-27 18:53
最初由[胡硕士]发布


开个玩笑! 哪吒的小兜兜就是国内小娃娃经常穿的那种,底下一般不穿裤子.方便那啥. 别介意.

当然介意.  


国内小娃娃经常穿的那种叫"肚兜", 哪吒穿的虽说也是"红肚兜",但那是很时髦的时装"甲胄", 同时还得有时髦裤子搭配才能显出哪吒的高大形象.



另外有文章这样写到: 只见威风凛凛的哪吒身穿绣着蟠桃的红肚兜,手拿项圈,脚踏风火轮在碧水蓝天间呼啦啦上呼啦啦下地窜来窜去。我就觉得哪吒那红肚兜的打扮实在好看,用鲁迅先生的话说就是“实在标致极了”。   
作者: 哪吒    时间: 2007-7-27 19:09
哪吒身穿甲胄,右手上揚,執有寶戟;左手橫胸,執有乾坤圈;腳踩風火輪,身纏飛帶,做騰雲駕霧狀, 身纏飛帶。

《西遊記》云:

這哪吒太子,甲冑齊整,跳出營盤,撞至水簾洞外。那孫悟空正來収兵,見哪吒來的勇猛。好太子:總角才遮顖,披毛未蓋肩。神奇多敏悟,骨秀更淸姸。誠為天上麒麟子,果是烟霞彩鳳仙。龍種自然非俗相,妙齡端不類塵凡。身帶六般神器械,飛騰變化廣無邊。今受玉皇金口詔,敕封海會號三壇。(略) 那哪吒奮怒,大喝一聲,叫,變。卽變做三頭六臂,惡狠狠手持着六般兵器,乃是斬妖劍、砍妖刀、縛妖索、降妖杵、繡毬兒、火輪兒,丫丫叉叉,撲面來打。

《南遊記》第十一回說:

哪吒打算自己出馬,與華光大戰。哪吒出陣怎生打扮。但見頭帶紅花金紫圈,身披八寶繡盔甲,腳穿綠淺皂皮靴,左帶花花繡球,右插九節銅鞭。手用長槍,身騎紅鬃白馬。

1185581362.bmp (0 Bytes, 下载次数: 36)

1185581362.bmp

作者: 哪吒    时间: 2007-7-27 19:12
最初由[哪吒]发布
哪吒身穿甲胄,右手上揚,執有寶戟;左手橫胸,執有乾坤圈;腳踩風火輪,身纏飛帶,做騰雲駕霧狀。

提起哪吒,天津人都把他認為老鄉,說他是陳塘莊人,托塔天王李靖的三公子。此說不確。

哪吒最早寫作那吒,是印度梵文的簡譯,全稱是“那吒俱伐羅”或“那羅鳩婆”,也譯作那拿。據佛經說,他是毗沙門天王的三太子(一說是其孫)。毗沙門是佛教守護北方的天王,他護持佛法,守衛國土,還能降伏妖魔。他有寶塔,多半由那吒捧著,那吒也有同樣的職守。那吒的故事在唐朝才為人所知,這和密宗的傳入有關。據說,唐玄宗時,西域五國來犯,毗沙門天王率二子獨健(不是木吒)和三子那吒,擊退敵軍。又一故事說,唐僧道玄夜行跌倒,忽覺有人捧足扶起,乃是一個少年。道玄問少年何人,少年說,我非常人,乃毗沙門天王之子那吒,專管護法,早就保護您了。

那時那吒還是一個“色相殊妙,面現微笑”的翩翩少年,他手持日月和兵器,腰係龍絳,能變化,還能降龍求雨。到宋代,他已變成三頭六臂的神童,以後又成了“八臂那吒”。

大約因那吒是北方守護神,他的事跡在北方頗為流傳。據說,元世祖令大臣劉秉忠監修大都(今北京)城時,劉秉忠根據那吒三頭六臂兩足的形象,在京城開了十一個門:南面三門象徵三頭,東西六門象徵六臂,北面兩門象徵兩足,因而大都又稱那吒城。到明朝,又有劉伯溫建造八臂那吒城的傳說。除了那吒能保護京城外,也和他有降龍求雨的本領有關。

那吒寫作哪吒,大約是從明人所編《封神演義》開始的。該書第十二回《陳塘關哪吒出世》說哪吒是陳塘關總兵官李靖之子,生而靈異,以下又用了兩回敘說他的神通。恰巧天津有陳塘莊,又有通海的海河,因而哪吒鬧海的故事很容易為天津人接受,何況哪吒又是一個神通廣大,活潑可愛的英俊少年,把他作為同鄉當然要引以為榮了。但陳塘關在何處,書中並未交代,關與莊又有區別,扯在一起,未免牽強。好在哪吒本來是神話中的人物,說他是哪人都無所謂,也就不必較真了。

至於李靖,他是唐初名將,富於韜略,戰功卓著,是唐太宗倚重的開國元勳。把他作為哪吒的父親,可能出於英雄崇拜心理和“老子英雄兒好漢”的傳統觀念吧。李靖是陜西人,也沒做過陳塘關總兵官,《封神演義》把他作為商末西周人,時間顛倒了不少。作為小說,也無可指責,況且書中並未指明李靖是唐代人,我們倒要佩服作者的豐富想像力與創造精神:把一個出自印度的佛教神話人物毗沙門天王之子變成了中國人的後代,李靖從此也成為托塔天王,使哪吒的故事越來越離奇古怪,充滿了魅力,豐富了中國人民的文化生活。這也說明中國人民是善於吸收和消化外來的精神文化,使之變為自己民族的東西,變成群眾喜聞樂見,容易接受的東西。同時,它也是中國和印度文化交流的生動體現。

哪吒: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

哪吒黑眼睛、黑頭髮、黃皮膚,身上穿的是中國的傳統服飾肚兜。他的形象、服飾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他的故事大量流傳於民間,並收錄在《封神演義》、《西遊記》等中國人所熟知的古典小說中,而且也漸漸為更多的外國人認識。

奧運精神:更高、更快、更強,在哪吒的身上十分顯著。哪吒的法器風火輪是速度的象徵;乾坤圈則是無窮力量的象徵;而哪吒的死後重生,則象徵著不怕失敗越戰越勇的精神。另外,哪吒作為一小兒,就敢挑戰法力無邊的龍王,又充分體現了在賽場上運動員要勇敢地挑戰強手和挑戰自我極限、挑戰人類極限的精神。

哪吒的形象造型簡單,很容易設計成為吉祥物,而且哪吒極具運動感,很容易和奧運會的各個比賽項目結合起來,製作分項目的吉祥物造型。

因為哪吒有成熟的造型、優美的故事,有文字、圖像、影視等多種載體,有海內外廣泛流傳的基礎,便於今後奧運會的宣傳,使得吉祥物的宣傳推廣有更豐富的手段與形式,更容易為全世界人民所接受。
作者: 哪吒    时间: 2007-7-27 19:26
标题: 中国经典动画片:"哪吒闹海"
http://www.wretch.cc/blog/saimao&article_id=21504336
作者: 云飘万里    时间: 2007-8-10 15:09
文中阐述苗先生说:“苗大伟表示,布朗的死在近期多伦多枪械暴力犯罪率下降期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这也让我们意识到需要更好的处理枪械暴力。”
多市发生如此多的类似事件,苗大爷还说的出口此话?????




欢迎光临 无忧论坛 (https://bbs.51.ca/)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