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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有关新移民法进展情况及相关问题的综合报道 [打印本页]

作者: 小西天    时间: 2002-4-6 05:13
标题: 有关新移民法进展情况及相关问题的综合报道
1 。加拿大新移民法确定公布日期

移民部长葛达礼明确宣布,新移民法的最终公布时间是 5 月中旬。  
在谈及先前草案中提到的“申请技术移民若有非正式工作许可可以加分 ”这个问题时,葛达礼部长说:“我不喜欢这个非正式工作许可加分方案”,暗示保留这个非正式工作许可加分方案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2 。移民新法实施未定案 技术移民及格分露端倪  

移民部长表示,在旧法实施时已提出的申请个案,确定都将比照 70 分为及格分数的旧标准;至于在新法实施后才提出的新案件,也确定及格分数不会是先前所公布的 80 分那么高,一定会降低。至于技术移民及格分最后会降低多少,移民部长已有一个非常弹性的方案:不再会是 80 这么高,也不会是 70 ,但保证会在 70 — 79 分之间。移民部将在 6 月 28 日新法实施前,公开举行技术说明会;而目前新法很多的实施细则,还在加紧制定中,尚未定案。

移民部长详细解释说:“所有在 去年十二月十七日以前入纸申请  移民人士,只要移民官在 本年一月之前收到  有关申请,移民部仍会以旧标准审批,而对于新移民法中具追溯力的条款,可能会对之前的申请者不公平,我有意在六月二十八日新移民法实施后,再给予那些已作出移民申请人士多半年时间;如果移民官在二零零三年一月之前,开始审批去年十二月十七日前入纸的申请,有关的申请依然会以旧制审批,但及格分肯定为 70 分;如申请人士仍觉不公平,可退回移民申请费。”


3 。律师,医生和护士等从业人员可以申请加国技术移民吗 ?   
  
    加拿大新移民法取消了职业需求的限制,但申请人所从事的职业必须是管理以及那些属于技术等级A和B级类的职业.在职业放宽的情况下,原来不能申请的职业如牙医,专科医生,家庭医生,注册护士,护士长,律师,法官,大学教授,专上学院助教和研究助理,学院和职业教育讲师,中学教授,学校辅导员等等,现在基本上来说都可以申请了.但由于加国对这些职业有严格的资格认证和管理,所以申请人必须首先确定自己是否符合在加国从事这类职业的相关要求,得到相关职业/行业管理部门的资格认证,并进而获得专业执照或注册.在新法生效初期,联邦及各省专业管理部门暂时不会出台职业限制清单。


4 。 六月二十八日起实施发放枫叶卡(永久居民卡)

枫叶卡实施将分阶段进行,可以换发枫叶卡的永久居民,必须符合新法中, 五年内住满两年  的规定才行。

六月二十八日是枫叶卡开始实施的日期,非常确定。

第一批卡将发给在六月二十八日及以后抵达加拿大的新移民。

至于对于目前的永久居民,则会在下一个阶段处理换发的手续。发放的对象是根据新法,在五年内居住满两年的永久居民。详细的情形,稍后移民部会公布。移民部长葛达理指出,因为 911 事件后要找出更好的方法提防假冒,枫叶卡内置有二十项资料鉴别晶片,其中有生物辨识的资料,包括眼球颜色,不容伪冒。他亦赞成只从卡上查证当事人的生物辨识资料,不同意可从电脑翻查其他资料,新卡每张成本为 五十元  。


5 。新法在语言能力的评分相当于雅思考试多少分?   
  
  新移民法将语言能力分为四个等级来进行评分,即熟练,中等,初期和不懂(不会).

熟练程度表示申请人能够在社交和工作场合,都能够自如地使用英文与他人交流/沟通;

中等程度表示申请人能够针对自己所熟悉的内容用英文与他人交流/沟通;

初级程度表示申请人可以用简单的词语来表达自己或事物,但无法进行有效的沟通;

不懂就是指没有英文知识,根本无法用英文与他人交流/沟通.

雅思考试是加国各移民办事处所认可的英文水平考试 . 该英文考试所对应的上面四个语言程度的分数是:

熟练: 7 分以上;
中等: 5-6.9 分;
初级: 4-4.9 分;
不懂: 0-3.9 分.


消息来源:加国无忧网
作者: 江南    时间: 2002-4-6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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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 小西天 ] 发布
有关新移民法进展情况及相关问题的综合报道



如果移民官在二零零三年一月之前,开始审批去年十二月十七日前入纸的申请,有关的申请依然会以旧制审批,但及格分肯定为 70 分;如申请人士仍觉不公平,可退回移民申请费。”



旧制本来不就是 70 分吗?
作者: 小西天    时间: 2002-4-7 06:52
标题: 回复:回复:有关新移民法进展情况及相关问题的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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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有关新移民法进展情况及相关问题的综合报道


旧制本来不就是 70 分吗?

