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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同志,这样就不好了。我从来没有说过,也没有得出过这个结论:“只要福特比加航的CEO工资低,工会的同志就可以比私营同行的收入高。“
我只是不明白,市府工人用私企的标准,老板用公营的标准,这个道理在哪儿?
拜托你解释一下,如果你觉得你能解释清楚了话!
解释不了也没关系,别难为自己,像LONESHEPERD似的绕圈圈!
kanada 发表于 2012-1-18 09:11
我来理理你的思路吧:
在前面的帖子,有这样一段对话:
这样说吧,如果市府付给会员的总支出(工资、福利、退休金)和同工种的私企相当,工会答应妈?
loneshepherd 发表于 2012-1-15 19:20
笑话,如果市府付给市长的总支出(工资、福利、退休金)和加航的CEO相当,你答应吗?
kanada 发表于 2012-1-15 19:24
我理解成你的观点是,如果工会的工资和私企看齐,前提是市长的工资和加航的CEO相当,不过分吧。
也就是说“市长的工资和加航的CEO相当”是“工会的工资和私企看齐”的必要条件。
我可是非常赞同你的观点滴。
你的观点换成逻辑关系就是:“工会的工资和私企看齐”将导致“市长的工资和加航的CEO相当”。
逻辑学告诉我们,原命题成立,则逆否命题成立。
也就是说,“市长的工资和加航的CEO不相当”,将导致“工会的工资和私企不看齐”。
工会的其他同志显然已经看清楚了这个逻辑关系,所以他们对市长的收1000块外快的行为穷追猛打。
我顺着你的意思说,你还觉得我是在骂你,那你要我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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