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时天气:多伦多 15°
    温度感觉: 14°
  • 实时天气:温哥华 17°
    温度感觉: 16°
  • 实时天气:卡加利 17°
    温度感觉: 16°
  • 实时天气:蒙特利尔 16°
    温度感觉: 16°
  • 实时天气:温尼伯 21°
    温度感觉: 20°
楼主: 捉鱼小子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致陈国治先生:对中医立法说话要公平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4-17 19:2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相关文章内容摘要

假设过渡委员会的政策稍稍比现在宽容那么一点点,采取“温水煮青蛙”的方式来限制和扼杀中医,也许就不会引起公众和中医界有识之士的诸多警觉。看看现在,各种有关中医立法的文章频繁出现在各大报纸杂志和网站上,公众自能从这众多的信息中抽丝剥茧,了解事情的真相。从 ... [ 查看全文 ]

§ 发表于 2013-4-17
本帖最后由 克 飞 于 2013-4-17 20:44 编辑
支持这点!!没理由废除中文,加拿大先找人翻译出准确的中医古老的文献和资料(例如《金匮要略》、《伤寒论》、《黄帝内经》等)再废除不迟啊!
酸酸甜甜 发表于 2013-4-17 13:4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他们连经典著作都译不出来,说明水平太差,连领导都不能与西医沟通。对吧?

我看这些立法者的破水平,能读懂古籍吗?

这种领导,中医医生想和他们沟通都难。
沙发
发表于 2013-4-18 07:05:30 | 显示全部楼层

陈国治先生:关于中医立法说话要公平

本帖最后由 克 飞 于 2013-4-18 09:25 编辑
只有最后半句话是对的 “中医文化”。中医最多只是一种文化,它是不可以用来治病的
捉鱼小子 发表于 2013-4-17 12:5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yes: 中医和西医是不同的。西医漠视人的能力,用外力来治病。。。。中医则尊重人的自愈能力,帮助人体自身来战胜疾病。。。

治病治得好也不错,不过大多数情况,西医“治病”不仅直接消灭所谓症状,还直接影响阻断了人本身的抗病和自愈能力。中医认为,这种方法只不过是救急时用的,但慢性病毫无意义。。。实践证明确实毫无意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3-4-18 07: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陈国治先生:关于中医立法说话要公平

本帖最后由 克 飞 于 2013-4-18 09:28 编辑
回复  克 飞
老兄,当今世界无人能译。
dxk 发表于 2013-4-18 06:0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不知道具体那些书没人译。

但我知道20年前,我有一个朋友,南京中医药大学(那时叫南京中医学院)外办的。天天搞到深夜翻译中医著作成英语。挣了不少钱呢!
名字忘了,他写得一手好字。当时电脑很少很贵,私人很少有的,但他有一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3-4-18 12: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不管是不是家庭主妇,根本不重要,但是写得有理有据,符合现在争论的实情。双手赞成。
相反,为什么那些“管理局”方的,就听不进道理,而只有用攻击人的手法来贬低对方!
那些只进行攻击谩骂,而在此发帖者,一定是枪手。网民自会明辨,不管你一次发多少!
用事实,道理说话的人,才得道多助。
jackz 发表于 2013-4-18 12:4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同意,一开始还觉得中医能有执照。。。但看到网上代表管理局声音的对中医界的恫吓与漫骂后,感觉无语。。。。真是所谓来者不善,善者不来。。。让人感觉到他们并不代表中医界的声音,到是象西医界的声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3-4-18 12:24:55 | 显示全部楼层

