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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汤姆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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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国驻多伦多领事馆工作人员的一封公开信——中秋佳节,我很不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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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楼主| 发表于 2010-9-26 00:2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3# zhengqi1


还有,你说我死咬人家的不是。这话太缺德了吧。什么叫死咬?这是你这么文明的人应该说的话吗?

你说这么过头的话,我听着也只是一笑而过,因为我已经开始宽容你们这种人了。而且我也相信路人自有公断。

因为你这样争强好斗,所以才会挨骂。这个逻辑关系你能明白吗?你能明白最好,你不明白,我也不会怪你,因为也许你已经“七老八十”了,或者过于“无助低能”也未可知。我也就不跟你计较了。

当然,你最好明白一个道理,你今天挨骂的主要责任,其实就在你自己。你与其把时间花在歪曲我的话上,不如提高一下自己的“责权”意识,或者端正一下自己的心态,看个心理医生也是好的呀。你一味“死咬”我英语不好的弱点,却不知道从自身着手,看看自己有什么毛病,才有了今天这种挨骂的局面不是?我相信只要你以后改正了自己的错误,就不会有今天的烦恼了。

你别回帖呀。你回帖就是不宽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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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楼主| 发表于 2010-9-26 00:2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过去回你帖子的时候警告过你一次了。你看了我的警告如果积极配合,不就没事了吗?你偏不,你一定要死咬我的英语不好的弱点,还不断歪曲我的原话、愿意。所以,今天这个责任完全在你自己。当然,你不回帖了,这一点值得赞赏。因为你看了我对你的心态分析,心服口服了。这样就好,以后改正了积极配合我的工作。我就不会再骂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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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楼主| 发表于 2010-9-26 00:37: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陈思

楼主,看你发的主题不多,是刚来,也是你的运头。看一看这几路英雄,几路烟尘,多多的留心各路回帖,此51坛上的路数你就差不多了解了。要想常来51坛上,此是第一大关,你要过好啊,且不要动气,好好地游,你太幸运了!
Elander 发表于 2010-9-26 01:3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只有一个原则,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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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楼主| 发表于 2010-9-26 00:54: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本报记者陈思”杜撰了这个帖子,
居然吸引51网众多眼球,也算“本报记者陈思”成功地策划。
下一次编一点新的吧。
罗西 发表于 2010-9-26 01:4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不认识这个人。我用的是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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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楼主| 发表于 2010-9-26 09:45: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陈思 于 2010-9-26 10:49 编辑

回复 124# zhengqi1


谢谢楼上同学的顶贴,但我发现你的情绪很大,而且继续歪曲我的原话本意。你的用心之险恶,路人自会有评判,我也就不多说了。

在这里我只想提醒你,做人一定要心胸宽广一些。你不自己检讨自己帖子里骂我“七老八十”、“无助低能”,不去检讨自己故意歪曲我的本意而暗示我在耍阴谋诡计。你在这里强调一切责任都是我自己没能好好的按键和没能宽容的对待那名失职的服务人员。就像我对你的心态分析里面说的一样,那只是你自己与那种服务人员之间的心灵相通而已。

不管你怎样歪曲我,就算你把我按错键说成十恶不赦也没有用。你必须明白我没有必须一次按对键的义务,而作为服务人员或者你可以指导我如何用那台机器,或者你就要接受自助者可能的失误和延误。轻易给受服务者带上“不积极配合”的帽子,以推脱自己的工作职责,恰恰是官老爷作风的表现。而楼上同学对这种作风的赞赏和辩护,其实就是对人严对己宽的行为。你还是好好自我反省一下吧。

顺便说一句,你的回帖表明了你是一个争强好斗的人,而且你的应答显示出你的沉着和老练。我就不明白了,我在这里发个帖子,是什么样的大事了,你就一定要不依不饶,用语骇人。一味把我的操作失误描绘成处心积虑的阴谋。这是公平公正的吗?我用你说的话去回敬你,你就说是屡爆粗口。那么你说“七老八十”、“无助低能”、“死咬”之类的话又算什么呢?