意思是说,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申请的人,会按照旧移民法的相关条款处理,而不会受到新移民法有关追溯力条款的影响。
作者: 潇香剑客    时间: 2002-4-7 14:26
谢谢讯息
作者: 小西天    时间: 2002-4-10 16:11
标题: 补充:
凡是在去年 12 月 17 日之前立案的申请,都将继续延用现行移民法来审理,而且宽限期目前暂定为 2003 年 3 月 31 日(此期限仍有可能再次延长)。但由于加拿大各移民办事处都有很多积压的技术移民申请个案,所以大部分目前正在受理的案例将在 2003 年 3 月 31 日之后,将按照新法来审理。


而凡是去年 12 月 17 日之后才立案的申请, 6 月 28 日之后将一律按照新法来审理。
作者: 江南    时间: 2002-4-10 19:05
宽限期是针对 2001 年 12 月 17 日前申请的, 对吗? 那么宽限期过后,即 2003 年 3 月 31 日后如果, 还没有审完的话,将使用什么移民法? 新的还是旧的? 及格线是多少? :rolleyes:
作者: 小西天    时间: 2002-4-10 20:22
2001 年 12 月 17 日以前入纸申请的,在宽限期以前处理的,将按照旧法处理。过了宽限期,按照新法处理。及格分数在 70 — 79 分之间。

因为很多细节还在讨论修改当中,不到新法最后出台,一切都不能做最后的肯定。
作者: 张来福    时间: 2002-4-19 23:38
标题: 如果我有英联邦的本科文凭
来申请移民还要工作经历吗
作者: 梅 子    时间: 2002-5-23 11:01
标题: 入 籍 事 宜
各 位 可 否 有 新  移 民 法 关 于 入 籍 的  说 法? 谢 了!
作者: 小西天    时间: 2002-5-23 11:43
标题: 回复:入 籍 事 宜
最初由[梅 子]发布
入 籍 事 宜

各 位 可 否 有 新  移 民 法 关 于 入 籍 的  说 法? 谢 了!

新法草案公布的时候,没看见大家讨论入籍的问题,估计是没什么变化。
作者: 梅 子    时间: 2002-5-23 11:59
标题: 新 入 籍 规 定
有 帖 子 说 新 法 规 定 五 年 里 蹲 三 年, 比 旧 法 的 四 年 内 计 算1095 天 多 了 些 灵 活 性。  有 这 种 说 法 吗?
作者: 江南    时间: 2002-5-23 12:00
标题: 最近有什么新进展吗?
6。28前还有什么程序?
作者: 小西天    时间: 2002-5-23 12:20
To 江南:最近好像没什么新进展,该提的意见都提了,该发的牢骚也发过了,就等着6.28了大概。

To 梅子:是有这个说法,不用一年内必须住满 183 天了。
作者: 小西天    时间: 2002-5-23 12:26
最初由[小猪猪]发布
关于枫叶卡,是不是即便你从一登陆就没离开过加拿大,也必须得等到5年以后才可以申请呢?还是说你只要在这里住满2年,即便你来到加拿大还不到5年也可以申请呢?

应该是按照新移民法公布的时间为界限来分的。

6.28以后登陆的,来了就要申请。
6.28以前登陆的,要在加拿大住满两年才可以申请。
如果你已经住满三年,入籍了,就没戏了(就不用了 )。
作者: wdd31    时间: 2002-5-23 20:18
我是去年5月份登陆的,一星期后回国,一直呆在国内,现在想7月初去温哥华,请问新法实施后,我入境时,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吧?请多指教,谢谢!
作者: 小西天    时间: 2002-5-24 16:53
最初由[wdd31]发布
我是去年5月份登陆的,一星期后回国,一直呆在国内,现在想7月初去温哥华,请问新法实施后,我入境时,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吧?请多指教,谢谢!

按照现在对新法的解释,应该没有问题。
看一下这个帖子:
http://www.51.ca/bbs/showthread. ... =1&display=show
作者: 小叮当    时间: 2002-5-24 17:36
最初由[小西天]发布


应该是按照新移民法公布的时间为界限来分的。

6.28以后登陆的,来了就要申请。
6.28以前登陆的,要在加拿大住满两年才可以申请。
如果你已经住满三年,入籍了,就没戏了(就不用了 )。

有几个小问题啊,

情况1)
假设我是今年(2002年)五月一日登陆的。
按规定的话,还不能申请枫叶卡。
要等到住满两年的时候是后年的五月一日(2004。5。1)。
那时才可以申请枫叶卡的话,
那么如果我在后年的三月份回国探亲(2004。3。1),
根据规定:
“根据移民部的计划,二零零四年一月起,加拿大政府将会通知驻在国外各机场的移民部官员,执行新法的规定,只让拥有枫叶卡及旅游签证的人士登上飞机返加,届时还未能换发枫叶卡的永久居民,将无法再持现有的移民签证(俗称移民纸)登机。 ”
那么一旦回去了就没法儿再回来了啰?

就是说从2004/1/1--2004/5/1(拿到枫叶卡为止)的时间内
是没法出加国国门啦?  :rolleyes:

情况2)
假设我是去年(2001)十月份登陆的。
登陆之后就回国去了。
当然没有申请枫叶卡的可能。
那么,虽然说五年内住满2年就可以保留移民身份了。
但是,如果我打算在2004年五月份回加住满期限的话,也是没法登机的啦? 一定要在2004年一月之前回来吗?

:confused:  :confused:  :confused:
作者: 图书管理员    时间: 2002-5-24 18:02
呵呵,这也是我很关心的问题,我的理解和你一样
惨啊
作者: 小西天    时间: 2002-5-24 18:07
回叮当:

问题1.
具体的细节就不清楚了,不过我觉得新法应该会对这样的情况有个说法的。要是真的规定的很死的话,那就没办法了,只好在他的过渡期结束以前回去一趟了,然后在他结束之前回来。

问题2.
你一定要在2003年年底前回来,否则的话怎么办呢?你没住满两年,在国内也不可能换到枫叶卡,回来又上不了飞机。
作者: 小叮当    时间: 2002-5-24 18:22
谢谢西天,看来还是老老实实在这里猫着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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