陈国治先生:关于中医立法说话要公平

本帖最后由 克 飞 于 2013-4-18 13:28 编辑
本人支持中医立法的原因:
1,立法的过程也是一个逐步完善的过程,任何一部新法都不可能是非常完善的。中医只有立法,才能达到与物理治疗师、脊柱治疗师等真正的卫生系统认可的专业地位,否则只能算是民间组织,连按摩都比不上。只有立法,中医才能真正得到发扬光大,才能有希望逐步在加拿大医学院设立针灸、中医药专业,才能象物理治疗师、脊柱治疗师一样经过严格的专业培训,才能有机会在医院设立中医科,我们的后代才有机会认识中医,认可中医,在加拿大的医学院学习中医,这才是真正的发扬中医,保护中医。中医不立法,才是真正的扼杀中医。
2,物理治疗、自然疗法、牙医、护士、整脊、骨科、戒毒等七个专业的人员,立不立法对他们没有影响,他们真想拿针灸牌照,什麽时候都很容易拿得到。他们也不会去做针灸。以这个为借口没任何意义。他们也没有必要试图借这个机会混入中医大军。
3,反对立法,只是个别团体的个别人,为了自己的私人利益,以“保护中医”为借口,鼓动别人的一种行为,如果真正为了中医在加国发扬光大,为了子孙的利益,就应该支持立法。只有立法才能结束这种中医领域的混乱局面,才能清除所谓的培训几天就发证的“中医药大学”。否则,中医只有走向灭亡。没有政府设立的医学院中医专业,我们老了以后,后代们会有几个认可中医、学习中医的?立法才能挽救中医。
menghuinanshan 发表于 2013-4-17 13:3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对这三点的认识:

1. 立法匆忙上马会将一个产业夭折。前期必须充分认证和充分证求意见,否则就是拿法律当儿戏。
2. 对这几个行业松开口子,从某种角度上来说是将针灸扩大化了。。。扩大到本来不属于正宗针灸的范围了---西方针灸。这会给中医针灸的声誉带来影响。
3. 没有人反对立法,至少我不是。但是如果这个立法是这样的。a) 会给行业带来巨大负面影响的 b)会让中医能力不够的人进入这个行业的 c) 片面强调法,而不尊重业界的(例如4月1日的恫吓)则在我看来这个立法本身在程序上肯定是有问题的。。。这个立法过程是不严肃的,不公正的,不尊重这个行业的,有长官意志,有对中医行业的不了解,有除了中医界之外的利益集团的利益成分在里面。

所以我建议,各党派、议员应该介入这个事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3-4-18 12:4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就算是胡说吧,一个人胡说过一次就一生胡说?同样道理,中医里有人喝童子尿病好了所以喝尿有效?

你再次证明中医及其追随者的逻辑混乱。
扫盲办 发表于 2013-4-17 22:2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中医的几千年,不是西医的简单思路能理解的。
不谈童子尿,看看西医已经认识。

胎盘,被西医嘲笑了一百年,一直是西医粉丝最爱用的例子。现在知道了,里面有大量的人体干细胞,非常有价值。

砒霜,被西医痛骂了一百年,一直诟病中医用毒药,中医岂不知这是毒药。。。现代研究发现,砒霜是治癌症的良药。。。毒副作用比起放疗、化疗来不知道要好多少。

放在几十年前,作为西医铁杆粉放肆漫骂胎盘和砒霜的人,肯定如今会感到惭愧的。。。。如果有羞耻之心的话!
   
中医之药,本来就源之自然,自有数千年的实践,副作用十分清楚,医师对毒物用量也很清楚,他们自会用配方消解负面影响的。。。这个就不是西医工作者能理解的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3-4-18 12:48:46 | 显示全部楼层

陈国治先生:关于中医立法说话要公平

本帖最后由 克 飞 于 2013-4-18 13:50 编辑
"...根据中医管理局的现行政策,中医针灸师不能治疗心脏病、血液病、肝病、肾病、皮肤病(除湿疹)、神经性疾病、脑病、肺病、老年病、儿科病、眼科病、骨科病、癌症等绝大多数中医擅长治疗的疾病,否则吊销牌照。中医针灸师也不能给任何潜在可能要做手术病人施行治疗,否则违法吊销牌照,等等。种种限制下来,中医针灸师们能够治疗的疾病屈指可数。......"

老朽再仔细阅读中医管理局的所有政策,根本没有如此说法。作者可能误解了祖辈注册要求中的三十多个病症,目前只要求在过去五年治疗了这些常见病症2000例(包括癌症),并没有说不能治其它病证。
白头翁 发表于 2013-4-18 10:5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是老中医自己的方子,不应该让他们写出,人家有自己的版权,因为这个行为属于对民间偏方的偷窃行为,谁给你这个权力?制药厂?

