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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有话要说:房东难道不该反省自己?

 
楼主
发表于 2010-8-11 19:27: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房客有话要说:房东难道不该反省自己?

本帖最后由 meilancan 于 2010-8-11 18:32 编辑

房客应该守规矩。不要以为你付了房租就可以放肆的无所不为。我对于房东所说的你的做法感到气愤。
你应该好好的检讨,反省。不然没有人会租给你房子。首先你要学会做人。
我刚刚来到多伦多的时候,也是租房子,夏天没有空调,冬天室内要穿羽绒服。付的房租比你多,大家都相安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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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8-12 06:30:51 | 显示全部楼层
JiuMaNi 发表于 2010-8-11 13:1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说的很对。我希望房东要有证人,还要有证据,例如水电费的月费用。什么时候你拍下来的照片,有谁能为你作证。这样,这个无赖的房客是死定了。然后公布她的特征,不会有人租给她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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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0-8-12 06:37:2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官司打起来对双方都没好处。
dapao 发表于 2010-8-11 06:58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没有房东愿意与房客发生矛盾的,这个房客是太毒了。我希望房东拿出证据,比如每月的水电费,房内有几个人居住。法官会算出来的。你的照片,同时要有证人。她是跑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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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0-8-12 06:40:5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应该争取自己的权益,而不是教育别人都像你刚来多伦多时那么窝囊。
西风纵 发表于 2010-8-11 23:41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就是那个无赖的房客吧? 狗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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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8-12 06:44:1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这里热评的网友,很像是一个扩大了的陪审团。
那么官司的输赢应该已见端倪----A女士败诉。
故,我也建议A女士主动撤诉,不要劳时伤财,两败俱伤。
至于押金,A女士到可以和吴房东交涉一下,虽然也不是完全有理,但毕竟吴非法过度出租,他心理弱势想息事宁人,这点让步他会作到的。

这件事引起我们在移民生活中,一些法律与道德,人性与修养的思考,将是应该共勉的。
野山 发表于 2010-8-12 02:5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无赖的房客,就像一头流浪狗,人人喊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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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0-8-12 06:58:5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sdt18189
那么多人,只因为自己是房东,就对事实进行有意识地忽视,对一个弱女子喊打喊杀......——这才是一个民族的悲哀!
西风纵 发表于 2010-8-11 23:1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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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0-8-12 07:04:15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来一个文盲加白痴,你知道什么是Ontario Fire Code吗? 这个法规对出租地下室和分隔房屋居住单位有非常严格的规定,其它不说,光是如果居住单位没装Fire Detector就可罚款5万块,要不要我打电话叫有关部门去你这个白痴房东家查一查?!
G.C.CANADA 发表于 2010-8-11 23:0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别拿这个吓唬人,Fire Detector 可以随时装上,我不相信房东对待这样的房客,没有Fire Detec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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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0-8-12 12:06:30 | 显示全部楼层
把房子分租给别人的房东都不是什么好鸟,以前有过8个房东,4个房东都想上俺的床,
2个房东夏天不开冷气,不给用洗衣机,另外一个房东经常进俺的房间督促俺要关灯,
还有一个房东比较好,但是房间有老鼠,半夜把俺书包的巧克力都吃了

那些房东把厅用板分成2间就出租了,以前住过那样的房间,隔壁是个小伙子,经常自淫自乐,俺都可以听见
水中伊人 发表于 2010-8-11 07:4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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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0-8-13 05:39: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房客有话要说:房东难道不该反省自己?

本帖最后由 meilancan 于 2010-8-13 05:04 编辑
如果房东理亏了,我劝你还是好言好语的去找A女士,向她道歉,因为到目前为止,你没有任何有力的证据可以扳倒A女士的,上法庭还不如不上,去向她说对不起,记得要陪笑脸真心实意地去做,向她讲你的难处,我相信A女士会宽宏大量的原谅你,自己撤诉,不然这官司打得没完没了。
花 木 兰 发表于 2010-8-12 19:53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不认为房东理亏。正相反,房客在害人,在造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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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0-8-13 05:42:07 | 显示全部楼层
知道你是谁,你一天换多少个马甲,我还看不出来?你老婆变态?那为什么你说女人都是变态?你妈也变态了,你就垃圾一个,对垃圾我决不手软,你就尽管骂,还怕我查不出你的IP地址?我一样的告你,有得你哭的。
花 木 兰 发表于 2010-8-12 20:4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这个房客,我能看出你的嘴脸,还想打官司发大财,做你的狗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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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0-8-13 05:47:2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亲自看到房东太太说的现场吗?A女士说的正常做饭,她说过故意那么做了吗?在她还没说出那样的话之前,你们却把这样的事加倒她的头上,我要听到她承认那么做了,故意害房东花多电费,我才相信,要证据。
花 木 兰 发表于 2010-8-12 20:29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也别叫什么“花木兰”,就叫“狗尾巴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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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0-8-13 05:5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说我把问题搞得更复杂,那房东那些骂人的帖子呢?它们有助于问题的解决吗?
lilianali51 发表于 2010-8-12 19:5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想尽办法来造害房东的水电,你也太没有道德和良心。没有资格还讨价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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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0-8-13 05:56:35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里99%的人都在用极其恶毒的语言来谩骂房客,你觉得不过瘾?连1%不到的人在替房客说话,而且语言相当文明。这你就受不了了?真怀疑你这个证人的公正性。
lilianali51 发表于 2010-8-12 11:55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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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0-8-13 06:0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房东曾经给她造成伤害,不仅仅是经济上的,因为那些是违法行为。现在在网上给她造成的伤害更大。有什么理由不让房东在经济上付出代价?能说一下吗?
lilianali51 发表于 2010-8-12 12:52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应该先检讨你自己,什么地方你做的不好。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大的纠纷。
就是让房东付出经济代价,你也不应该,空转洗衣机,同时白烧四个电炉。这不是害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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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0-8-13 06:07:25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房东的文章一出来,我就觉得奇怪。房东的证据一大把(现在发现还有证人),为什么还心虚地上网来求助?莫非有什么把柄被抓在房客手里?既然求助,就应说实话。但实际不然,警察抓人那一段明显在胡诌。直到看到房客的陈述,才解开了这一谜团。想想房东你也太不厚道了,用谎言欺骗网友赚取同情,为何?一是自知理亏,二是为了败坏房客的名声,让她无路可走。想想她现在的房东看到你的文章,该用怎样的眼光来看她啊?她的客户知道了,她还能继续做业务吗?起码你的第二个目的达到了。
lilianali51 发表于 2010-8-12 12:10 http://bbs.51.ca/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这种房客,最好还是老老实实的做人。别想用害人来满足你的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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