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我可没有这么说! 我的意思很清楚: 你要用私企的标准,就都用私企的标准。要用公营的尺度,就都用公营的尺度。 你的意思也很清楚:工人用私企的标准,老板用公营的标准。两头你都占便宜。 这是你的“逻辑”吧 ! 呵呵,您挣的是资本金,思路就是不一样! 哎,忘了问你了,怎么不卖牙刷了?没看见这怎么多人需要漱口吗? kanada 发表于 2012-1-17 18:5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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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你这人,虽然不说脏话,但说话不厚道,非把你自己的推论强加在我头上。 我的意思很清楚: 你要用私企的标准,就都用私企的标准。要用公营的尺度,就都用公营的尺度。 你的意思也很清楚:工人用私企的标准,老板用公营的标准。两头你都占便宜。 你能告诉你双重标准的道理在哪儿吗? 谢了! kanada 发表于 2012-1-17 19:06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可是没有绕你,我的观点一直很明确,你的观点是非常英明的。 今天的过程是这样的: 首先根据你的观点理论联系实际分析了一下,工会打击福特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你接着问我,还是看不明白。然后我就从逻辑学上来解释打击福特的英明之处。 那你还要我说什么? 新来乍到 发表于 2012-1-18 10:0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看来我说了半天算是白说了。 这么的吧。我认为你的观点,也就是说,市府工人和老板(多伦多的市长)都用公营的标准是对的。 要统一标准嘛,甘蔗哪有两头甜的。 为什么这么说呢? 多伦多市和其他美加大城市一样,税基窄,property tax是主要的收入来源,多伦多的刁民多,对这个税特别敏感,稍微加一点就一哭二闹三上吊。想当年Miller市长只不过涨了4%多一点,他的父母就被无忧的暴民问候了个遍。加收land transfer tax更是让苗市长受尽煎熬,忍无可忍之下,这位德高望重的老市长不得不黯然退选。 既然蛋糕没有办法做大,当然就只能在分配上下手了。福特市长要是能拿加航CEO的工资,那咱吃什么呀?福特这厮长得这么难看,少拿点是应当应份的。他省下的钱,当然就归咱们了。 你说是不是这个理? 新来乍到 发表于 2012-1-18 21:57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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