就是食品,人家可口可乐公司都不愿意公布配方。。。。这可是全人类的人都在天天喝的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3-4-18 13:30:1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经典早就翻译成英文了:
白头翁 发表于 2013-4-18 10:4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看样子还是有翻译的。。。不过翻译归翻译,要理解它们,还是很困难的。

就是中文,翻成现代文后,其中的深意失去。。。所谓的理解只不过是译者角度的理解而已。所以中医学生还是要扎实的古文功底的。

我倒觉得,要考试的话,中医应该有些部分应该用古文的原文,这样才是尊重中医的表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3-4-18 15: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quote]我对这三点的认识。。。。

1. 立法匆忙上马会将一个产业夭折,前期必须充分认证和充分证求意见:管理局已经是这样做了。历时十年,做足功课!
2. 对这几个行业松开口子,从某种角度上来说是将针灸扩大化了。。。:是的,这是历史原因造成的,但现在已经做到只有中医师针灸师才能保险,正在修复失地。
3. 但是如果这个立法是这样的。。。:你所描述的“这样”全是没有根据的猜测。

请克飞网友提出具体的事实才可进行有意义的探讨。
注册中医师 发表于 2013-4-18 15:4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1. 十年的功课的功课做足了?政府与业界达成基本的共识了吗?为什么搞突然袭击只给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思考注册?
2. 我怎么觉得是其它几个行业想介入中医和针灸这个保险报销项目,而促成政府作这个事情的呢?我怎么觉得你们规管后会有更多不合格的针灸师进入到这个行业的呢?这些人也可以申请的,但不要用中医针灸的名义。
3. 我不是这个行业的,只提一下我的想法供大家参考而已。虽然我不看中医也不看西医,但是以后也许会呢?如果是政府部门的问题,作为纳税人我也有权提出自已的疑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3-4-18 22:06:57 | 显示全部楼层

陈国治先生:关于中医立法说话要公平

本帖最后由 克 飞 于 2013-4-18 23:26 编辑
政府与业界达成基本的共识了吗?
当然! 只有个别中医团体一直拒绝沟通, 难道没有这个团体同意就不能进行了?
为什么搞突然袭击?
胡说, 4月1日是早就定好的日期,也早已通知中医业界. 原因是这次立法不是中医一个行业单独进行,而是好几个行业一道捆绑成一个大项目,这个日期是不能变的.
我怎么觉得是其它几个行业想介入中医和针灸这个保险报销项目,而促成政府作这个事情的呢?
那时你在作恶梦!
我怎么觉得你们规管后会有更多不合格的针灸师进入到这个行业的呢?
这是你我共同的担忧, 但好在已经有防范措施: 中医专业能力评估!
我不是这个行业的,只提一下我的想法供大家参考而已: 无任欢迎, 希望你不要像那位默然女士受人洗脑.
注册中医师 发表于 2013-4-18 22:3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才不管是那个团体呢,这和我无任何利益充突。但是我认为一个带头的协会需要做到或尽最大的努力去做:
1. 中医就是中医,西医就是西医,不同的学科,就象物理与化学,不要混为一谈。
2. 中医应该有自已的管理方式,不能从属于西医。如中医处方必须被西医看懂,则中医必须按照西医的方式来写处方,这是不尊重中医。。。如果真的要求,应该是有些西医应该懂得中医,能看懂中医的处方。。。。也就是说,应该给西医执照里加设中医课程,看不懂标准的中医处方,只是西医医生的知识面不够。
3. 中医有自已的疗效评估方式,西医有西医的评估方式。。。其实,使用治愈率是远比指数改善来得更科学的评估方式。用指标改善,中医当然比不上西医,因为努力方向不一样。但是如果看这样的治愈率---自我感觉良好,身体健康而不依赖于药物,中医远比西医来得好。
4. 指标是否能真正反映一个人的健康状况,本来就是有问题的。是西医的“误区”,或是医疗机构的圈套。国家与民众的大把银子就是因为这样的误导而被骗入西医界的口袋中。。。。指标不好不表示不健康,没豪车的家里也一样可以过得很幸福。所以西医的评估方式本来就是有问题的。。。他们使用了一些复杂的空洞的指标,却漠视人的最基本的自觉症状---不舒服,这叫看的那门子病,已经完全脱离了人类的生命基础,生命在他们的眼里一钱不值,不如试管中的几滴血,这与几千年来的医学完全背道而驰。。。所以用这种本末倒置的愚昧的“科学指标”来评价中医本来就是不公正的。