当然,我知道,你们这种官老爷作风的人,素质一般偏低,你们只会要求别人要服从你们的特权,而不会明白基本的责权概念。所以,我也只好原谅你的低能。你也不用跟我道歉了,也不用谢谢我。我批评你也不是什么大事,只要你自己多反省自己的言行,或者提高一下自己的素质,一切问题就都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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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楼主| 发表于 2010-9-26 10: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6# zhengqi1

你也不是“七老八十”,我说的话,你也应该能够看得明白。

是你自己先出言不逊,后恶意歪曲,如果你不是你所表现的那么“无助低能”的话,你应该能够明白,我投诉她的根本原因在于她的责权倒置。

当然,你“死咬”我按错键是的过失,故意把它夸大成所有问题的根源。“路人自由公论”。我对你一笑置之,不予理睬。

而且你一再与我纠缠显示出你的“争强好斗”,你的应答“机警、干练、沉着应对”。说明你并不像你表现的那么委屈。

我劝你“还是多一份理解,多一份正确理解,少一些无端指责吧。”

前贴,已经将你的险恶用心和粗暴言行做了具体分析,有问题自己去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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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楼主| 发表于 2010-9-26 10:24:0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再怎么分析也没有用。你的分析全是故意的歪曲。开始我看着觉得需要争辩几句,现在连看的兴趣都没有了。因为根本不是正常人的思维。

你的分析其实只是用来安慰你自己的,你可以借此告诉你自己,当年你所收到的投诉,是有人故意跟你找麻烦,完全是对方的责任。你如果认为这样可以治疗你的心理问题,你就自己欣赏自己的大作吧。但我还是要提醒你,责权倒置,是你逃不开的症结。你把我描绘成“按错键”的歹徒,也没有用。

还有一种可能,你就是那个我投诉的“中年女士”,你写这些是给你的领导看的。如果领事馆的工作人员真的以你所说的理由为依据跟我辩白,我倒是很愿意给他们讲解讲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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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楼主| 发表于 2010-9-26 10:2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31# 胡硕士

她没那么复杂,她只是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保住自己的饭碗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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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楼主| 发表于 2010-9-26 11: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杜撰了的帖子,
居然吸引51网众多眼球,也算成功地策划。
下一次编一点新的吧。
罗西 发表于 2010-9-26 11:5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为什么这么说呢?你有什么依据认为我是杜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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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楼主| 发表于 2010-9-26 14:56:5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杜撰了的帖子,
居然吸引51网众多眼球,也算成功地策划。
下一次编一点新的吧。
罗西 发表于 2010-9-26 11:5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位朋友,你的签名很有意思。想来代表了你的政治立场。我的文章是我的亲身经历,我也把这封信转发给领事馆了。我的ID,是在国内时就申请的,但一直没有用过。陈思这个名字,是刚刚改的笔名。我如果知道还有个记者叫这个名字,也许会换一个。

也许,你是因为我批评了领事馆的工作人员而感到不满。我也看见有人利用我这个帖子说了一些极端的话。我没有回敬他们,一来是我觉得与他们纠缠没有意义,二来是我觉得如果领事馆能够给予一个积极的回应,本身就是对这些言论的最好否定,甚至可以否定我的偏激情绪。明天就是周一了,一旦领事馆来信,我会分享给大家。是真是假自然分晓。我总觉得政府部门首先应该把自己的工作做好,才好去管理别人。如果政府部门有官老爷作风,那就是自己损害自己的形象,不是吗?

也许,你是对我在网上发公开信的方式不满。其实,我最初是想投诉给他们的网站的,但没有找到任何投诉链接。所以,才发在这里。也多亏了这里的朋友给了我一个邮箱地址,我才把此信转发了过去。此邮箱是否有效还不可知,也只有试试了。

最后,还可能你是看到我信里有些偏颇的字眼,才对我不满。其中大家提的最多的,就是“丢人”二字。当我准备把此信转发给领事馆的时候,也考虑是否把这个词修改掉,但最终保持了原样。因为“丢人”这二字恰巧是我必须投诉他们的理由。

跟你说说那天的后续故事。我领到护照之后,本没有打算投诉他们,因为这确实是一件小事,至少没有大到可以为此耽误我去接孩子放学。但,当我出了领事馆的时候,我遇到了一些人,这些人我不说你也知道是干什么的,就是你最讨厌的那些人。他们过来给我发传单。我象往常一样,拒绝了。但这次我注意到了一个细节,就是被我拒绝的这个人,对我报以微笑并并点头示意。你知道我当时的感受吗?我刚刚被我祖国的政府工作人员傲慢了一顿,出来就遇到他们对我微笑。你能了解我当时的那种莫名的心理感受吗?一边是国家机关驻外工作人员,一边是非法组织成员。他们在对待他人的态度上应该有这样的逆反差吗?兄弟,你再试想,我换证时,身边有几个不同肤色的人也在等候,当他们看了那位工作人员的态度,在看到门外发传单人的态度。他们会是什么感受?我一直没有说这个事情,因为我担心有人会借题发挥。今天我说这件事,是想告诉你,我激烈态度的来源。还有,我在加拿大生活两年多,在任何加拿大政府部门没有受过指责,而在自己的领事馆,却被人指责耽误时间,并以拒绝回答问题的方式给予了惩戒。这难道不是一件丢人的事吗?我觉得这不仅是那些“官老爷”在洋人的土地上丢了人。更重要的,也是我们自己没有尽到自己的公民责任,也是我们自己在丢人。你能明白吗?

