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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取消了这栋房子的抵押赎回权,因为Gartleys 夫妇与地产经纪人Kevin Bratch签有“租转买”协议。
协议允许老夫妇先租,一定时间攒足钱以后再以40万加元的价格买下房子。
然而,Bratch 和他的合伙人声称,这对老夫妇违背了租约,所以必须驱逐。
“我是房产持有者,他们已经六个月没有交房租了,好不容易把他们赶走了,现在房子都被损坏了。”Bratch在电话里对 Global News 的记者说,“我还必须自掏腰包把房子恢复原状。”
不太懂,是经济向银行贷款买下房子,再签约客户租赁入住? 看着客户和经济都挺怪的。绕这么大神干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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