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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矫海涛先生商榷“双重国籍”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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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8-17 16:17: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紫黄 于 2014-8-18 08:53 编辑

这里首先要感谢矫海涛先生为海外华人争取“中国国籍”据理力争,奔走呼吁。这是一种声音,相信会引起中国政府重视的。

说起“双重国籍”话题,倍感复杂和沉重。中华民族有着长久的迁徙历史,比较大的几波是清朝期间的“下南洋”、民国结束后的大批民众离镜,以及改革开放后的移民潮。早年只有族群,没有国籍概念,更没有“双重国籍”问题。上世纪50年代起,国籍问题和难题浮上了台面。我这里不敢枉评当年的政策对错,只能说当时执政者有现实的考量。而那个政策在那以后的相当长时间也没有遇到什么挑战。试想,在那之后的三反五反、大跃进、人民公社、三年自然灾害、以及文革期间,有多少海外华人会为自己不拥有中国国籍而焦虑过?可以阴暗地认为,那时的人们为能“脱离苦海”而庆幸。而现在许多海外华人要求“国籍”权力,多少说明现在的中国是可以去走走的,可能是可以有所为的,至少不怎么“水深火热”了。

中华民族很特殊,在海外侨居(中国国籍)叫“华侨”,入他国的+华侨=“华人”,在外的第二代、第N代,以及通婚后代,被称作“华裔”。一个“华”字让人有一种亲切感和责任感,它多多少少暗含了中华特有的伦理和文化。这点,美国、加拿大等国家就没有。美国加拿大判断海外“自己人”只有一条,是否是本国国籍的人,“美籍人”、“加国(籍)人”,有谁听说过“美裔人士”或“加裔人员”吗?恐怕没有吧。也就是说,这些国家在牵涉到政府责任时,判断标准只在于是否是我“籍”。美国虽然有默认“双重国籍”,但首要考虑的是“是否是美国国籍”。

说到这里,点出了关键点,哪些人具有或应该具有“中国籍”?原生原长在国内的,当然无需讨论了。海外华侨本来就拥有中国国籍,也不需要讨论了。那些在外几十年、几百年历史家庭的华裔,他们可能根本没想过要有中国国籍(比如他信他妹英拉妹妹、李光耀老舅等)。最大的焦点在于原本有中国户口,入了外籍后的华人(我姑且称他们是“外籍华人”)。我相信这个群体的人不会像矫海涛先生所说的“三千万”或“五千万”那么多。

“外籍华人”能否也拥有中国国籍?也就是说是否可拥有“双重国籍”?这里我当然不会用“有法在先”、“事先有告知”来一本正经说几句。我觉得站在双方立场来推究:

从中国政府看(此处省略600字),要取消“双重国籍”不太可能。中国是人口大国,人数不是非常迫切的需要。(这听起来有点无情)

从“外籍华人”角度看,不外乎“维权派”、“方便派”、“情感派”、“其他派”四类:

1、“维权派”可以用多种法理指责中国政府“剥夺”他们“中国国籍”的种种不是。这些指责看似有理有据,但因为过于空洞,不是很站得住脚。何况在国籍选项上确实事先取决于当事人本人,而非事后“开除”。

2、“方便派”是许多人的考虑。毕竟拥有双重国籍,进进出出及周游世界都比较方便。但如果把“两边征税”一并纳入,我估计相当部分的人会望而却步。

3、“情感派”,这是令人尊敬的一群。许多同胞对于自己突然间成了“外国人”,心理上有所保留。如果拥有祖国国籍,多少会多一份慰藉。

4、“其他派”,他们对是否需要同时拥有中国国籍无从取舍。更不排除一些人对中国国籍根本不屑一顾的。

我个人认为,中国政府应该考虑到“外籍华人”的特殊性,给有申请的他们予以类似于“准国籍”的“返乡证”。至少不能让他们在同样入了外籍的台港澳人员面前“低人一等”。

至于说到海外华人如何得到祖籍国的保护,这是一个复杂而现实的问题,需要另题专门讨论。


紫黄  写于多伦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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