总之,中医应该有自己的评估方案和评估权利,不能延用西医的方式。WHO现在并不把中医列入Alternative的治疗方式,而是作为基本的治疗方式。安省官员们应该好好学习,别把中医当成二等医学来规范,否则还不如不规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13-4-18 22:44:41 | 显示全部楼层
克飞,我完全赞成你这个贴!很高兴能站在中医发展的同一舟栏里共同探讨。
注册中医师 发表于 2013-4-18 23:3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西医用统一的指标而不尊重个体区别,也是不尊重生命是有机的。。。作为诊断尚可,作为治病依据完全是一种歧视(统计本身就是一门如何歧视的数学)。所以西医其实是医学中的“希特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13-4-19 08:29:27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他们没有临时牌照,是真的祖辈法,合格人员发的是正式牌照;第二,他们没有限制中医不能卖药;第三,他们没有要求一定要用英文写病历,还要让西医能看懂;第四,他们也没有限制中医和针灸只能在10%的专业范围内治病;第五,他们也没要求中医在紧急情况下不能施治;第六,他们也没要求不能给潜在要做手术的病人治疗;第七,他们也没有要求通过所谓英文的法律和安全考试;
老汤姆 发表于 2013-4-19 00:3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看样子BC省有一个很好的Deal
我没功夫去认真看中医监管的网站,从你列举的几点来看。
2. 限制中医卖药是啥意思,那中医是否开处方,并到其它地方抓药,还有有一些祖传怎么办。。。其实,每一个中医世家如同一个传统药厂,可能会有一些保密性在里面。。。这个和西药厂不一样,他们可以申请专利。
3. 中医必须要用英文写病历是没有道理的,大部分病人是中国人。且中医的系统与西医的系统完全不样。。。中医写得再清楚,西医不多数情况不能看懂,因为他们没有这个背景。
4.中医和针灸效果好的毛病恰巧在慢性病上,将这个去掉,不就差不多请来的中国厨师不能做中国菜吗,非得遵守麦当劳的标准做菜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13-4-20 08:28: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医治病的范围是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包括默然所罗列的病
Golfer1913 发表于 2013-4-20 00:4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好象现在世卫不认为中医仅是Alternative的治疗方式,而是象西医一样列为基本治疗方式。。你是不是将针灸、按摩与中医搞错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13-4-21 10:42:24 | 显示全部楼层

陈国治先生:关于中医立法说话要公平

本帖最后由 克 飞 于 2013-4-21 12:28 编辑
你说的基本上都是错的,克飞说的对。

首先,诚如你讲的《中医法》有中医执业范围,但是作为中医法的一部分的regulation和B-law,明确规定了中医和针灸师只能从事中医执业范围中不到10%的病名。为此,我专门给安省卫生厅打电话咨询,并给安省新民主党的卫生事务代表办公室打电话咨询,为什么要将中医执业范围缩小90%以上?

安省卫生厅助理副卫生厅长办公室回答说,这是所有新规管卫生专业都参照的做法,为了保证公众安全。我又问,我调查了一些新卫生专业的管理局过渡委员会网站资料,为什么除了中医以外的新规管专业都没有将执业范围有所限定缩小,比如自然疗法和顺势疗法,为何唯独中医如此?回答说,考虑到社会已经广泛接受了这两种疗法,而中医是新生事物。我又问,那么针灸呢?它的社会传播度不比顺势疗法差,为什么也要限定?对方无语,后告知,是中医管理局自己的意见。我又问,为什么加拿大BC省中医立法和美国针灸立法都允许中、英双语,而安省只能用英文和拉丁文写病历?对方答,这也是中医管理局自己的意见。