这才是当天回来之后,我一定要写这封信的根本原因。你觉得我还是为了在这个论坛混个脸熟而炒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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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楼主| 发表于 2010-9-26 21:49:3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善良,许多人同样感受懒得写出来,私下抱怨两句就算了。楼主这样做如果能让官府的工作态度有所改善,就是功德无量,所有人包括在这里不问青红皂白象你发难的人士都能受惠,也许他们可以不用排队吧。
Honest Deal 发表于 2010-9-26 20:14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尽自己的公民义务而已。谢谢你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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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楼主| 发表于 2010-9-26 21:52:13 | 显示全部楼层
耐着性子看了遍这个贴后总的感觉是:楼主陈思是既难伺候又难缠,绝非一个省油的灯。
多羡鱼少结网 发表于 2010-9-26 19:5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做一个省油的灯,那是对高素质人的高要求,我素质不高达不到这个要求。

我只明白责权关系等最基本的标准。

这一点我很满意了,因为我已经比很多人强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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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楼主| 发表于 2010-9-26 21:53:12 | 显示全部楼层
Mark,这话由楼主口中出来,实在搞笑!
山顶洞人 发表于 2010-9-26 20:1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斗嘴而已,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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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楼主| 发表于 2010-9-27 13:27:14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笔者的文章,确有同感。大家所说的国人素质差的说法不幸再次得到验证!!!!!!!!
99年从美国回到中国,再去美国驻中国大使馆签证 (回美国继续读书),在外面排队时,被一使馆工作人员从后面推了一把。此女人就是仗着自己在使馆工作,就自觉高人一等。我在外面规矩排队,她横冲直撞,没来由的狠狠的推了我一把,然后扬长而去。我气愤之极,但鉴于要进去签证,不想惹麻烦,就没有做声。想必她进去见了洋人,会是点头哈腰,笑脸相迎,谨小慎微。此事过去多年,如鲠在喉,今再读笔者文章,深有同感。我们这些在海外多年的人,其实还是爱国。可是看到某些国家机关里的人的素质,及其所作所为,真的让人 蔑视,让人心寒。
想想我们出生在中国,却历尽千辛万苦,拿到了外国护照,不是因为外国的月亮比中国的圆,不是我们在中国吃不饱,穿不暖,而是在自己的国土有太多的不愉快,不平等,不公正,我们用脚对自己的生活进行了投票。既然我们无法改变这个国度,我们还可以改变自己的处境,去过体面有尊严的生活。
话说回来,如果一个人不会服务别人,不愿将心比心地去服务别人,那么就不要做前台工作。不要做着清洁工的工作,却总想着做皇帝,或以为已经是皇帝,想要让人高看,又服务不到位。何苦来哉?
nihaoma123 发表于 2010-9-27 12:5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您的理解。谈到国人的素质,我觉得有两方面可以讨论。一方面,这些官老爷作风的公务人员,就是典型的素质低劣的表现。我想大部分正常人,都不会对此有什么疑义。另一方面,我们作为中国公民,也有我们自己的公民职责,也许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也许投诉的效果是微小的,但每个人都去尽自己的公民责任,就是对爱自己国家的最基本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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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楼主| 发表于 2010-9-27 13:39:40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躲我的贴?

你先说说你在哪里享受了主人待遇?在加拿大?连刷卡机上的几个单词都不认识你会知道加拿大是什么样吗?
JiuMaNi 发表于 2010-9-27 14:2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位朋友真有意思。你的名字叫“舅妈泥”。这是你在我帖子里的第一个留言。你的第一个留言就是指责我躲你的帖子。

你是谁的马甲,或者谁是你的马甲。你至少先要告诉我,然后我才知道我是否躲了你的帖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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