从安省新民主党的卫生事务代表办公室得到的答复是,该党卫生代表亲自询问过卫生厅长,卫生厅长DEB MATHEWS回答,这是参照护士专业的规管经验,护士专业当初规管时,执业范围不包括一些内容,如今逐步扩大。我又问,据我所知,护士专业是1991年开始规管的,并没有限定原有的执业范围,只是后来考虑到医生的不足,将注册护士的权利部分扩大到可以开一些西药(西医权利),这是规管20年之后的事。那么中医什么时候可以回复到原有执业范围的20%、30%、40%?对方回答说,卫生厅长表示,要治疗专家(西医specialist)审核才可以。我说,您不认为这很荒谬吗?对方回答,我认为是很不合理。

其次,你的两条限制在数量上差的很远,应该是十几条限制,基本上是处处限制。实际上你们只有两条专业权利,一条是皮下穿刺权,一条是中医诊断权,这两条还是人家联合会的主要负责人在2006年中医立法时号召业界靠抬棺游行争取回来的,否则你们中医一条专业权利都没有,只是评估病人而已,没有任何医疗专业特权。你们丢掉了很多权利,包括中草药的混合配制权(这一条,自然疗法和顺势疗法都有),还有中医推拿中扳法的脊骨调整专业权利(这一条整脊师有),还有很多,不一一列举了。

实际上,你们中医现在沦落到只是给病人做个身体评估,不能出售中药、配制药膏,针灸只能治治小毛病而已,这就是中医立法的实质内涵。有经验的老中医都被迫退出市场,这个中医还有意义吗?

作为一个局外人,我况且能够了解个大概,你作为一名中医,对中医法和条例以及你们自身的危局竟然无知到这种程度,我很怀疑像你这样的中医是否经过了基本的高等教育?自己的基本生存权利尚且无法保障,实在是很可悲!
老汤姆 发表于 2013-4-21 01:2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你说的都是事实,这个中医管理局确实应该下台,且这事可能和西医界有关。。。这个规管属于变相行业挤压。应该起诉省卫生厅,他们的立法程序非常草率和不合理,确切调查是否和西药厂和其它的利益成分在里面。。。这个事情不能只用无知来解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13-4-21 14:30:15 | 显示全部楼层

陈国治先生:关于中医立法说话要公平

本帖最后由 克 飞 于 2013-4-21 15:33 编辑
默然(作者)是家庭主妇吗?居然知道这么多中医经典和卑斯省、美国的立法事情,其实大大方方说出自己的身份,不要总玩同样的手段,袁晓宁和李佳总是借别人的学会发通知,装成不相干的人站在中立的角度发表看法,这次居然装女人了。安省中医立法过程几乎完全效法卑斯省,为什么在这里引起这样大的风波,实际就是袁晓宁和李佳的个人私利没有得到满足,袁晓宁想把立法的专业考试和辅导权拿过来,想借立法发横财,使劲敲一下所有的中医,但是他不过是一个工农兵学员,有什么资格把握安省中医的命运,他比现在的中医管理局黑多了,不信可以给他打电话咨询一下在他那里注册要花多少钱?只要钱到位,都可以过去。李佳没有医学学历,所以更反对立法,他没有资格注册成中医师,最多注册成针灸师,就是说以后将没有辨证论治的资格,所以极力反对立法。他们对中医管理局的指责,都是瞎编的,欺骗那些不知情的人,大家想知道真正的情况,看看中医管理局的网站就知道了,中医可以用中文,也可以用英文,也可以带翻译。中医治病的范围是世界卫生组织规定的,包括默然所罗列的病。不要试图在加拿大搞一次文化大革命,珍惜我们这里平静的生活,不要为了个人私利打着爱国的旗号丢尽中国人的脸。
q1235 发表于 2013-4-18 00:0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为啥这个中医管理局没有中文的说明啊,难道管理局连这点翻译能力都没有吗?还是人家西医权威给中医定的规矩没胆量去翻译?

中医大都是中国人啊,作啥怪啊!翻成中文怕什么怕!不敢见老祖宗吧!

你们要求中医开的处方必须让西医能看懂,可是你们号称监管中医,连你们自己的意思都没法让中医弄明白。。。那你们只能先把自己废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免费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